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高職院校教師職稱論文

時間:2022-08-05 03: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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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高職院校教師職稱論文

一、高職院校教師職稱評定體系的現狀

目前在高職院校教師職稱評審中,基本沿襲了普通高校的職稱評審體系,大體有基本條件、業績條件、科研成果等幾個方面,能較為客觀、全面的對教師進行評價;但論文、著作等一系列指標成為“硬性”指標是關注的重點,“雙師素質”所應具備的專業實踐技能這一“軟性指標”沒有被足夠重視。從評價標準角度看,現行的評價標準在水平能力、職業素養和工作態度的評價內容上相對籠統,注意點容易集中在“硬性”指標上,并容易造成論資排輩,這樣的評價體系,在一定程度上束縛并且誤導了高職院校教師的專業化成長。有學者認為,教學工作、科研業績是教師最主要的貢獻,思想政治表現、所獲榮譽以及學歷、學位等也將直接或間接地對學校的發展產生影響,也可視為貢獻的體現,所以可采取貢獻排序法,打破時間界限,將每個參評者綜合打分進行累加,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然后按照晉升名額從高分到低分開始評價。也有學者認為,量化管理己經成為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解決職稱評審工作中一些弊端的唯一方法,以保證評審流程中的公正性。

二、高職院校教師職稱評定體系分析

以天津地區現在執行的職稱評審政策而言,制定的比較科學、規范,有明確的引導性,能發掘教師工作潛力并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特別是在評審條件和評審指標設計上,被明確關注的論文、著作等一系列“硬性”指標,充分激發了教師參與科研、撰寫專業著作的積極性。然而,隨著近十年來天津市高等職業教育迅猛發展,最初幾所高職院校已發展到目前的26所,現執行的評審政策在近年執行的實踐中,制定時設定條件的局限性逐步突顯,需要對評定體系進行進一步完善

1.基礎條件

即個人素質能力條件,既包括個人學歷(學位)、教師資格及計算機外語合格證書等證書類條件,也包括任專業技術職務的年限、授課情況等履職類條件,是進行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的前提條件。以評審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為例,要求為大學本科及以上;其中,大學本科需任中級五年、獲得碩士學位需任中級四年、獲博士學位需任中級兩年。從這個條件中,可看出其對參評教師提高自身綜合素質的導向(以提高學歷學位為具體體現)。獲得不同學歷、學位的參評教師,其任職年限要求不同。然而,有個問題未得到明晰: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均為六年的參評教師,其學歷、學位的基礎條件已然沒有顯著區別,條件設置導向的初衷無法良好實現。通過這個賦值分數可看出,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同樣是5年,獲得碩士學位賦分分值為7分,獲博士學位賦分分值為9分。進行基礎條件的賦值量化,更好的體現了提升教師自身綜合素質的導向性要求。同時,證書類條件與履職類條件的平衡賦值,也能兼顧現有“存量”教師和新引進教師在學歷、資歷的結構上倒掛的實際。

2.業務條件

即個人專業能力、技術條件。結合高職院校教師崗位的需求,可以在現行體系中,構建“雙師型”導向的業務條件,強調高職院校教師的實踐操作能力和企業實踐經歷(如下企業實踐、頂崗實習、職業資格認證等)。

3.科研條件

即個人科研成果、論文著作的條件。在科研成果中,需要規范明確各層次、等級的科研成果、獎勵、論著等的價值。在現行評審條件中,規定的是基礎性條件,以論文條件規定為例,描述中有“公開1篇”;在量化賦值的細化中可根據檢索論文、國內核心期刊、一般刊物等大的類別對論文分別進行賦值,提倡論文著作的前沿性、學術性、專業性。在科研條件的量化中,要考慮科研成果的級別和研究水平,對成果的不同完成作者科學區分,一方面得分要向主要完成人傾斜,另一方面成果的掛名人數越多,得分越低,使量化的評價體系總體平衡。

4.補充條件

在高職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中,有對“優秀教師”業績表述的明確要求。然而,高職院校教師這一崗位特殊要求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等品質,沒有被提及。在進行量化賦值的評價體系內,可以綜合考慮教師崗位的對不同類別、級別的榮譽,如:師德先進個人、技術能手、五一勞動獎章等,在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的同時關注他們的職業品格形成。與此同時,可以在補充條件中,對出現諸如抄襲、弄虛作假、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要一票否決,以肅學術研究之風。

5.兼職教師

現行評審政策中,兼職教師與專任教師的政策區分體現在課時上。然而,就現實情況看,兼職教師承擔了一定的綜合管理工作,僅以課時量對專職、兼職教師進行區分,無法體現兼課教師的其他工作完成情況及綜合評價。在評價體系中,可以對兼職教師承擔的綜合管理工作業績,進行合理賦值,如:獲得考核優秀的評價、積極參與單位重點工作等,通過合理引導保障兼課教師職業生涯發展及所承擔綜合管理工作的完成質量。

三、完善高職院校教師職稱評定體系的對策

1.將輔導員崗位納入教師范疇

隨著社會對高等職業教育需求的提高,高職院校教師的崗位類型,已不僅局限于傳統的“授課型專任教師”;在“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下,輔導員這一崗位承擔了對學生的日常學習、生活的管理與教育職責,有著突出的“教書育人”崗位特點。建議將高職院校的輔導員崗位,納入到高職教師的范疇,根據他們的工作特點、性質制定相應的評審條件,作為一個分支參與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定,為輔導員的職業生涯發展創建良好通道。

2.根據實際情況有序增加中、高級職稱結構比例

現行的職稱申報已形成一套良性循環機制,對高職教師的專業提升、學術研究起到了強大的推進作用,然而,由于比例結構的限制,不能充分激發優秀人才的活力和創造力。建議可適當增加高職院校中、高級職稱編制數,根據政府的整體規劃、高職教育的實際發展需求,每年有序的根據實際情況增加一定的結構比例(職稱數量),讓高職教師通過專業技術職務的晉升,充分體現其社會價值,讓更多優秀的教師在完成教書育人職責的同時,也能得到相應的待遇,從而更好地運用人才。

3.逐步推行社會化評審

在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的實踐中,有部分申報人由于各種榮譽較多(與專業、學術可能相關性不高),容易造成評委的主觀性評價過高。另一個問題是,不同系列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由于評審條件存在一定的差別,因此,各系列之間的評審條件出現“難度系數”不平衡的現象。建議進一步推行和完善社會化評審,建立以業績為重點,由道德、知識、技能等要素構成的、總體要求較為均衡的人才評價指標體系,消除學術委員會評審體系下的利益、人情因素弊端。逐步建立與職稱認定制度相適應的社會評價機制,以加強職業能力鑒定和職業資格認證為依托,根據職業標準和崗位需求將職稱評審向執業資格制轉化,逐步完善科學多樣的社會化人才評價體系。

四、結論

在完善高職院校教師職稱評定體系中,通過構建由品德、知識、能力等要素組成的量化指標體系,避免了定性指標的模糊或模棱兩可、因人而異,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唯學歷、資歷、業績論,人情因素等問題。同時,將學校的發展目標與個人職業生涯發展緊密結合,引導教師在專業領域發展上,注重多方面的探索,促進教師在個人綜合素質、專業知識、科學研究、職業素養等方面全面發展。特別是進一步明確一票否決制,對教師在履行專業技術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嚴重問題(如考核不合格、師德不佳、學術不端等)建立預警機制,可進一步加強教師在各個方面的自律性,提高師資隊伍整體的研究水平。

作者:齊穎楠工作單位:天津中德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