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發展金融環境論文
時間:2022-03-31 05: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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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改革開放以來,民營經濟已經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但資金匱乏,融資困難成為制約其發展的重要因素,本文分析了造成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從完善民營企業自身的組織制度、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建立多渠道的融資體系等方面提出解決我國民營企業融資困境的具體措施。
關鍵詞:民營企業融資金融改革
改革開放以來,民營經濟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啟動需求、增加供給、吸納就業,保證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我國民營經濟的發展仍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約,表現為規模總量小,產業分布散、發展速度慢、管理水平低、經營范圍窄等諸多問題。從目前情況看,融資困難、資金匱乏是制約其發展的瓶頸因素之一。
民營企業融資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民營企業的融資渠道包括內部融資和外部融資。內部融資是指企業將自身利潤轉化為積累,外部融資又可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直接融資是通過資本市場融資,而間接融資則是通過金融中介來進行融資。
現階段我國民營企業的融資渠道和融資方式具體包括:
內部融資:即自籌資金。這是目前我國民營企業的主要融資方式。絕大部分民營企業的初始資金都是由主要的業主、創業成員及家庭提供的,在創業后追加投資時,自籌資金仍是民營企業發展擴張的主要資金來源。絕大部分鄉鎮企業和私營企業主要通過向職工借債集資、內部股份募集及利潤留成等渠道來籌集中長期投資。
直接融資:即通過資本市場的融資。由于我國對上市公司的要求較高:資本規模需達到5000萬元人民幣,且連續3年贏利,這對主要是勞動密集型的廣大中小民營企業而言,很難達到要求。2001年底,在深滬兩市公開上市的民營企業約有40—50家,只占全部上市企業的3%~4%左右,對大多數民營企業而言,幾乎不能從股票市場上獲得融資,在債權方面,我國民營企業尚無發行債券融資的先例。所以,我國民營企業要從資本市場上獲得融資是非常困難的。
間接融資:也就是從金融中介機構獲得的投資。金融機構的貸款,近年來隨著金融體制的改革,各地紛紛建立起來了各種形式的貸款擔保基金,信用貸款、抵押貸款方式等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銀行對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比例,但是由于體制等各方面的原因,長期以來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對象主要定位于國有大中型企業,據統計,1999年全年金融機構共發放貸款93734億元人民幣,其中發放給民營企業的約25054億元人民幣,占貸款總額的27%左右,而發放給國有企業的有63888億元人民幣,占發放貸款總額的69%左右。與民營中小企業的飛速發展相比,銀行貸款的資金數量和比例遠遠不能為民營企業提供足夠的融資服務。非正式金融市場,迫于從正式金融體系無法滿足融資的需要,絕大多數民營企業在其發展過程中不得不從非正式金融市場上尋找融資渠道,通過高利率借貸等來籌集應急資金,使融資成本大大提高,阻礙了民營經濟的正常發展。從下表可以看出民營經濟和國有經濟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所占比例的差別。
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分析
民營企業自身的原因
許多中小企業自身素質不高,經營管理不善,家族式管理普遍存在,缺乏長遠的規劃和對策,許多企業尚未建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立的現代企業制度。產品質量差,市場占有率不高。另外在會計核算方面,設帳不規范,核算隨意,信息披露不真實,造成民營企業的資信度不高。
金融改革滯后引發的“二元金融體制”不能適應多樣化的需求主體
國有銀行由于交易費用和信息成本的原因只愿服務于國有大中型企業,不愿為中小民營企業提供更多的貸款。而國有銀行壟斷了大部分的金融資金,限制了中小金融機構為民營企業服務的能力,造成了民營企業融資困難。
信用體制不健全,銀行與企業間信息不對稱,阻礙了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的融資支持
民營企業為數眾多,經營狀況參差不齊,資信等級較低,大量的民營企業還未建立信用檔案,銀行難以判斷貸款給民營企業是否會造成損失,所以貸款要求有適當的財產作抵押,而許多中小型民營企業又缺乏足夠可變現資產做抵押,這樣就加大了銀行的貸款風險,提高了交易成本,使得銀行為中小城市企業提供服務的單位成本要比為大企業提供服務的單位成本高得多,因此當銀行規模較大從而足以為大型企業提供服務時,銀行就不會為中小企業提供更多的服務。銀行和民營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造成銀行對民營企業的貸款比例過低。
政策環境不夠
目前我國對民營企業明顯的所有制歧視已不存在,但由于我國在經濟管理體制長期高度集中管理,所有制又長期實行單一公有制形式,因此,對民營經濟還存在著所有制方面的隱性歧視是一個不爭事實,表現在我們缺少民營經濟在特定的環境下給予特殊的法規政策支持。
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的金融對策構建民營企業融資的支持平臺
首先,從外部環境上,政府要加大改革力度,推進市場經濟建設,明晰眾多市場主體的產權和責任,健全法制,構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完善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金融、基金、擔保等法規體系。
其次,規范民營企業的經營機制與管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克服家族式管理、作坊式經營,提高產品質量,增強市場競爭意識,不斷完善提高自身素質和管理水平,增強支付和償債能力,提高民營企業的資信度。
最后,要根據會計法的要求加強對民營企業的會計監督,依法建立會計帳簿,規范會計核算,同時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為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提供、收集、匯總會計信息,嚴格執行有關法律,保證民營企業的會計資料真實、完整,財務信息準確、有效。從根本上改變民營企業的融資基礎。
進一步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建立多元化的融資方式
深化銀行的體制改革,為民營企業的發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商業銀行的服務應向民營企業傾斜,以企業是否有發展前景作為放貸依據,設立民營企業服務部,專門解決民營企業的融資問題。
積極創建專門服務于民營企業的地方性中小型民營銀行。中小型民營企業應有熟悉其信用狀況和經營狀況的中小民間金融機構配合其發展,地區性中小民營銀行具有地區信息優勢,能以較低成本了解中小企業的經營狀況、項目前景和信用水平,可以解決信息不對稱導致的信貸風險。
建立一個多層次的、能夠為廣大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提供服務的資本市場。根據我國的特殊國情,建立一個“多層次、多渠道”的資本市場,通過多層次的股權融資體系,發行企業債券等各種融資活動,使廣大民營企業得以迅速發展。
本文認為,解決我國民營企業融資障礙的關鍵在于拓寬間接融資渠道,加快金融體制改革,放松民營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限制,打破行業壟斷,促進公平競爭,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建立一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同時大力發展民營信用機構,完善信用擔保體系,彌補金融機構與企業之間長期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民營企業也應加強自身素質建設,以解決融資困難的問題,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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