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吉林省公安廳 主辦單位:吉林警察學院
《警學研究》是一本由吉林警察學院主辦的一本政治類雜志,該刊是省級期刊,主要刊載政治相關領域研究成果與實踐。該刊創刊于1986年,出版周期雙月刊,影響因子為0.82。該期刊已被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收錄。
《警學研究》雜志始終堅持學術為本,質量為魂的辦刊理念,擁有一支高水平的編輯團隊和學術顧問團隊,確保每一篇發表的論文都經過嚴格的審稿程序。所有學術論文都通過匿名評審,確保論文的質量和原創性。雜志不僅關注理論研究的深度,還注重實踐經驗的總結和推廣,為繁榮公安學術、推進科技強警做出了積極的貢獻。在國際化進程中,雜志積極開展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吸收借鑒國際先進警務理念和經驗,推動中國警學研究的國際化。通過與國內外相關期刊的合作和交流,雜志展示了中國警務工作的理論研究成果和前沿思想,為全球警務實踐提供了寶貴的參考。
雜志的主要欄目包括刑事偵查、法治現代化與法治中國建設、本刊特稿、犯罪與司法控制、治安管理、教育與訓練等,內容豐富,涵蓋了警務政策研究、公共安全管理與預測、執法實踐與技巧、反恐維穩等多個領域。這些欄目不僅為讀者提供了最新的警務工作熱點問題和學術研究成果,也成為警察學者、專家學者以及廣大公安民警展示研究成果和學習交流的重要平臺。該雜志以研究警察學理論、探討警務實踐經驗、開展警務比較研究為主旨,致力于推動中國警學研究的深入發展,并在國內外享有較高的聲譽和影響力。
1.文稿應具有科學性、先進性、創新性和可讀性,力求重點突出,論點明確,資料詳實,數據可靠,結構嚴謹,寫作規范,表達準確,文字精煉。
2.層次標題是對本段、本條主題內容的高度概括。各層次的標題應簡短明確,同一層次標題的詞組結構應盡可能相同。層次標題的編號采用阿拉伯數字,即1,1.1,1.1.1,1.1.1.1。一般不超過4級。
3.來稿請附上作者簡介,包括作者真實姓名、出生年月、性別、籍貫、所屬機構、職稱學位、研究方向,同時請提供通信地址、電話、電子郵箱地址,以便聯絡。
4.參考文獻:應以近5年文獻為主,引用公開發行的新研究原著,勿引用譯文、文摘、內部資料及轉載文章,盡量不引用教科書。
5.注釋:主要用于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明。須在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最末一字右上方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標明序號(例①、②表示),全部注釋按序次排在文末。
6.來稿摘要從文章正文提煉,盡量使用原文字句,體現文章特色或重點。字數在200字左右為宜,關鍵詞3-5個。
7.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標題層次一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一般不宜超過4層。
8.如果能用文字簡潔說明的內容就不必列表。圖、表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連續編碼,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序號及圖題、表題。
9.論文為課題項目者,須在標題末尾處標注*(上標),并與當頁末尾*鏈接,*后寫明:本文系某年度某立項單位課題(課題編號:)階段性成果。
10.本刊編輯部對來稿有修改權,不愿改動者請事先說明。自收稿之日起1個月內未收到刊用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來稿請注明作者姓名、單位、通訊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及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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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崔亞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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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學研究雜志是一本省級期刊,是由吉林省公安廳主管,吉林警察學院主辦的一本政治類期刊。國內刊號:22-1426/D,國際刊號:2096-9880。該期刊詳細信息可以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網站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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