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全國高等學校建筑學學科專業指導委員會;全國高等學校建筑學專業教育評估委員會;中國建筑學會;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 主辦單位:中國建筑出版傳媒有限公司(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教育部高等學校建筑學專業教學指導分委員會;全國高等學校建筑學專業教育評估委員會;中國建筑學會
《中國建筑教育》是一本由中國建筑出版傳媒有限公司(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教育部高等學校建筑學專業教學指導分委員會;全國高等學校建筑學專業教育評估委員會;中國建筑學會主辦的一本教育類雜志,該刊是部級期刊,主要刊載教育相關領域研究成果與實踐。該刊創刊于2008年,出版周期季刊。該期刊已被知網收錄(中)收錄。
《中國建筑教育》創辦于2008年,由全國高等學校建筑學學科專業指導委員會;全國高等學校建筑學專業教育評估委員會;中國建筑學會;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主管,中國建筑出版傳媒有限公司(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教育部高等學校建筑學專業教學指導分委員會;全國高等學校建筑學專業教育評估委員會;中國建筑學會主辦的一本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教育類部級期刊。該雜志創刊以來所獲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旨在為建筑領域的學者、教師、研究人員和從業人員提供一個交流和分享最新研究成果、探討建筑教育發展動態和趨勢的專業平臺。
該雜志主要刊登有關建筑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室內設計等專業的學術論文、研究報告、教學案例以及行業實踐等方面的文章。這些文章從不同角度探討了建筑教育的理論、方法、技術等方面的問題,反映了中國建筑教育的最新研究成果和發展動態。為推動中國建筑教育的理論創新和實踐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該雜志的出版發行不僅有助于提高中國建筑教育的學術水平和國際影響力,而且為中國的建筑教育事業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指導。
1.主題明確:來稿應圍繞建筑教育領域的某個主題展開,具有明確的研究目的和問題意識。主題不明確或過于寬泛的稿件將不予考慮。
2.學術性強:來稿應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學術含量,能夠深入探討和解決建筑教育領域的重要問題。避免過于淺顯或缺乏深度的稿件。
3.研究方法科學:來稿應采用科學的研究方法和技術,能夠客觀、準確地描述和解釋建筑現象和問題。避免過于主觀或缺乏科學性的稿件。
4.創新性高:來稿應具有一定的創新性和前瞻性,能夠為讀者提供新的思考和啟示。避免重復或雷同的稿件。
5.語言規范:來稿應使用規范的語言,避免使用生僻詞匯或語法錯誤。同時,應注意控制文章篇幅,保持簡潔明了。
6.凡向本刊投稿,稿件錄用后即視為授權本刊,并包括本刊關聯的出版物、網站及其它合作出版物和網站。
7.參考文獻:著錄作者直接參閱過的公開發表在報刊上的文章、公開出版的圖書和在其他媒體上公開的文獻,按文獻出現的先后,在正文中的相應位置以阿拉伯數字標注。
8.題目:要求簡潔、精煉,能夠完整、準確地概括全文內容,并能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不宜以阿拉伯數字開頭,字數不宜超過20個字。
9.注釋是對論文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文內注釋應按正文中的先后次序集中列于文末,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序號標注。
10.在正文首頁以腳注形式注明第一作者簡介(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學歷、職稱和主要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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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仲德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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