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教育體制管理論文

時間:2022-07-10 02: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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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教育體制管理論文

近年來,隨著中國社會結構和經濟結構的急劇變革,教育結構也發生了顯著變化,由政府包攬一切的辦學格局被打破,各類民辦學校雨后春筍般迅猛發展。據統計,截至1993年底,全國已有民辦幼兒園16990所,民辦小學4030所,民辦初中555所,民辦普通高中296所。民辦學校的興起,反映了市場經濟要求實現多種渠道辦教育的客觀需要,標志著我國教育開始走向多元化的發展道路。民辦學校的興起,一方面推動了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但同時也在許多領域引發了許多尚未為人們所熟諳的問題,其中之一就是如何在“鼓勵”、“支持”的同時,加強“引導”和“管理”,這方面,我們可從國外私立學校的發展軌跡中獲得某些啟發。國外私立學校由于辦學歷史長,且具延續性,已經形成了一整套機制完備、內容齊全、行之有效的系統,因而借鑒國外私立教育的模式,對促進我國民辦學校的健康發展不無裨益。

一、完備的立法機制

西方國家關于私立學校的法令法規是成系統的、配套的、健全的。西方國家憲法明確規定了家長有權為其子女選擇學校,允許多種形式、多種渠道辦學,從而在國家根本大法中確立了私立學校的合法性。政策的一視同仁,使公、私立學校并存并榮,互相競爭,共同促進教育水平的不斷提高。與國家根本大法相銜接的是具體的教育基本法和專項法。教育基本法明確國民教育體制及其運行方法,而私立學校專項法則更具有針對性和操作性,關于私立學校的各種各樣的法令法規,歸結起來,主要包括:(1)私立學校的地位、性質的認可和確立;(2)私立學校的設置程序及標準;(3)私立學校方管部門及其權利和義務;(4)私立學校的權利和義務;(5)對私人捐資興學的獎勵辦法等。

二、適度的宏觀調控

西方發達國家都采取了不盡相同的方法,或多或少地對私立學校進行著控制和管理。例如美國,政府對私立學校的監督檢查是多方面的,包括:

(1)學位授予權的審批。私立高校要取得學位授予權,需經過州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查和批準。盡管學校為了得到社會的承認,取得學位授予權都要通過地區或專業評估組織的檢查、評估,但一般都要接受州政府的審批。有些州的法律規定必須經過州政府的審批。學位授予權的審批有效期一般為5年,到期需再申請報批。

(2)財務審計和稅收檢查。學校每年要向政府的稅務部門和教育部門提交經費收支報告,政府部門定期檢查。州政府立法審計員每一年或二年要對學校財務狀況進行精確和細致的最終審計。

(3)州政府有關部門對學校建筑設施安全狀況、衛生狀況、消防設施等方面定期檢查。若發現有不符合政府有關規定標準的,或撤消有關授權,或勒令整頓、停辦;發現有問題的,予以懲處。私立學校的辦學條件、系科專業設置、教育質量是否被社會和政府認可,則要通過地區評估組織的合格鑒定。地區評估組織均為民間機構,成員實行會員制。各級各類學??梢陨暾埣尤氡镜貐^或者行業性的評估組織。學校只有通過地區評估組織的評估,其辦學質量才會得到社會承認,學校才可以得到聯邦和州政府的獎學金和貸款。只有通過評估的學校學生的學分才能得到其他學校的承認,學生才可以相互轉學。這種評估得到聯邦和州政府的承認,也受到社會的普遍重視。

德國對私立學校的管理督導主要反映在兩個方面:一是業務督導。即從教學和教育方面檢查學校是否遵守一般標準和規定。對國家承認學歷的私立學校,有關當局還要檢查其考試規定和考試內容及學歷證書頒發程序等;二是法律督導。主要監督學校是否遵守社會治安及包括青少年保護法在內的法律規定。在法國,政府規定私立學校自行頒發的證書和文憑,官方不予承認。為此,私立學校的學生,為取得官方證書,必須作種種準備,以參加國家考試。此舉是法國政府管理私立學校的重要措施,它為促進私立學校課程與國家規定的課程之間取得密切聯系方面,頗有成效。

三、有力的財政支持

政府的財政援助是私立學校賴以發展的重要外部條件。例如美國,各州政府雖不直接資助私立學校,但采取了多種間接資助的措施:

(1)聯邦和州政府對非營利私立學校實行免稅制度。學校的房地產,捐贈給學校的財產、基金,以及收益用于學校發展的產業可以免稅。

(2)政府向符合條件的學生提供獎學金或貸款,使一部份低收入家庭學生有可能進入私立名牌學校學習。

(3)聯邦和州政府向有科研能力的高校提供有關項目的研究經費。

(4)很多州都將一定數量的教育經費劃撥到公立中小學,指定用于為某些私立中小學提供服務。

例如,公立學校為私立學校開設某些課程,允許某些私立學校使用公立學校的實驗室、圖書館或其它教學設備等。還有公立學校的校車允許順路的私立學校學生搭乘,公立學校的衛生保健機構定期為私立學校學生提供保健服務等。這就解決了一批私立學校規模孝設備和人員配備難以完善的困難。其它國家則直接為私立學校提供資金援助。

如在德國,各州法律均規定,非營利的并且能夠承擔與公立學校相同教學任務的私立學校可以向國家申請資助,資助的標準一般視相同規模的公立學校經費而定,但稍低于公立學校撥款數。國家資助和實際開支之間的差額通常由所收學費或社會組織及個人捐款來補足。各州對私立替補學校的資助數額十分可觀,個別州的資助款可占這類學校經常性支出的99%以上。按柏林州《私立學校法》的規定,國家參照公立學校的標準100%地承擔經國家承認其學歷的私立學校的“人頭費”,包括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工資。按修改過的《巴伐利亞州學校經費法》規定,該州每年對私立學校的資助額高達9億8700萬馬克,這意味著,巴州文化教育部每年預算的七分之一直接或間接用于非公立學校。

在日本,國家負責對開辦私立大學和私立局等專門學校的學校法人進行援助,學校法人設立的私立的小學、初中、高中、聾啞學校、盲童學校及幼兒園則由都道府縣進行援助(學校法人以外的個人設置的幼兒園也屬于援助對象)。國家再對都道府縣所支出的援助經費加以補助。具體的援助項目為私立學校的教學研究所需的日常經費,主要有教職員的人頭費及教學研究所需的設備、器材費等。援助費是通過日本私立學校振興財團來發放的。除此之外,國家和地方政府還對借貸助學金事務也進行援助,并采取免除納稅義務等優惠措施。據統計,1985年,縣、市的補貼占日本各私立學校的總收入的22.8%。政府通過資金的扶助,既收到投資少而成效大的效果,同時也以此為代價取得對私立學校的進一步控制。

國外私立教育的運行機制中還有不少值得我們參考。比如美國準予注冊興辦與鑒定認可分開的制度,這與學校申辦之初就按設置標準嚴格審批的制度相比,無疑要更有利于公民和社會團體興辦學校。再如重視教育中介組織的作用問題。美國六大地區的學校評估組織以及70多個全國性的學科專業評估組織,雖屬民間機構,但也起到了政府機構的作用,它們對公、私立學校的評估,頒發鑒定合格證書,對保證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起到了監督檢查的重要作用。

從我國來說,逐步建立教育中介組織(包括行業性的學科專業性組織),并發揮其作用,是我國教育管理科學化、民主化不可缺少的必要條件,也是轉變政府職能、改革教育管理體制的重要任務。此外,國外還根據營利和非營利將私立學校分為兩類,如在美國,一般的大、中、小私立學校都是非營利性的,而高中后非學歷性(職業教育)私立學校,一般都是營利性的。對這類營利性學校的管理,一是同公司、企業一樣,向稅務部門照章納稅,二是州政府設立專門的教育機構進行比非營利性私立學校更為嚴格的管理。從我國來說,目前對民辦學校的管理還比較混亂。

因此,明確區分不同性質的民辦學校,有針對性地制定更為明確具體的政策法規,對于引導和促進民辦學校的健康發展是必要的、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