創建名牌產品參與競爭論文
時間:2022-06-10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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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創建名牌產品是經濟全球化條件下的必然選擇;我國參與國際分工應全力創建名牌產品;創建名牌產品要正確處理的幾個關系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我國創建名牌產品來自于兩方面的力量、國家缺乏具有競爭力的名牌產品群,就必然在世界市場的游戲規則面前被擠壓、經濟全球化,使世界各國的貨物、服務和生產要素跨國界自由流動、社會生產過程在深度和廣度上越來越全球化、國際金融市場全球化的趨勢不斷增強、國際貿易迅速提高了各國對國際經濟的依賴度、經濟全球化的直接推動力,是跨國公司的發展、經濟全球化趨勢,給世界各國經濟的發展帶來了機遇、經濟全球化帶來的機遇,對不同經濟發展水平的國家而言是相對的、經濟發展的質量差異,集中表現為各國參與國際分工的方式和所交換產品品位的差異、正確認識和處理國際經營與國內發展的關系、正確認識和處理技術引進與技術創新的關系、正確認識和處理內在品質與廣告宣傳的關系、正確認識和處理“創”與“保”的關系等,具體請詳見。
[摘要]在經濟全球化的條件下,名牌產品是一個國家經濟競爭力的重要標志和分割國際市場利益的主要手段,也是樹立國家形象的體現。全力創建名牌產品,是我國在經濟全球化條件下參與國際分工的必然選擇。當前我國創建名牌產品,特別要注意處理好國際經營與國內發展的關系、技術引進與技術創新的關系、內在品質與廣告宣傳的關系、“創”與“保”的關系。
[關鍵詞]經濟全球化有競爭力的產品世界名牌產品創建名牌產品
我國創建名牌產品來自于兩方面的力量,一是經濟全球化的多維壓力,二是國內市場發展的動力。在經濟全球化的條件下,名牌產品是一個國家經濟競爭力的重要標志,是一個國家集聚比較優勢資源、分割國際市場利益的主要手段,也是一個國家發展民族工業、樹立國家形象的體現。國家缺乏具有競爭力的名牌產品群,就必然在世界市場的游戲規則面前被擠壓。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的經濟大國,必須大力創建名牌產品,更迫切需要創建世界知名產品。近30年的改革開放,大大提高了我國經濟的市場化程度,企業通過創建名牌產品參與市場競爭正在成為自覺行為。
一、創建名牌產品是經濟全球化條件下的必然選擇
經濟全球化,使世界各國的貨物、服務和生產要素跨國界自由流動,在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等環節相互滲透和相互依存。經濟全球化始于19世紀末20世紀初,20世紀90年代以后科學技術和信息技術的發展,使經濟全球化進程加速,不同社會制度、不同發展水平的國家逐步被納入到統一的全球經濟體系之中。成為發達國家實現全球資源控制和全球市場爭奪、其他國家廣泛合作以取得比較利益優勢的一種潮流。這種潮流有以下幾種趨勢:
一是社會生產過程在深度和廣度上越來越全球化。主要表現是,國際分工從傳統的以自然資源為基礎的分工逐步發展成為以現代工藝、技術為基礎的分工;從沿著產品界限進行的分工發展到沿著生產要素界限進行的分工;從產業部門間的分工發展到各個產業部門內部的分工和產品專業化為基礎的分工;從生產領域分工向服務部門分工發展;
二是國際金融市場全球化的趨勢不斷增強。資本流動速度大大加快,資本國際化程度大大提高,債券市場、股票市場空前活躍。國際金融市場對各國經濟的影響日趨明顯;
三是國際貿易迅速提高了各國對國際經濟的依賴度。國際貿易內容不斷增加,從傳統的商品領域擴大到技術、金融服務領域。同時,貿易規模迅猛擴大。世界貿易正以高于世界生產1.5到2倍的速度增長。
經濟全球化的直接推動力,是跨國公司的發展。首先,是跨國公司之間以相互購并、資產重組、業務重組等方式繞開關稅壁壘和國家之間其他方面的障礙,在生產、金融、貿易等領域不斷進行全球擴張。美國《財富》雜志公布的1999年全球最大500家公司的資產總額共計389892.8億美元,公司平均資產額779.8億美元,折合人民幣6472.3億元;營業總收入共計114634.1億美元,公司平均營業收入229.3億美元,折合人民幣1902.9億元;利潤總額共計4402.7億美元,公司平均利潤8.8億美元,折合人民幣73.1億元。有人統計,如果把世界上國家和跨國公司的經濟總量比較,國家占49%,而跨國公司占到51%。其次,是跨國公司本身數量規模的擴張。據聯合國統計,1976年銷售額在10億美元以上的跨國公司才422家。而1999年排位世界第500家公司的平均銷售額已達到89.02億美元。在70年代末期跨國公司僅有1萬多家、海外分支機構10萬余家;1997年分別達到53萬家和45萬家,對外直接投資的存量達3.5萬億美元,總資產12.6萬億美元,生產總值占全世界的25%,出口額更高達7萬億美元,占世界出口總額的三分之一。1998年11月10日聯合國貿發會議的《98世界投資報告》斷言:巨型規模的跨國公司將主宰未來全球的經濟。
經濟全球化趨勢,給世界各國經濟的發展帶來了機遇。包括:通過資源要素的世界性流動,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經濟發展水平高的國家在擴張中實現成熟產業和技術轉移,有利于落后國家發展生產力,縮短技術研究和應用周期;各個國家經濟的相互滲透有利于提升整個人類的經濟文化水平,特別有利于促進落后國家改進企業管理制度;各個國家都根據自然資源稟賦水平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所決定的生產技術水平、工業發展情況取長補短,獲得相對優勢和相對利益,并通過相互經濟交往所產生的溢出效應和回波效應促進經濟發展。
二、我國參與國際分工應全力創建名牌產品
我們必須看到,經濟全球化帶來的機遇,對不同經濟發展水平的國家而言是相對的。經濟全球化是企業競爭跨越國界的結果,是國家競爭的產物。對經濟落后國家,經濟全球化帶來的挑戰大于機遇。經濟全球化的實質是國家經濟質量的比賽和較量,一個國家在經濟全球化中所處的地位、獲得的利益及利益的多少,取決于其經濟質量之間的相對差異。
經濟發展的質量差異,集中表現為各國參與國際分工的方式和所交換產品品位的差異。目前國際分工的基本形式是垂直型國際分工和水平型國際分工。垂直型國際分工,發生在經濟技術發展水平懸殊的國家之間,主要在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一種是部分國家供給初級原料,另一部分國家供給制成品。另一種,是同一產業內技術密集程度較高的產品與技術密集程度較低的產品之間的國際分工,或同一產品的生產過程中技術密集程度較高的工序與技術密集程度較低的工序之間的國際分工。迄今為止,工業發達國家從發展中國家進口原料而向其出口工業制成品,仍然是工業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重要分工形式。水平型國際分工,是指經濟發展水平相同或接近國家之間在工業制成品生產上的國際分工,分為產業內“差異產品分工”和產業間水平分工,即不同產業生產的制成品之間的分工和貿易。水平型國際分工,主要發生在發達國家與一部分新興工業化國家。我國主要以垂直方式參與國際分工,無論產業間貿易還是產業內貿易,產品在技術密集程度、勞動密集程度、附加值程度等方面都存在明顯差異。隨著改革開放深化,我國經濟發展速度和經濟發展質量的矛盾越來越突出。國內生產總值從1978年的3624億元增加到2001年的95933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年均增長率為9.4%,超出世界同期年均增長率6.1個百分點。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估算,與1989年相比,2001年中國的經濟總量已由第八位躍居世界第六位,是世界上發展最快的國家之一。另一方面,我國經濟增長質量偏低,高技術產品、高競爭力服務產品和高附加值產品的比重過小。具有比較優勢的行業及產品,基本上是適合現階段資源稟賦狀況的勞動密集型產品。1992年~1999年間,平均出口額占同期工業產品總出口額的36.1%,其中又以“服裝業”產品比重最高,為24.6%(《90年代中國工業產品外貿優勢變化及入世后的戰略選擇》,張偉,《統計研究》,2001年12月)。
在經濟全球化的過程中,我國正處于提升經濟發展質量的轉折點上,正處在培育國家競爭力的關鍵時刻。在這種時代背景下,我國產業參與國際分工所能選擇的路只有一條:在深化改革開放中應竭盡全力創建名牌產品,特別是創建世界名牌產品,在創建世界名牌產品的基礎上創建世界知名的跨國公司。這是一種不可逆轉的趨勢。
三、創建名牌產品要正確處理的幾個關系
創建名牌產品,是我國產品鼎立于世界的必然選擇。但我們創造名牌產品的困難重重,任務艱巨。當前要特別注意處理好以下四種關系。
1.正確認識和處理國際經營與國內發展的關系
名牌產品發展的最高目標是世界級名牌產品。世界名牌產品是在國家名牌產品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它來自兩個市場同類產品的6種競爭壓力和兩種非同類產品的競爭威脅。一是國內市場上的三種壓力:國內市場上國內同類產品的競爭壓力、國內市場上國外同類名牌產品的競爭壓力和國內市場上同類非名牌產品的競爭壓力。二是國際市場上的三種壓力:國際市場上國際同類產品的競爭壓力、國際市場上國內同類產品的競爭壓力和國際市場上同類非名牌產品的競爭壓力。兩種非同類產品的競爭威脅,是指非同類替代產品和互補產品由于調整價格等策略形成的威脅。因此,跨國經營的名牌產品必須處理好國際經營與國內發展的關系。忽視國內市場經營會造成后方空隙,給競爭對手以可乘之機,從而使國際市場失去可靠而穩定的基礎。不重視國際市場經營又會降低國際化經營程度,也就不能成為世界級名牌產品。兩者相比,我國更應該提高名牌產品的國際化程度。據有關方面統計,1991年世界500家最大工業企業排名55位的蒂森公司,1989年銷售收入為340億德國馬克,其中48%來自國外;美國摩托羅拉公司1990年銷售收入的44%來自國外。肯德基在世界73個國家和地區擁有9000多家分店,1993年銷售額71億美元,其中37億來自海外,占銷售額的52%。全球最大的100家企業中,海外銷售額占總銷售額50%以上的企業多達一半以上,其中可口可樂公司的海外銷售額占70%(利潤80%來自海外),而雀巢和飛利浦這一比例高達90%以上。相比之下,青島海爾集團,1996年銷售收入62億人民幣,出品創匯5700萬美元,外銷比例也不到10%。(《我們離世界名牌有多遠》,黨寶珍,《今日浙江》,2001年03期。)
可見,我國名牌產品更應該加強國際化經營,提高國際市場占有份額和知名度。
2.正確認識和處理技術引進與技術創新的關系
技術是制約名牌產品成長和發展的重要因素,也是決定名牌產品核心競爭力的主要因素。就總體而言,我國產品的生產技術水平還比較落后,與國外同類先進技術有較大的差距。有關資料表明:從我國企業整體技術裝備方面來看,大約只有20%左右達到國際20世紀60至80年代水平,而其余80%是40至50年代水平,甚至還有30年的設備(《我們離世界名牌有多遠》,黨寶珍,《今日浙江》,2001年03期)。《洛桑報告》分析構成科技要素的26個單項指標中,與企業技術創新直接相關的就有15個。與參評的其他46個國家(地區)相比,我國這15個指標的排名普遍靠后,其中有三分之二的指標排在30位以外。這些都說明,我國在企業生產技術水平方面趕上發達國家和部分發展中國家還有一段路程(《分析:中國科技競爭力排名下降值得認真反思》,趙明,國研網,2000年07月06日)。近幾年來,我國主要名牌消費品有了快速發展,有不少名牌產品甚至走向世界,這主要是依靠引進國外技術。我國企業在創建名牌產品的過程中,必須處理好技術引進與技術創新的關系。一方面,要進一步認識技術引進對提高我國技術水平的重要意義,制定有控制的技術引進戰略,繼續引進關聯效應大、行業空白或急需、有市場前景的技術,以促進和支撐我國名牌產品的發展,加快我國企業創建世界名牌產品的步伐。另一方面,我國現有技術基礎和大國地位,決定了我國企業更應注重技術創新。改革開放20多年,我國企業引進的技術規模和技術質量都達到了在許多行業足以開展自我技術創新的需要,也鍛煉和培養了一大批科技創新隊伍,有能力通過自我技術創新推進名牌產品創建工作。現在缺乏的是社會創新機制、社會創新觀念和創新文化。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部專家劉世錦提出,中國應發揮“特大型國家”的競爭優勢。這種“特大型國家”優勢不僅僅是大市場優勢,也包括獨立技術開發能力的優勢。因此,創建名牌產品尤其是創建中國的國際名牌產品和國際名牌企業必須有自己的獨立的技術創新。應該放眼世界、著眼未來,選擇優勢技術行業和新生行業制定遠期技術創新戰略,確定遠期技術創新目標,爭取在21世紀中葉實現中國的國際名牌產品優勢和技術優勢。從這個角度看,我國“科教興國”戰略實施的焦點首先應該是“科教興企”。現在有一種傾向,認為自我技術創新成本高、周期長,通過發展“三資企業”同樣能達到經濟和技術發展的目的。可以設想,中國如果沒有技術創新,名牌產品就不能獲得持續發展的技術優勢,就永遠在世界名牌產品群中沒有出頭露面的機會。僅靠“三資企業”不符合大國的風范。
3.正確認識和處理內在品質與廣告宣傳的關系
“好酒不怕巷子深”,是對小商品經濟條件下近距離銷售的質地優良產品的一種贊美。在經濟信息化的今天,優質商品、名牌產品也需要廣泛傳遞信息。實踐中有兩種偏激的認識和做法:一是仍然奉行“好酒不怕巷子深”的觀念,認為只要質量穩定、能滿足消費者需要就會有市場,做促銷是一種浪費。二是認為“促銷出名牌”,堅持大量做廣告就能提高產品的知名度,把廣告作為強化市場競爭的法寶,把產品市場的競爭等同于廣告形式的競爭。這兩種認識都不利于創建名牌產品。按第一種觀點難以創建名牌產品,現在市場上雷同產品多、遠距離銷售多,增加了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性,消費者不了解產品信息就不會認知購買。按第二種觀念更難以創建名牌產品,企業通過媒體傳遞產品信息的目的是讓有購買能力和欲望的潛在用戶接受這種信息,認識和比較產品帶來的效用價值,激起購買欲望和購買行為。這種信息傳遞的方式是必要的,在短期內也有重要作用。但在理智消費的今天用戶已不像過去那樣容易受廣告的誘惑,過多過濫的特別是不真實的廣告已使人討厭甚至被視為一種“文化污染”。少數片面追求廣告效應和急于營造名牌產品的做法已受到市場的懲罰。創建名牌產品必須處理好內在品質與廣告宣傳的關系,以質量為依托,在保證產品內在質量的前提下適度強化廣告促銷手段。
4.正確認識和處理“創”與“保”的關系
“創”名牌產品和“保”名牌產品,都是企業創建名牌產品不可缺少的過程。“創”是基礎過程,“保”是延續過程,兩者缺一都會對名牌產品的成長造成不利影響。“創”有“虛創”和“實創”。“虛創”是指通過廣告、推銷等方式將一般產品“包裝”為名牌產品的過程,這不是我們所說的名牌產品創建。“實創”是指根據名牌產品成長規律,一步一個腳印鑄造產品質量、樹立產品形象、積累品牌價值和提高市場占有率及社會貢獻率的過程。目前企業“創”名牌產品的途徑主要有:爭奪人才、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強化管理、聯姻結盟等。但有些企業由于對“保”的重視程度不夠,使辛辛苦苦創立的名牌產品過早地成為“昔日黃花”。但無論是企業保護、地方保護和國家保護,都難以真正形成保護名牌產品正常發展的環境屏障。首先,表現為法律觀念淡薄沒有及時注冊而被搶注,我國2000多萬家企業,實際使用中的商標超過500萬個,而注冊商標僅80余萬件,商標注冊率不到20%。其次,表現為品牌資產流失。改革開放以來,眾多擁有國際名牌產品的大公司涌入,利用一些企業急切需要資金和技術的心理,通過合資、合作、控股等形式使我國許多名牌產品市場萎縮,大量名牌價值流失。再次,表現為名牌產品失真,假冒名牌產品猖獗,影響了名牌產品的市場形象、市場占有率和出口。1998年被假冒的146家企業所造成的利潤損失總額是15.91億元人民幣。由此可見,在創立名牌產品的過程中要正確處理好“創”與“保”的關系。一方面,要大張旗鼓、實事求是地創名牌產品。另一方面,認識到“保”名牌產品的重要性和長期性,保不住也就創不好名牌產品。假冒偽劣產品屢禁不止,名牌產品“保’不到位的關鍵是有沒有群眾舉報、新聞監督和責任到人的三聯動的獎懲機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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