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創辦于2012年,由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方法論研究中心;北京市天同律師事務所主管,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法學方法論研究中心;北京市天同律師事務所主辦的一本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政法類部級期刊。欄目設置有:特稿、專題研討1·風險社會與責任倫理、專題研討2·凱爾森及其多元理論、特色欄目·人工智能與計算法學、案評。該雜志創刊以來所獲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雜志的辦刊宗旨是堅持學術性、思想性、前沿性,倡導獨立自主的學術研究,鼓勵跨學科、跨領域的綜合性研究,注重反映當代法學界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前沿理論。
該雜志致力于為法學界和法律界提供高端的學術交流平臺,為推動中國法學學科的發展和進步做出了積極的貢獻。內容涵蓋了法學理論的各個方面,包括法理學、法律哲學、法律文化等。該雜志注重對法律現象進行深入剖析,從哲學、社會學、歷史學等多個角度探討法學問題,為讀者呈現了一個多元化的法學世界。同時,該雜志還關注實踐中的法律問題,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為解決現實生活中的法律問題提供了有益的參考。雜志是一本具有很高學術價值和影響力的綜合性期刊,具有很高的參考價值和指導意義。為法學界和法律界提供了深入探討法學理論和實踐問題的平臺,為推動中國法學學科的發展和進步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1)論文如果是基金項目、國家、省部級教育教學科研立項課題成果,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上述立項的成果,需在文章標題右上角插入腳注,并在腳注中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若文章無此項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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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插圖和表格:均應有中、英文圖名和表名,坐標圖中的標目要用量和單位之比表示清楚.文中圖、表應有自明性,且隨文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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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論文題目應當簡潔明了,反映論文的主旨。論文題目應便于讀者檢索、轉抄和引用,中文題名不宜超過20個字;外文題名不超過10個實詞。不宜采用抒情意味、反問意味的主標題和副標題。
(7)稿件內容:稿件應圍繞法學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深入探討,包括法理學、法律哲學、法律文化等。稿件應具有學術性和思想性,注重獨立思考和創新,鼓勵跨學科、跨領域的綜合性研究。
(8)文字要求:稿件應使用準確、簡明、生動的文字表達,避免使用生僻詞匯和過于專業的術語。同時,應注重文字的流暢性和可讀性,讓讀者能夠輕松理解稿件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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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舒國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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