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慎銀行監管應用論文

時間:2022-04-09 1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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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慎銀行監管應用論文

在實行金融自由化的國家,對利率水平及其結構、匯率水平及其波動、資本流進和流出、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金融機構信貸總量及投向等,都仍然有一定的限制和控制,但限制和控制的方式和程度已與金融管制有所不同。今天的金融監管,建立在尊重銀行經營自主權的基礎之上,是一種審慎的監管。審慎的監管與金融管制之間的根本區別在于,前者對銀行的要求是一種規范性的品質管理,以防范金融風險和促進競爭為目的,銀行具有充分的業務自決權;后者則是銀行的大部分具體決定直接由政府機構作出。每個行業都有自己特有的“行規”,如電冰箱業、汽車業有環保的規定,建筑業有安全標準。這個“行規”事實上是一種品質管理。審慎的金融監管措施(如風險管理制度)是金融業的“行規”,以保證金融服務業的品質為目標。

為達到防范風險和促進競爭的目的,審慎監管的中心工作在于鼓勵或強迫金融機構及時、準確、全面、公開地向公眾披露信息,增加透明度。在信息可得的基礎上,通過廣大市場參與者的自由選擇行為來發揮對金融機構的監督和制約作用,也即通過經濟力量本身對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活動實施制約。這是金融市場化環境下金融監管的精髓。

對照中國的實際情況,金融監管改革的努力方向在于:

金融監管政策非行政化

金融監管手段必須是以法律為基礎的間接手段,在日常監管中應基本取消行政命令式的監管辦法。只在金融市場失敗時,政府直接干預方可走上前臺。當前最要緊的是逐步給予金融機構自由定價權和業務創新自由權。保持監管者與監管對象之間的距離也很重要。

隨著市場機制作用的增大,特別是在非國有企業、股份制銀行和外資銀行的興起以及國有商業銀行及部分國有企業經營機制轉變之后,利率管制的弊端愈顯突出。由于利率管制,商業銀行不能通過利率差別來區別風險不同的貸款人,高風險貸款缺乏高利息補償,銀行處于風險一收益不對稱狀態。多年來,屢禁不止的“儲蓄大戰”和賬外賬經營就是利率管制扭曲的反映,我國金融機構的大量不良資產也正成因于此。利率管制還人為強化了金融工具之間的非市場差別,制約了公平競爭。

保護業務創新自由權的關鍵是要區分違規經營和金融創新的政策界限。考慮到二者界限的模糊性,在政策實踐上,主導思路是盡量減少業務品種的行政審批制。由于銀行和證券市場制度不完善,以及金融機構的自我約束力薄弱,在中國實行全面混業經營還需要一個漸進的過程。現實的政策是推行各種形式的業務合作或戰略聯盟。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應該積極試點。

監管重點由合規性監管轉向經營性風險監管

由合規性監管轉向經營性風險監管,需要建立一種風險集中(Risk--focused)和過程導向(Process-oriented)的新型監管框架。

所謂風險集中,是指監管資源要更多地用于關注銀行機構及其資本所承擔的最大風險。目前最重要的,是要按規定標準補充資本金。可以通過金融企業自我積累、財政增資、發行長期金融債券以及上市募集、增資擴股等方式,增加國有銀行資本金。

所謂過程導向,是指檢查和稽核要重點檢查銀行機構對某種風險的管理過程和管理方法是否充分和有效。對那些沒有建立合適的風險控制框架和有效管理過程的機構,應施以更多的現場檢查。

加強銀行公司治理標準的監管

在目前的過渡階段,促進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機制建設,也是重點監管的內容。國有銀行的改革進行了20年,成效不夠顯著,出于我們對企業的理解過于表面化。國有銀行的各種管理制度可以說是浩如煙海,但常常流于形式,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國有銀行的治理框架有問題。公司治理不是口號,而是很具體的制度安排。國有銀行公司治理改革的終極目標就是設計一套約束一激勵機制,使國有銀行的決策層和行政層更有效地為國有銀行的整體利益工作。

確立清晰的戰略目標,并使之階段性量化。銀行戰略,就是銀行的長期競爭定位,規定著銀行的發展方向。其意義在于為銀行的投資者樹立市場信心和便于對銀行上下進行目標管理。

重組業務流程,形成矩陣組織結構。業務流程是一組共同為顧客創造價值而又相互關聯的活動。業務流程重組的目的就在于發現哪些業務項增值最大,發現最有效率的業務歸屬和傳遞程序,實現銀行部門之間、員工個人之間的職責分明、責任明確。業務流程必然要打破原有的組織機構格局。新的組織機構以“矩陣式”為模式,實現銀行各項活動的雙線監控,員工個人也可以實現“雙線進步”。

建立量化的核算體系。國際化銀行有著四重核算體系——總賬、分部門、分產品、分客戶核算體系,我們只有總賬核算體系。當務之急是要建立分部門核算體系,以量化各部門對銀行的貢獻或給各部門“定價”。目前的難點在于資金轉移價格以及后線單位成本分攤制度不易確立。

開發和培育人力資源。主要是解決任免機制問題,必須確保高級管理層具備適當的資格,促進控制體系由“管人”向“管理系統和流程”轉變。同時,中層管理人員的提升要保持透明性。

強化風險管理和內控制度。主要是將目前的縱向式的集體評審制變為橫向式的集體評審制,最終發展到個人負責制。

建立多樣化、高透明的激勵機制。薪酬的制定權逐漸由董事會薪酬委員會負責,薪酬標準由現在的以職位和工齡為基礎過渡到以技能和競爭力為基礎,而且薪酬必須與明確的、可衡量的業務目標掛鉤。只有在這種體系下,敏銳的商業頭腦方能被發現和獎勵。

實現充分的信息披露。目標是按照兩套標準(財政部有關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和人民銀行的五級分類標準)披露資產質量,并且所披露的財務信息要分別由國內外兩個會計師事務所按國內外兩套審計準則進行真實性審計。

建立健康負責的董事會。這需要優化董事會的結構,主要是引進外部非執行(獨立)董事。但從中國的實際看,獨立董事將受到供給源、社會聲譽機制缺乏的制約,難以充分發揮作用。

執行符合國際標準的審慎會計制度

改進和統一收入核算辦法以及應付利息的計提方法,確保商業銀行經營成果的真實性。推行貸款質量五級分類標準,準確、及時地披露貸款質量。落實呆賬準備金由商業銀行自主計提的新政策,擴大銀行決定核呆的自主權。監管當局通過獨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商業銀行審慎會計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審查。

建立銀行危機救助制度

保護存款人利益,是銀行監管的基本目標。銀行危機救助,既要救助存款人,也要救助銀行本身。所以,需要建立完整的市場退出制度和存款保險制度。過去,由于條件的局限,金融機構破產,往往由監管當局或政府用行政命令令某一國有金融機構接管其債權債務,雖然減小·了社會震動,保障了居民儲蓄存款人的利益,但對國有金融機構、中央財政損害很大,實際上是掩蓋問題、積累矛盾。在金融機構完全國有的情形下,存款有“國家信用”做擔保,沒有必要建立旨在保障存款人利益的存款保險制度。現在,我國已建立了多種所有制形式的金融機構,其中多數金融機構直接或間接吸收存款。對于國有商業銀行,其信用仍由國家擔保,可暫不實行存款保險。現階段可先建立中小金融機構存款保險制度,并賦予存款保險公司以監管權力。

加強不同監管主體之間的合作

金融市場化改革的結果必然是金融服務領域和金融服務品種的擴展,這使得各種監管主體之間的監管合作成為必需。人民銀行、證監會、保監會已建立三方監管聯席會議制度,這一定期磋商制度需要繼續完善,最終將協同監管制度化。中國的金融監管也應向區域和國際監管延伸,甚至建立起隱含治外法權的金融監管體系。

此外,我們還應密切關注國際銀行監管發展的新動向。統一監管、網絡銀行、反洗錢等都是近年來國際銀行監管領域熱烈討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