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職稱評聘職數體系探討
時間:2022-10-20 09: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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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放管服”后,各高職院校職稱自評,但職稱評聘數的多少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學校的崗位總量及編制數。然而,2013年左右開始廣東省已基本凍結編制審批,與此同時,各高職院校在近幾年快速發展,這種與社會脫節的編制數已無法匹配日益增長的師資隊伍規模及職稱評聘需求。為了各學校及廣東省師資水平整體均衡發展,文章基于崗位設置視角,提出在不改變原有事業編制總量的情況下,跳出已有框架,運用文獻研究、文本分析、調查等方法,從學校定位、人才培養、教師隊伍、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特色項目等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入手,探索如何以量化手段制定出科學合理的職數及比例設置標準,尋找解決公辦高職院校的編外人員及民辦高職院校職稱評聘問題的辦法。
關鍵詞:崗位設置;高職院校;職稱評聘;職數體系
教師職稱制度是高職院校對人力資源評價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實行教師職稱制度對于促進教師專業成長,提高教師專業能力和學術水平,增強學校的核心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然而,我國現行的教師職稱制度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需要不斷優化創新職稱評聘制度,使其更好地發揮導向、激勵杠桿作用。目前,高校崗位總量及編制數對職稱評聘職數及工作開展起到了關鍵作用。政府相關部門對高校編制數的核定主要依據生師比,而崗位總量又以編制數為基礎,按照一定比例確定不同職級職數。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響應落實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教政法〔2017〕7號),出臺了《廣東省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實施意見》(粵教人〔2017〕5號),并提出高校“在崗位結構比例內自主組織職稱評審、自主評價、按崗聘用”,即各高職院校的職稱評聘須在核定的崗位設置剩余職數內進行,不能超崗聘任。這種“評聘結合”的方式進一步體現了編制數和崗位總量的重要性,同時對廣東省高職院校的職稱評聘工作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一、職稱自評與原相關政策的矛盾分析
(一)職稱自評與編制數的矛盾。隨著廣東省職業教育“擴容、提質、強服務”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提出,職業教育面臨著新的發展機遇和挑戰。但目前,廣東省高職院校的教師編制標準還在使用2010年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印發的《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機構編制標準》(粵機編辦〔2010〕193號),其基本教育規模人員編制的計算方法只與當年在校標準學生數和員生比相關,這種計算方法過于簡單,沒有以社會市場為導向,隨時優化調整崗位數,同時,由于省凍結審批編制,幾年前所核批的編制數早已無法滿足近幾年處于快速發展的高校需求,原有的編制遠遠跟不上師生規模的擴大,造成編制數與師生規模的不匹配。(二)職稱自評與崗位設置的矛盾。廣東省高職院校自主制定崗位總量、機構比例等崗位設置方案雖有指導政策,但尚未全面實施下放權限,目前繼續沿用2010年3月的《廣東省教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指導意見》(粵人社發〔2010〕105號),其專業技術崗位的數量和結構比例分布不合理,高級比例特別是正高級偏少,初級明顯偏多,加上其他各種因素影響,比如,引進與培育高層次人才的增加,造成高級職稱崗位嚴重不足,甚至個別學校無剩余崗位職數,導致個別優秀的教師因名額有限,無法評聘高級職稱,極大地影響了他們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還有的教師覺得職稱評審遙遙無期,索性從事其他行業,導致大量人才流失,不利于教師隊伍的發展壯大。另外,有些崗位職數指標相對充裕的高職學校,和不受崗位總量控制的公辦學校的編外人員及民辦高職院校,由于競爭壓力少,職稱評聘標準相對寬松,職稱申報材料質量相對不高,所獲的職稱證書含金量比起職數緊缺的高校稍欠。這些都成為高職院校發展道路上的絆腳石。如果在不改變原有事業編制總量的情況下,跳出已有框架,探索以量化手段制定出科學合理的職數及比例設置標準,為公辦和民辦高職院校的職稱評聘職數核定提供參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緩和、減少新舊政策帶來的矛盾。目前,廣東省尚未有此類的指標核定體系,筆者基于崗位設置視角,結合多年的高職院校職稱評審工作經驗,大膽提出以下設想。
二、職稱評聘職數體系的構建設想
(一)構建原則。1.學校科學分類。根據學校發展的層級、性質進行分類,不能用統一的標準來衡量,體系結構對學校分類體現了公平性。2.綜合性和創新性。利用綜合性指標較好地表現一個學校的綜合實力,同時結合創新性,體現各校的特色。3.動靜結合。既重視學校的現狀,也注重學校發展的趨勢和潛力。4.內外評價相結合。以學校自評為基礎,結合專家評價,體現了民主性和客觀性。(二)體系指標的學校類別。截止2019年,廣東省高等職業學校共計81所,其中公辦高等職業學校56所,民辦專科學校25所。這些學校所處的類別均不一樣:有國家示范高等職業院校、國家骨干高職院校、省級示范校、新辦學的學校等。筆者經過反復比較研究,建議把學校分為以下三類:Ⅰ類為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國家示范高等職業院校、國家骨干高職院校、廣東省一流高職院校建設計劃立項單位、廣東“雙高計劃”職業院校推薦名單;五個基本辦學條件指標均合格,且近三年新生報到率和初次就業率均高過全省平均水平的高職院校。Ⅱ類為除了A類、C類適用范圍以外的高職院校。Ⅲ類為新設置不足10年的高職院校;近三年新生平均報到率和初次就業率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高職院校;沒有接受過評估的高職院校。(三)體系指標的內容。職稱職數體系指標分為一級指標和二級指標,三類學校的指標內容是一樣的,考慮到不同類別學校的綜合實力和發展潛力差異比較大,特設計不同層級的指標在不同類別學校的評價權重有所側重,以下筆者將一一介紹兩個層級的指標及其權重。1.一級指標。一級指標包括學校定位、人才培養、教師隊伍、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特色項目等五個部分,權重按賦分100分來計算,具體詳見表1。2.二級指標。每個一級指標有對應的二級指標,三類學校在不同的二級指標中有不同的賦分側重(每類學校總分為100分),具體詳見表2。(1)一級指標“學校定位”的二級指標及觀測點。一級指標“學校定位”的二級指標包含辦學條件、學位擴容和學校建設規劃及實施,其中二級指標“學位擴容”是為了貫徹落實廣東省職業教育的“擴容”行動計劃特設的指標,具體觀測點詳見表3。(2)一級指標“人才培養”的二級指標及觀測點。一級指標“人才培養”的二級指標有招生就業、人才培養質量與跟蹤調查、教育教學改革和人才培養方面標志性成果四個方面,具體觀測點詳見表4。(3)一級指標“教師隊伍”的二級指標及觀測點。一級指標“教師隊伍”的二級指標包含教師結構與數量、教師專業發展和師資隊伍建設標志性成果,具體觀測點詳見表5。(4)一級指標“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的二級指標及觀測點。一級指標“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的二級指標包含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對外交流與合作,其中二級指標“對外交流與合作”是順應粵港澳大灣區項目和開拓境外交流合作而制定的,具體觀測點詳見表6。(5)一級指標“特色或創新項目”的二級指標及觀測點。一級指標“特色項目或創新項目”只有一個二級指標,這個指標是學校之間以此區分的特色,體現了創新性。具體觀測點詳見表7。
三、計算公式及結果運用
(一)確定職稱職數數量。1.核定公辦學校編外人員和民辦學校的人員總量。筆者借鑒《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機構編制標準》(粵機編辦〔2010〕193號)中高職高專院校基本教育規模人員編制數的公式“K×Q×90%”,調整相應的指標及比例來計算得出應有的人員總量。調整后的公式為“K×Q×(分數/100)%”,其中K為當年在校標準學生數(保持原定義不變),即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采集與管理平臺中的“折合在校生數”;Q由固定的“員生比”更改為當年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采集與管理平臺中“生師比”,這樣的更改更能順應學校的辦學規模和發展;比例數“90%”更換為評分體系的得分的百分比,體現了不同實力的學校的人員總量需求不一。此公式可以直接計算出民辦學校的人員總量,公辦學校編外人員數則需用計算出的人員總量減去現核定的編制數。2.增加評聘職稱專技人員的數量,得出職稱職數。根據《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機構編制標準》(粵機編辦〔2010〕193號)和《廣東省教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指導意見》(粵人社發〔2010〕105號)精神,人員總量的80%以上為專業技術崗位。目前,隨著高職院校的大力發展,專業技術崗位需求增加;同時高等學校后勤服務實行社會化運作后,管理崗位和工勤崗位的需求減少,原有的崗位設置數量可進行調整。結合Ⅰ、Ⅱ、Ⅲ類學校對專業技術崗位的需求,適當擴大專業技術崗位所占人員總量的比例,增加用于職稱評聘的專業技術崗位數量,即Ⅰ、Ⅱ、Ⅲ類學校分別按人員總量的85%、82%、80%來確定職稱職數。(二)調整專業技術崗位比例筆者借鑒。《廣東省教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指導意見》(粵人社發〔2010〕105號),并結合廣東省高職院校的專業技術崗位的結構比例分布不合理,高級比例特別是正高級偏少,初級明顯偏多的現狀,適當調整正高、副高、中級、初級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按。職稱職數的核定可三年申請一次,且每年職稱評聘數不超近三年的職稱評審通過總數。上述計算公式及四種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詳見表8。注:1.公辦高職院校所得出的職數總數包括在編和編外人員。2.K為折合在校生數,Q為生師比(數據在當年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采集與管理平臺中可獲取)。3.生師比=折合在校生數/教師總數。(1)折合在校生數=普通本、專科(高職)生數+留學生數*3+預科生數+進修生數+成人脫產班學生數+夜大(業余)學生數*0.3+函授生數*0.1。(2)教師總數=校內專任教師總數+(校內兼課教師課時總數+校外兼職教師課時總數+校外兼課教師課時總數)/160。
四、小結
以上對于職稱職數體系的構建設計及計算公式的運用,能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科學性、公平性和綜合性,上述指標設計、公式及權重賦分或許稍有武斷,希望能拋磚引玉,引起更多教育工作者甚至教育行政部門的關注,早日填補此處的空白,為高職教育的發展添磚加瓦。
參考文獻:
[1]廣東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于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實施意見(粵教人〔2017〕5號)[Z].2017.6.30
作者:朱淑瑜 單位:廣東工貿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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