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產業治理規則論文

時間:2022-08-17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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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產業治理規則論文

【摘要】銀行卡產業是以現代電子信息技術為載體而形成的企業群體,具有雙邊網絡市場特征,其產業表現特征和治理規則與單邊市場具有很大的區別。文章基于西方銀行卡產業運作流程,研究分析了西方銀行卡產業的排他性準則、額外收費規則和交換費率的共同定價機制。

【關鍵詞】銀行卡產業;運作流程;治理規則

銀行卡的產生和發展為貨幣支付系統帶來了革命性的變化,截至2004年底,全球累計發行銀行卡達到36億張,銀行卡交易總額近10萬億美元,其中消費交易總額達5.58萬億美元,現金及轉帳交易總額近4.5萬億美元。1993年到2003年,維薩卡(Visa)和萬事達卡(MasterCard)的交易額年平均增長16.7%,有專家預測,美國個人銀行卡支付方式的市場份額將從2001年的29%上升至2020年的48%,超過現金和支票交易,成為最主要的貨幣支付方式。銀行卡是眾多商業銀行基于資金融通和結算的便捷,降低貨幣支付成本,提高競爭能力和經營效益,在一定協議基礎上的聯合經營而產生的。銀行卡的發行、支付、結算等流程涉及到銀行、消費者、商戶等多個利益主體,其運行機制、交易費用和行業治理規則不斷受到銀行、監管機構、消費者、商戶以及學術界的爭議。我國銀行卡產業起步晚,發展速度快,在運作流程和治理規范方面,出現了多種多樣的問題和矛盾,自2003年深圳市幾家商場先后出現因刷卡手續費過高而拒絕使用pos機的銀商糾紛以來,上海、武漢等許多大城市也先后出現類似的糾紛,以及近期出現的銀行卡年費的制定和跨行查詢費用引發的消費者的不滿與非議等事件,其實就是我國銀行卡產業運行機制不健全、治理不規范的典型反應。本文擬通過分析該產業運作機制和運行特征,考察西方銀行卡產業的治理理念和規制措施。

一、西方銀行卡產業的運作流程

銀行卡產業以現代電子信息技術為載體,以銀行、專業化的中介服務組織、商戶等機構為主體的企業群體,為社會提供電子支付和消費信貸的服務。提供和享受銀行卡服務的參與者包括持卡人(消費者)、發卡人(發卡銀行)、與銀行卡組織簽訂pos協議的特約商戶、收單人(提供信用支付的銀行)以及為銀行卡產業運作提供交易平臺的銀行卡組織,它們共同構成銀行卡產業復雜網絡(見下圖所示的銀行卡運作流程圖)。依據收單人的不同,銀行卡組織分為封閉式和開發式兩種,前者的銀行卡組織集發卡人和收單人于一體,如美國的大萊卡(Diners)、發現卡(Discover)以及日本的JCB卡等等。后者模式中的發卡業務與收單業務由銀行卡組織中的成員銀行獨立承擔,如維薩卡(Visa)、萬事達卡(MasterCard)以及中國的銀聯組織等。

銀行卡產業運作流程圖

發卡人與持卡人之間構成了銀行卡發行市場的供需關系,收單人與特約商戶構成了收單市場的供需。在發行市場上,持卡人以支付卡費以及遵守一定的使用規則為前提而持有銀行卡。根據持卡動機可以將持卡人分為銀行卡交易者和銀行卡周轉者,前者是將銀行卡作為現金和支票的替代品,一般不輕易使用銀行卡提供的信貸服務,即使使用,往往也會在較短的時間內足額償還,銀行很難獲得貸款利息受益,銀行主要依賴卡費獲利。后者更主要的是將銀行卡作為融資工具,以支付較高的利率使用銀行卡提供的信貸額度。發卡人以其服務質量和收費標準參與發卡市場的競爭,在權衡成本與受益的基礎上,決定銀行卡的發行數量和發行對象。

收單人與特約商戶構成收單市場的供求雙方,銀行卡的支付與信貸功能在便利消費的同時,還能夠刺激消費,激發消費熱情,接受銀行卡支付方式的特約商戶就能夠獲得銷售額增長的受益。據調查,美國的83%的商戶因為接受銀行卡付款而使得銷售額增加。商戶接受銀行卡付款方式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這個成本就是商戶扣率,也稱為手續費。根據接受銀行卡支付方式所帶來的受益與成本比較,商戶做出是否成為收單人特約商戶的決策。在成為特約商戶之后,收單人負責提供設備,并負責設備維護和做出付款承諾,資金的結算風險由收單人承擔。持卡人持卡消費后,由發卡人從交易金額中扣除交換費后的余額支付給收單人,收單人再從中扣除商戶扣率,將余額支付給特約商戶,至此,銀行卡支付手續就全部完成了。

從銀行卡的運作流程和機制來看,銀行卡組織、銀行、特約商戶和持卡人之間的關系是典型的“雙邊市場”關系。所謂雙邊市場,Rochet和Tirole認為,當平臺向交易雙方收取的費用總水平A=Aα+Aβ(其中Aα、Aβ分別為平臺向買方和賣方收取的費用)不變時,Aα或Aβ的變化會對平臺的總需求和平臺實現的交易量產生直接的影響,具有這樣特征的平臺市場就可以被認定為雙邊市場。在銀行卡流程中,A表示為銀行卡交易平臺總費用,而Aα、Aβ分別代表持卡人支付的卡費和特約商戶支付的商戶扣率,卡費是影響持卡人規模的主要因素,商戶扣率直接決定簽約特約商戶數量的多寡,同時,卡費、商戶扣率的變更也是持卡人、特約商戶和銀行組織沖突的根本原因。

銀行卡的持卡人規模與特約商戶規模要對應,任何一方規

模過大,而另一方規模偏小,都會對銀行卡的使用價值、便捷性帶來影響,這就形成了銀行卡產業雙邊市場形成間接網絡外部性和使用外部性的特征,銀行卡產業的間接網絡外部性是指銀行卡的特約商戶越多,持卡的便捷性和使用價值就相應提升,持卡人所獲取的持卡受益就越大;另一方面,銀行卡發行規模越大,特約商戶受理銀行卡業務的價值越大。使用外部性也稱為成員外部性,即雙邊市場的某一邊的需求決策影響另一邊的成本與受益,對于持卡人來講,如果選擇現金支付而棄用銀行卡支付時,特約商戶的現金管理成本上升,同時特約商戶會節省銀行卡手續費成本,銀行卡支付系統的每一端用戶的選擇決策,會對另一端的用戶的福利產生影響。只有當消費者和商戶同時對銀行卡有需求時,銀行卡服務才具有價值。為了保持銀行卡的持卡人和特約商戶規模上的平衡,銀行卡組織一般會通過調整交換費率來實現這一目的,交換費是特約商戶通過收單人向發卡人支付的一種費用,交換費變化直接影響到卡費和商戶扣率的變化,也反應了銀行卡運營成本在持卡人和特約商戶之間的分攤比例。

二、西方銀行卡產業治理規則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銀行卡產業與其他產業,尤其是傳統產業,在運作流程和產業特征方面具有明顯的差別。銀行卡產業中的銀行卡組織之間、發卡人之間、收單人之間以及發卡人與收單人之間在銀行卡組織內是相互合作、共生共榮的關系,而在客戶市場(吸引持卡人、簽訂特約商戶)上又是競爭關系。相互合作關系容易引發市場壟斷,尤其是在當今支付電子化、結算網絡化的趨勢下,更容易形成對商戶、持卡人的強勢地位。強勢地位主要表現在交換費、額外收費等方面。銀行卡產業內部的相互競爭又會導致排他行為的產生。因此,銀行卡產業治理機制主要集中在銀行卡組織排他性、額外收費、交換費確定等方面。

(一)銀行卡組織的排他性準則

銀行卡組織的競爭本質上是提供銀行卡結算平臺的競爭,銀行卡組織為保持競爭優勢和壟斷,往往會限制其成員加入其他銀行卡組織,不得保留雙重成員身份,這就是排他法則。維薩卡在1976年以前一直遵循排他性法則,其成員之一的沃爾森銀行信托公司曾于1971年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針對維薩卡公司反壟斷訴訟,要求維薩卡解除排他性準則,允許其同時加入維薩卡和萬事達卡組織,美國聯邦法院認為商業銀行同時開展兩種品牌的銀行卡業務,可使得持卡人和特約商戶都能夠受益,最終裁定維薩卡公司制定的排他性準則違反了發壟斷法,維薩卡公司于197年取消了限制其成員擁有雙重銀行卡組織成員身份的規定。銀行卡組織的排他性準則還表現在禁止其成員發行封閉式銀行卡組織的銀行卡,該項規則在1998年也遭到了訴訟的命運,美國運通公司向司法部指控萬事達卡和維薩卡公司不允許其成員發行運通卡,違反了市場自由競爭法則,美國司法部經過調查后,支持了運通公司的訴訟請求,認為該排他準則降低了市場產品多樣性,損害了銀行及其消費者的權益。

Hausman、Leonard和Tirole(2003)研究了維薩卡和萬事達卡雙重成員身份對銀行卡組織競爭的影響問題后,認為,從理論上來說,排他性準則的取消,使得成員銀行能夠將一個銀行卡組織轉移到另一銀行卡組織,成員銀行的這種行為促使銀行卡組織增加研發資金的投入,不斷進行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必然導致支付工具的多樣化,卡費和交換費的下降,為成員和持卡人、特約商戶提供更為安全、快捷、高效、低成本的服務。在美國,隨著排他性準則的放松,主要銀行卡組織的特約商戶扣率由1982年的2.7%下降到了2001年的1.82%,所提供的服務水平卻在不斷的提升。銀行卡組織的排他性準則在美國、歐盟以及其他西方發達國家受到了廣泛質疑,并有逐漸消失的趨勢,支付結算、信貸消費的相互融通成為銀行卡組織治理的方向之一。

(二)交換費率的制定規則

銀行卡組織的主要職責是為銀行卡的支付結算提供平臺,通過聯合各發卡行制定適當的交換費率來平衡持卡人規模與特約商戶規模,滿足消費者的持卡消費、信貸的便捷、低成本和安全的需求,同時滿足特約商戶的促進銷售,擴大市場規模的需求。維薩卡公司認為,交換費率的共同定價機制節省了各發卡人和收單人的雙邊磋商的談判成本,而在反壟斷部門看來,交換費的共同定價機制有礙于銀行卡產業競爭,受到了質疑和訴訟。1984年NaBanco控告維薩卡的集中定價機制違反了謝爾曼法案,要求采取零交換費,法院以信用卡集中定價模式并沒有獲取超額利潤為理由判VISA勝訴。數年后,以沃爾瑪、西爾斯牽頭的幾百萬零售商戶起訴維薩卡、萬事達卡公司等對簽名借記卡交易收取了過多的費用,歷經7年官司之后,最終以維薩卡公司和萬事達卡公司向零售商們屈服而告終,同意降低簽名借記卡扣率、允許商戶有權不接受其簽名借記卡,并支付高額賠償款項。2002年,澳大利亞聯儲根據著名經濟學家MichaelLKatz所提交的“Katz報告”,對澳銀行卡產業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主要包括通過引入競爭,打破銀行卡產業的壟斷;取消銀行卡組織“反額外收費”規則,并對價格進行嚴

格的管制,要求交換費降低四成。Gans和King(2003)在分析澳大利亞儲備銀行改革措施后認為,改革措施難以為繼,因為以發卡人和收單人通過雙邊談判方式替代共同定價機制確定交換費率,這必然導致交易費用的增加,難以提高銀行卡產業的效率,也不一定符合社會效應優化的目的。

在制定交換費率標準方面,有三種理念,分別是從銀行卡組織成員利潤最大化、銀行卡交易量最大化、社會福利最大化角度來制定交換費率,分別代表了銀行卡組織成員、特約商戶(消費者)和社會利益訴求。Wright等人(2004)在假設(1)發卡市場和收單市場均為完全競爭市場,以及(2)特約商戶接受銀行卡支付僅僅考慮受益的多寡,而不考慮接受銀行卡支付的策略效應,研究了銀行卡組織利潤最大化、銀行卡交易量最大化以及社會福利最大化三種情況下的交換費率差異,結果顯示,如果在銀行卡交易量最大時,交換費的增幅(特約商戶費率同比增加)大于持卡人的卡費增幅,那么有足夠的利潤激勵銀行卡組織進一步提高交換費率,此時依據利潤最大化制定的交換費率要高于基于交易最大化考慮而制定的交換費率。同樣,在銀行卡交易量最大的情況下,若特約商戶的銀行卡業務的平均受益大于商戶扣率,,則以銀行卡交易最大化為標準的交換費率低于基于社會福利最大化考慮而制定的交換費率,即低于社會最優化的交換費率。Wright還系統研究了銀行卡組織設定的交換費與社會最優交換費率偏離的情況,為監管機構提供了理論依據。

從交換費率的共同制定價機制方式來看,確實具有壟斷的表象,但由于銀行卡產業具有雙邊網絡市場產業特征,網絡外部性大大限制了銀行卡組織運用壟斷力量的能力,如果銀行卡組織試圖從一個市場獲得較高的壟斷利潤,例如,設定較高的交換費率,收取較高的商戶扣率,過高的價格必然會減少市場需求,在網絡外部性的作用下,商戶對銀行卡支付需求的減少會降低持卡人使用銀行卡的效用,從而影響消費者的持卡使用規模,整個網絡的交易量大大降低,這并不符合銀行卡組織的初衷。從這方面來看,交換費率的共同制定機制具有壟斷表征,卻有完全市場競爭內涵,歐盟委員會也認為,由于監管機構確定滿足社會最優條件的交換費率缺乏操作可行性,目前確實沒有找到比交換費共同定價機制更好的替代方案。在可預見的未來,在銀行卡產業,共同定價機制仍然是交換費率制定的主要方式。

(三)禁止額外收費規則

禁止額外收費(no-surchargerule)規則,是指銀行卡組織禁止特約商戶在持卡人進行持卡消費、信貸、結算支付時,向持卡人收取銀行卡組織規定收費項目以外的費用。美國的銀行卡組織大部分采取禁止額外收費,而歐盟國家的銀行卡組織對此則允許特約商戶自主決定是否收取額外費用,但真正采取的額外收費的銀行卡組織是比較少的,例如瑞典、新西蘭等允許額外收費的國家,采取額外收費的特約商戶分別占其總量的5%和10%,因為絕大多數特約商戶認為對持卡消費收取額外費用是“不友好”的行為,不僅會影響銀行卡的使用率,而且會有損本企業的形象。學術界對額外費用規則的作用和影響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索,概括起來有兩個方面,一是額外費用對交換費中性的影響,所謂交換費中性,是指交換費的高低不應該影響消費者的持卡消費決策、不影響特約商戶的利潤以及彌補發卡行的成本。禁止特約商戶收取額外費用,只能被動接受銀行卡組織制定的交換費率,降低了特約商戶基于服務質量、銀行卡成本等方面調整商品價格的能力,最終直接影響特約商戶在不同交換費率下的利潤水平;二是禁止收取附加費用會扭曲不同支付工具間的競爭,妨礙自由市場競爭,影響社會福利。西方學者研究認為,額外費用對社會福利影響的臨界點在于,當銀行卡組織將較高的轉換費轉嫁給特約商戶,而對持卡人收取較低的卡費,較高的轉換費成本使得商戶以收取附加收費形式轉嫁給持卡人,降低了消費者的銀行卡需求規模,但在另一方面,較低的卡費刺激了銀行卡的市場需求,因為附加收費引起的銀行卡需求減少量與因為卡費降低而增加的市場需求量二者相等,則附加收費率就是符合社會福利最大化的臨界點。具體的講,如果發卡人發卡成本和收單人的支付成本之和減去特約商戶的銀行卡業務的受益后,小于持卡人的卡費成本,此時特約商戶收取附加費用,持卡人除了承擔了較高的卡費,還要支付附加費用成本,持卡總成本上升,使得發卡人所提供的銀行卡服務低于社會最優水平。

允許額外收費時,具有壟斷勢力的特約商戶將會通過額外收費掠奪消費者持卡消費的福利,從而降低消費者對銀行卡的需求,降低社會福利,當消費者對商品或服務需求缺乏彈性時,社會福利損失更為顯著。當特約商戶不具備市場壟斷勢力時,禁止額外收費會使得特約商戶依據支付工具將消費者分為現金消費者和持卡消費者,對于持卡消費增加得成本可以通過降低現金管理成本、以及因為持卡消費而增加銷售額帶來得利潤彌補,甚至可以通過直接提升商品或服務的價格將持卡消費成本轉嫁于持卡人。因此,在禁止額外收費的條件下,相對于銀

行卡交易者而言,銀行卡周轉者享受了免費的額外融資服務,銀行卡交易者可能不愿意承擔與銀行卡周轉者相同的成本,銀行卡交易者數量將會減少,因此,發卡人需要采取一些獎勵措施來減輕銀行卡交易者的成本,如刷卡消費達到一定規模可以降低卡費甚至免除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