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資產證券化法律論文
時間:2022-03-08 1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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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國證券市場正處于不斷完善和發展的過程中,其中必然會出現一些問題,這些問題中信息披露的問題是整個證券市場中最為嚴重的問題,對于信貸資產證券化的信息披露問題來說,其本身存在著可能信息不健全或者信息基本缺失的問題,這就使得當前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的進程收到了阻礙,對于這些問題來說,歸結起來就是信息披露不健全的制度導致了這些問題的出現。這其中就使得當前我國無法量化證券的風險,對于風險的監控與預警都不能夠很好的得到體現。可見,當前對于我國信貸資產的證券化來說,需要進一步的完善其信息的披露效率和效果,這就需要研究當前信息披露的主要問題。因此,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通過研究證券化信息披露問題與證券的職能的不匹配問題,然后,對于這個不匹配問題發現其中的必然邏輯性,最后解決這一矛盾,希望能夠不斷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的信息披露制度,提升整個證券市場的運行效率,進而完善我國金融體系。
關鍵詞:信貸資產證券化;信息披露;法律
我國證券市場的信息披露制度一直存在著較為嚴重的問題,正是由于信息披露的問題嚴重性,使得證券的風險不斷加大,這就使得當前我國證券化的信貸資產對于應對風險的能力就比較差,進而極大的阻礙了我國金融市場的積極作用的有效發揮。因此,本文主要研究信貸資產證券化的職能與信息披露不匹配的問題,然后發現其中的邏輯主線,最后針對當前的問題進行有效的理論研究,提出符合當前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的證券道路。最終能夠不斷提升我國證券市場的經濟效益,使得我國證券市場成為經濟的晴雨表,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成為國民經濟的診斷書。從而使得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可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有效化,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助推器。
一、信貸資產證券化信息披露與證券職能不匹配的現狀
對于當前我國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的主要特征是指通過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的批準,在銀監會同意的資產保管人處,將自身的資產進行受托管理,最后以便使得該資產與破產清算相互分離的一種信托關系。可見,為了能夠區分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信息披露與證券職能不匹配的原因,就必然要弄清楚當前我國證券的具體職能,這樣才能夠發現二者不匹配的方向和位置。對于我國證券的職能來說,可以區分為以下幾個職能部分:首先,證券可以實現一種風險的期限轉換,使得當期的風險與未來期限內的風險相互轉化,這就使得當期企業的風險與我國的中介機構的當前風險進行了兌換,這就使得企業當期的資產風險變成了未來期的風險,由于本身未來期的風險是在中介身上,企業對于風險的披露,或者說對于信息的披露來說就缺少了激勵性,這就導致了目前職能與披露之間的第一個不匹配行為;其次,流動性的證券是進行信息披露的重要形式,一旦證券可以自由的流通就可以將證券本身的信息不斷向大眾普及,也就使得當前的各種問題得以很好的解決,但是由于本身證券化的信貸資產的期限轉換問題,使得這部分證券化的信貸資產不能夠很好的流動起來,這就使得當前各種信息無法快速的傳遞給社會,進而使得這些信息披露制度直接就不能夠得到有效的建立,進而使得第二個不匹配點出現;最后,信用制度的問題,對于信用來說,由于資產的證券化,使得當前的信貸風險轉給了第三方,這就使得企業的違約風險表面上降低,進而對于信息的披露也就不在重視,當然,正式由于這樣的原因,使得當前的信貸資產證券化后,在信息披露方面來說,我國的證券風險反而加大了,這就形成了第三個不匹配的現象。總之,當前的信貸信息的披露問題正式與其證券職能之間矛盾,這是導致當期問題比較嚴重的主要誘因,因此,在分析當前問題時,就需要分析二者本質的邏輯性,來有效的解決二者的矛盾,進而提升我國金融制度的效率和效果。
二、信貸資產證券化與證券職能不匹配的內在邏輯性
我國資產證券化與證券職能之間的不匹配來說,其是一個比較顯著的表面問題,這個問題使得當前信貸資產證券化后風險揭示能力和風險預測能力明顯的不足,對于這個問題,需要更為全面的分析二者的內在邏輯性。1.資產端的信譽問題。對于信貸資產證券化來說,其無論變換成各種證券的形式,最終在商業銀行那里都是一種負債的形式,也就是在整個研究的過程中可以發現,這二者的不匹配使得整個信貸資產證券化在定位上就是有問題的,這就使得當前證券的披露得不到極大的重視,同時也使得信息的披露成為了一種可有可無的行為。2.證券端的安全問題。對于安全問題來說,其是一個證券所必須的,正式在安全的基本概念下,才構成了當前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行,因此,證券的信息的披露是有必要的,但是,往往在進行信息披露的過程中,忽視了證券化后資產的持續性披露問題,對于證券化的資產信息披露往往就是一次性的,這就導致了目前來說,不太好的信息披露問題的產生,進而使得整個市場都存在著較大的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使得原本揭示風險的作用不斷降低,成為了風險滋生的源頭。所以,證券端的安全問題是當前來看,更為嚴重的一個內在邏輯,缺乏了持續性的信息披露對于整個證券化信貸資產的安全性來說都是十分危險的。
三、解決信貸資產證券化信息披露問題的重要方法
1.重新定義整個信貸證券市場的信息披露問題,需要將原本的問題得以正確的認識,最為重要的就是要在證券端建立完善的持續性信息披露,對于資產端來說,更為重要的就是要成為一種正常化的現象,使得其原本就存在的一些期限問題能夠外生化,進而問題可以有效的在正常監管的情況下得到解決或者改善。2.確立安全的信用正常,也就是說需要建立更為明確的信譽體制,這樣可以很好的保證當前信譽缺失的問題,同時,良好的信譽機制也是當前來說應對風險的重要手段,只有提升了安全性,才能夠使得市場在運行的過程中有保證。這樣整個法律的建設過程中才能夠得到必要的支持力度。四、結語總之,對于我國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的法律道路來說,需要市場和政府的雙方合作,這樣才能夠提升自身和監管的雙重力度的提升,進而能夠很好的滿足當前證券市場化的法律建設要求,這將是當前建設過程中十分重點的建設環節。最終建設好我國證券市場,提升其應有的效益和效率。
參考文獻:
[1]謝青.信貸資產證券化信息披露的法律進路[J].證券化研究博覽,2003:11-13.
[2]王愛華.信貸資產證券化信息披露的法律進路[J].經濟現代化研究,2011(5):141-143.
作者:孫陽升 蔣倩文 單位:上海申浩(成都)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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