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審計報告范文10篇
時間:2024-05-08 03: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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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審計報告準則價值和影響因素分析
摘要: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引發了全球范圍的以提高審計報告信息相關性為目的的審計報告準則的修改。本文分析了我國2016年新修訂的審計報告準則的價值、實施效果以及完善的建議。
關鍵詞:審計報告;信息不對稱;關鍵審計事項
一、新審計報告準則的實施
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后,審計報告信息缺乏相關性,這一嚴重缺陷,日益受到關注。為提高審計報告的決策相關性,國際審計準則理事會于2015年了新的國際審計報告準則。財政部于2016年12月印發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4號———在審計報告中溝通關鍵審計事項》等新增和修訂的12項審計準則(以下簡稱1504號準則及其修訂準則)。從2017年1月1日開始,在A+H股、H股上市公司中實施該準則。從2018年1月1日開始,境內上市公司、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以及其他視同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審計,開始實施該準則。新審計報告準則的新,體現在報告內容的擴容和報告內容安排順序的調整兩大方面。一是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審計增加了溝通關鍵審計事項的內容,要求在審計報告中介紹關鍵審計事項的確定依據、審計程序、審計結論等內容,極大緩解了企業管理者和企業外部投資者之間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有助于提高企業經營活動的透明度。二是對使用多年的審計報告的內容和格式做了修訂。為了方便審計報告使用者閱讀,把核心內容如“審計意見”、“形成審計意見的基礎”調整到審計報告的前面,并對一些重要的專業術語在報告中進行界定,使得審計報告的可讀性更強了。
二、新審計報告準則的主要價值
(一)激發會計師事務所改革的活力。新審計報告準則,要求在審計報告中增加關鍵審計事項的溝通內容。大大加強了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和審計成本。會計師事務所要應對這一挑戰,必須進行有效地變革,化威脅為機遇。1.提高了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業務的透明度新審計報告,使得審計報告披露的內容更多了,將注冊會計師以往做了但沒有說的內容,在審計報告中說出來,有利于增強已執行審計工作的透明度,有助于審計報告的預期使用者更好地了解注冊會計師采取的審計程序、做出的專業判斷和形成的審計結論,使得會計師事務所的專業性工作受到認可,建立良好口碑。2.促進了會計師事務所人力資源隊伍建設新審計報告,要求溝通關鍵審計事項。而關鍵審計事項的確定,需要依賴于注冊會計師的職業判斷。這要求注冊會計師不僅熟悉審計準則,還需要熟悉被審計單位所在行業的經濟環境、監管環境。而且,職業判斷,存在判斷失誤的風險,大量的職業判斷,意味著審計風險的顯著增加。會計師事務所為了將審計風險降低至可接受程度,必須加強注冊會計師的培訓和管理。(二)降低企業和外部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審計報告中,關鍵審計事項的披露,有助于降低企業和企業外部的財務報告預期使用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狀況,提高企業信息的透明度,幫助企業外部的財務報告信息使用者了解公司的真實面貌,從而提高企業會計信息的質量。(三)有利于市場監管的針對性。審計報告中,關鍵審計事項的披露,有利于充分揭示企業所面臨的重大風險,便于市場監管機構,有針對性地及時排查風險,開展有效監管。
公司持續經營審計意見分析論文
[摘要]本文分析了自我國出現首份上市公司持續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以來,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持續經營審計不確定性發表審計意見的總體情況與趨勢,闡述了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發表的審計意見的合理性及其存在的問題。
[關鍵詞]上市公司;持續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分析
一、引言
企業持續經營的不確定性增加了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難度,導致了審計風險。因此,企業持續經營審計問題也就引起了人們的普遍關注[1].我國自1997年出現首份對上市公司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發表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以來①,這類審計報告大量出現。從1998年12月《獨立審計準則第17號——持續經營》(以下簡稱《準則》)征求意見稿到2003年7月正式頒布實施《準則》修訂稿[2],幾年來對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發表的審計意見已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本文的研究根據《準則》修訂前(1997~2001年)和修訂后(2002—2004年)兩個時間段,對我國上市公司持續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展開研究。
二、上市公司持續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的總體情況
(一)對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發表意見的審計報告數量
公司審計報告問題論文
[提要]我們在研究2001年上市公司的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對2001年之前的審計報告進行統計分析的基礎上,對持續經營能力、對重大事項的強調、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以及其他主體工作、對前期會計報表發表的意見不同于原來的意見等幾個問題提出我們的看法,并從理論上就如何出具審計報告談一些意見。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會計報表審計中,共有159家上市公司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了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包括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這些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涉及的事項主要包括:(1)上市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2)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金額難以估計;(3)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及重大會計差錯更正;(4)控股股東和其他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金;(5)強調某一重大事項。從審計報告的質量看,大多數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意見類型定性準確,用詞規范,便于理解和使用。但也有一些審計報告意見類型定性不準,邏輯不清,表述不當,用詞晦澀,難以理解和使用。某些會計師事務所在獨立性方面存在問題,不按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出具審計報告。比較突出的現象是,以拒絕表示意見或保留意見代替否定意見,以保留意見代替拒絕表示意見,以帶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代替保留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
從我們的分析看,由于中國證監會在2001年底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4號--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及其涉及事項的處理》,對于上市公司拒絕就明顯違反會計準則、制度及相關信息披露規范規定的事項做出調整,或者調整后注冊會計師認為其仍然明顯違反會計準則、制度及相關信息披露規范規定,進而出具了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在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披露后,立即對其股票實行停牌處理,并要求上市公司限期糾正。在這種壓力下,上市公司規避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動機明顯增強,會計師事務所面臨的壓力也大大增加。某些會計師事務所在能夠確定被審計單位明顯違反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情況下,不再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以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為由出具保留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甚至出具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這樣一來,就回避了對上市公司是否明顯違反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發表意見。當然,根據有關部門的核查,某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同樣存在著一定問題,這種報告的隱蔽性更大,給會計報表使用者帶來的危害也更大。為此,我們進一步研究了2001年上市公司的159份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對2001年之前的審計報告進行統計分析。現對其中的幾個共性問題提出我們的看法與大家討論,并就如何出具審計報告談一些意見。需要說明的是,這些問題并不針對哪一家會計師事務所,而是希望通過討論,引起大家對這些問題的注意,使審計報告質量在以后年度得到進一步的改善和提高。
關于持續經營能力問題
1997年到2001年約有150份審計報告明確提及了上市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問題,其中55份為拒絕表示意見,4份為否定意見,61份為保留意見,30份為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
許多會計師事務所在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或在保留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提及持續經營能力問題,也有相當一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在拒絕意見的審計報告中提及持續經營能力問題,極少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在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中提及持續經營能力問題。
公司審計基金論文
[摘要]上市公司審計的失敗應歸因于注冊會計師未能保持應有的獨立性,而現有的上市公司審計法律關系三方主體中的委托人與被審計者合二為一是問題的關鍵。對此,審計業務轉移、審計委員會委托、監管當局委托等多種重構思路被提出,但大多都有難以避免的缺陷。設立一個能代表眾多審計報告使用者來進行審計委托并從中支付審計費用的上市公司審計基金是一個新的構想。
[關鍵詞]上市公司審計;法律關系;重構思路;上市公司審計基金
在發現的上市公司虛假信息披露案中,負責對信息披露進行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經辦人員多數都難脫干系。大家開始從各個方面思考注冊會計師未能保持應有的獨立性的癥結所在,并提出了許多的解決辦法。從審計法律關系的角度進行思考有助于更加深刻地認識這一問題。
一、上市公司審計法律關系的理論和現狀
從制度安排的角度看,上市公司審計法律關系中審計者的獨立性是有法制保障的。然而,實踐中的情況卻與理論和制度大相徑庭。實踐中,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實際上擁有了會計師事務所的聘用和更換的決定權,注冊會計師開展審計業務應有的獨立性被嚴重踐踏[1].
出現這樣的局面,人們通常把原因歸結于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不合理,例如“內部人控制”和“一股獨大”等弊病的存在。但我認為,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不合理并不是根本原因。即使不存在“內部人控制”和“一股獨大”,目前作為審計委托人的全體股東也會傾向于與管理者合謀以得到積極的審計報告,即使該報告會與實際情況相背離。因為審計報告直接影響了公司的聲譽,也就間接影響了上市公司股票在證券市場上的行情,股東作為股票的持有者,無論是留是賣,都希望股票市值上漲。積極的審計報告可以促成這樣的結果,因而無論是主動促成還是被動接受,股東一般都很樂意看到積極的審計報告。而市場上持幣觀望的潛在投資者、上市公司的債權人以及政府等同樣是審計報告的使用者,卻希望從審計報告中獲悉上市公司的真實情況。因此,要解決注冊會計師缺乏應有的獨立性的問題,關鍵在于使使用審計報告的人成為審計委托人。
上市公司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分析
上市公司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分析[摘要]在本文中,我們對1992—2000年度的非標準保留意見進行了分析。研究結果表明,非標準無保留意見所占比重逐年增加,而被出具拒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上市公司存在盈利能力差,資產質量差,經營風險、財務風險和市場風險較大的特點。在被出具了保留意見或無保留意見加說明段的上市公司中,1999年度以前“ROE10%現象”十分明顯,而在1999年度以后“ROE6%現象”又十分顯著。從總體情況來看,我國注冊會計師較好地扮演了“經濟警察”的角色,為提高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和決策相關性做出了很大貢獻。然而,隨著我國中小股東保護機制的進一步加強,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風險意識和法律責任意識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化,此外,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還需要加強后續教育,為與國際接軌做好充分準備。
從總體情況來看,我國注冊會計師較好地扮演了“經濟警察”的角色,為提高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和決策相關性做出了很大貢獻。然而,隨著我國中小股東保護機制的進�步加強,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風險意識和法律責任意識還有待進步強化。
按照我國的《獨立審計準則》,注冊會計師根據審計結果和被審計單位對有關問題的處理情況,形成不同的審計意見,可以出具四種基本類型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即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和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針對近年來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情況逐漸增多的現象,中國證監會于2001年12月25日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4號��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及其涉及事項的處理》(以下簡稱規則),以規范該類事項的運作。規則指出,如果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因明顯違反會計準則、會計制度以及有關信息披露規范,經注冊會計師指出后,公司應當進行調整。如果公司拒絕調整,并因此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則當其定期報告披露后,證券交易所將立即對上市公司的股票實施停牌處理,中國證監會在股票停牌期間將依法對有關事項進行調查并作出處理。同時,如果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影響公司利潤,并且注冊會計師指出了該影響數的,公司應在制定利潤分配方案時扣除該影響數;財務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上市公司,由于難以確定其財務報告的真實性,故上市公司當年不得進行利潤分配。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財務報告的目的是向報告使用者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作為獨立第三者的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進行鑒證,其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報告信息的可靠性,增加投資者的決策相關性,以減輕由于“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交易成本。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逐步規范,以及國家相關監管措施的進一步出臺,加之上市公司、會計師事務所所處的特定政治、經濟環境及相關政策約束較往年有了較大變化,我國上市公司的審計意見存在明顯的年度特征。本文在分析1992—2000年注冊會計師出具的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基礎上,探討非標準無保留意見所傳遞的信息含量。
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統計分析
審計事項披露與注冊會計師價值提升
【摘要】金融危機過后,注冊會計師在金融機構審計中的“沉默行為”使其角色倍受質疑,質疑的持續發酵一度引發全行業的價值危機。為提升溝通價值、重拾公眾信任,各準則制定機構相繼推行以披露關鍵審計事項為核心的審計報告改革。基于此,在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背景下,以2018年23家A+H股金融公司為基礎,對其關鍵審計事項的數量分布和類型分布進行描述與分析,重點分析披露的關鍵審計事項能否反映金融機構當前的重大風險。研究表明,金融資產減值、金融工具估值等高度依賴管理層估計和判斷、錯報風險高、影響重大的項目普遍被注冊會計師列為關鍵審計事項予以披露,客觀上發揮了風險預警的作用;同時,在會計準則日趨彈性化和關鍵審計事項披露機制的雙重作用下,職業判斷的加強將使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價值進一步凸
【關鍵詞】關鍵審計事項;防范金融風險;注冊會計師價值
一、引言
市場經濟中,資源配置的效率取決于高質量的會計和審計信息,這是注冊會計師行業的持續相關性與核心價值所在[1]。但是,2008年一場突如其來的金融危機使監管機構與投資者發現,對于那些出現財務困境隨后倒閉的企業,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并未“拉響任何警報”;對于注冊會計師在幕后工作究竟發現了哪些問題,審計報告沒有提供更詳細的內容。人們開始質疑,金融危機中注冊會計師去哪里了?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是什么?2010年10月,歐盟在《審計政策:從危機中汲取的教訓》報告中指出:許多金融機構在2007—2009年因持有的表內外頭寸而發生巨額損失,但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是,注冊會計師怎么對這些機構、這期間的財務報表發表了干凈的審計意見?金融危機使監管層與投資者意識到,僅以披露“通過/不通過”的符號標志并不能引導資本有效配置,反而可能誤導投資者造成資本錯配,種種質疑的持續發酵引發了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價值危機。為回應監管機構與投資者的關注,讓社會重拾對注冊會計師行業的信任,2013年6月,FRC率先進行審計報告改革;隨后,歐盟委員會、IAASB、PCAOB、中國財政部相繼完成審計報告準則修訂,以披露關鍵審計事項(KeyAuditMatter,KAM)為核心的改革標志著審計報告制度進入了一個全新的階段。當前,我國正面臨著“三期疊加”的嚴峻挑戰和國際金融危機的持續外溢,金融風險的隱蔽性、復雜性、突發性和傳染性使得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已上升至國家戰略和國家安全的高度[2]。在新審計報告模式下,注冊會計師能否避免出現類似于2008年金融危機中的“沉默行為”[3],提升注冊會計師在維護資本市場健康發展中的價值,值得研究。基于此,本文擬通過防范金融風險的視角,分析2018年23家A+H股金融企業關鍵審計事項的披露情況,研究關鍵審計事項背后隱藏的金融風險信息,探討在防范金融風險中關鍵審計事項披露對注冊會計師價值提升的作用。
二、文獻回顧
一般認為,兩權分離下的信息不對稱導致審計需求的產生。為降低因信息不對稱而產生的成本,需要注冊會計師通過對人所提供的財務信息及其背后隱含的經濟行為進行鑒證并發表審計意見,以審計報告的形式向委托人傳遞決策有用信息。但畢馬威在2011年的研究報告中指出,大部分投資者和分析師聲稱他們很少閱讀自己所研究公司的審計意見,信息使用者往往只瀏覽一下審計意見類型,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標準審計報告模式會導致注冊會計師與使用者之間存在信息差距。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需要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以及出具財務報告的過程,因此具有天然的信息優勢。但是,標準審計報告因其固有的信息披露限制,無法展示審計工作過程,難以評判審計質量以及審計工作對使用者的價值[4]。金融危機過后,披露關鍵審計事項成為新審計報告區別標準審計報告的核心變化,也是國內外學者持續探討的話題。梳理相關文獻可以大致分為兩類:一是披露關鍵審計事項的信息含量;二是對關鍵審計事項相關準則執行情況的評價。對披露關鍵審計事項的信息含量,已有文獻主要通過事件研究法與自然實驗法展開研究。關注的焦點在于披露關鍵審計事項能否提供增量信息。一種觀點認為披露關鍵審計事項能夠提高審計溝通價值[5-6],原因在于披露關鍵審計事項可以使投資者感知的決策相關性和有用性增強[7],改變投資者的決策[8]。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披露關鍵審計事項并無增量價值[9],原因在于非職業投資者對關鍵審計事項的信息解讀存在困難[10],在投資決策時對審計報告的關注有限;另外則可能是因為關鍵審計事項信息在財務報表或附注中已有披露,增加關鍵審計事項段無法引起增量市場反應[9]。對關鍵審計事項相關準則執行情況的評價,已有文獻主要通過統計分析關鍵審計事項的披露情況和實證分析關鍵審計事項對審計質量的影響及其披露的影響因素展開研究。從統計分析的結果來看,披露關鍵審計事項提高了審計工作的透明度,對信息使用者充分理解報告內容具有一定作用[11];但從目前來看,關鍵審計事項的披露仍存在數量偏少[12]、披露內容過度標準化[13]、披露質量參差不齊[14]、部分表達過于專業化[12]等問題。從實證結果來看,關鍵審計事項提高了審計報告的質量[15];而事務所行業專長、注冊會計師性別與執業經驗、公司本身等因素與關鍵審計事項的披露數量顯著相關[16];與此同時,披露關鍵審計事項會增加審計成本[17],提升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18-19];也有學者研究表明,披露關鍵審計事項可以起到風險預警作用,從而降低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20]。綜上,學術界對披露關鍵審計事項能否提供增量信息以及影響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尚存爭議,關鍵審計事項的披露問題仍然存在,有待改進。但是,隨著實務工作的持續推進,披露關鍵審計事項將會受到更多的關注。作為關鍵審計事項披露政策落地的催化劑,披露關鍵審計事項能否對金融風險預警與防范起到一定的作用進而提升注冊會計師的職業價值,這是本文研究的重點。
上市公司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分析
市公司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分析[摘要]在本文中,我們對1992—2000年度的非標準保留意見進行了分析。研究結果表明,非標準無保留意見所占比重逐年增加,而被出具拒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上市公司存在盈利能力差,資產質量差,經營風險、財務風險和市場風險較大的特點。在被出具了保留意見或無保留意見加說明段的上市公司中,1999年度以前“ROE10%現象”十分明顯,而在1999年度以后“ROE6%現象”又十分顯著。從總體情況來看,我國注冊會計師較好地扮演了“經濟警察”的角色,為提高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和決策相關性做出了很大貢獻。然而,隨著我國中小股東保護機制的進一步加強,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風險意識和法律責任意識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化,此外,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還需要加強后續教育,為與國際接軌做好充分準備。
從總體情況來看,我國注冊會計師較好地扮演了“經濟警察”的角色,為提高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和決策相關性做出了很大貢獻。然而,隨著我國中小股東保護機制的進�步加強,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風險意識和法律責任意識還有待進步強化。
按照我國的《獨立審計準則》,注冊會計師根據審計結果和被審計單位對有關問題的處理情況,形成不同的審計意見,可以出具四種基本類型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即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和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針對近年來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情況逐漸增多的現象,中國證監會于2001年12月25日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4號��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及其涉及事項的處理》(以下簡稱規則),以規范該類事項的運作。規則指出,如果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因明顯違反會計準則、會計制度以及有關信息披露規范,經注冊會計師指出后,公司應當進行調整。如果公司拒絕調整,并因此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則當其定期報告披露后,證券交易所將立即對上市公司的股票實施停牌處理,中國證監會在股票停牌期間將依法對有關事項進行調查并作出處理。同時,如果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影響公司利潤,并且注冊會計師指出了該影響數的,公司應在制定利潤分配方案時扣除該影響數;財務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上市公司,由于難以確定其財務報告的真實性,故上市公司當年不得進行利潤分配。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財務報告的目的是向報告使用者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作為獨立第三者的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進行鑒證,其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報告信息的可靠性,增加投資者的決策相關性,以減輕由于“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交易成本。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逐步規范,以及國家相關監管措施的進一步出臺,加之上市公司、會計師事務所所處的特定政治、經濟環境及相關政策約束較往年有了較大變化,我國上市公司的審計意見存在明顯的年度特征。本文在分析1992—2000年注冊會計師出具的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基礎上,探討非標準無保留意見所傳遞的信息含量。
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統計分析
關鍵審計事項披露與注冊會計師研究
【摘要】金融危機過后,注冊會計師在金融機構審計中的“沉默行為”使其角色倍受質疑,質疑的持續發酵一度引發全行業的價值危機。為提升溝通價值、重拾公眾信任,各準則制定機構相繼推行以披露關鍵審計事項為核心的審計報告改革。基于此,在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背景下,以2018年23家A+H股金融公司為基礎,對其關鍵審計事項的數量分布和類型分布進行描述與分析,重點分析披露的關鍵審計事項能否反映金融機構當前的重大風險。研究表明,金融資產減值、金融工具估值等高度依賴管理層估計和判斷、錯報風險高、影響重大的項目普遍被注冊會計師列為關鍵審計事項予以披露,客觀上發揮了風險預警的作用;同時,在會計準則日趨彈性化和關鍵審計事項披露機制的雙重作用下,職業判斷的加強將使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價值進一步凸顯。
【關鍵詞】關鍵審計事項;防范金融風險;注冊會計師價值
一、引言
市場經濟中,資源配置的效率取決于高質量的會計和審計信息,這是注冊會計師行業的持續相關性與核心價值所在[1]。但是,2008年一場突如其來的金融危機使監管機構與投資者發現,對于那些出現財務困境隨后倒閉的企業,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并未“拉響任何警報”;對于注冊會計師在幕后工作究竟發現了哪些問題,審計報告沒有提供更詳細的內容。人們開始質疑,金融危機中注冊會計師去哪里了?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是什么?2010年10月,歐盟在《審計政策:從危機中汲取的教訓》報告中指出:許多金融機構在2007—2009年因持有的表內外頭寸而發生巨額損失,但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是,注冊會計師怎么對這些機構、這期間的財務報表發表了干凈的審計意見?金融危機使監管層與投資者意識到,僅以披露“通過/不通過”的符號標志并不能引導資本有效配置,反而可能誤導投資者造成資本錯配,種種質疑的持續發酵引發了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價值危機。為回應監管機構與投資者的關注,讓社會重拾對注冊會計師行業的信任,2013年6月,FRC率先進行審計報告改革;隨后,歐盟委員會、IAASB、PCAOB、中國財政部相繼完成審計報告準則修訂,以披露關鍵審計事項(KeyAuditMatter,KAM)為核心的改革標志著審計報告制度進入了一個全新的階段。當前,我國正面臨著“三期疊加”的嚴峻挑戰和國際金融危機的持續外溢,金融風險的隱蔽性、復雜性、突發性和傳染性使得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已上升至國家戰略和國家安全的高度[2]。在新審計報告模式下,注冊會計師能否避免出現類似于2008年金融危機中的“沉默行為”[3],提升注冊會計師在維護資本市場健康發展中的價值,值得研究。基于此,本文擬通過防范金融風險的視角,分析2018年23家A+H股金融企業關鍵審計事項的披露情況,研究關鍵審計事項背后隱藏的金融風險信息,探討在防范金融風險中關鍵審計事項披露對注冊會計師價值提升的作用。
二、文獻回顧
一般認為,兩權分離下的信息不對稱導致審計需求的產生。為降低因信息不對稱而產生的成本,需要注冊會計師通過對人所提供的財務信息及其背后隱含的經濟行為進行鑒證并發表審計意見,以審計報告的形式向委托人傳遞決策有用信息。但畢馬威在2011年的研究報告中指出,大部分投資者和分析師聲稱他們很少閱讀自己所研究公司的審計意見,信息使用者往往只瀏覽一下審計意見類型,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標準審計報告模式會導致注冊會計師與使用者之間存在信息差距。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需要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以及出具財務報告的過程,因此具有天然的信息優勢。但是,標準審計報告因其固有的信息披露限制,無法展示審計工作過程,難以評判審計質量以及審計工作對使用者的價值[4]。金融危機過后,披露關鍵審計事項成為新審計報告區別標準審計報告的核心變化,也是國內外學者持續探討的話題。梳理相關文獻可以大致分為兩類:一是披露關鍵審計事項的信息含量;二是對關鍵審計事項相關準則執行情況的評價。對披露關鍵審計事項的信息含量,已有文獻主要通過事件研究法與自然實驗法展開研究。關注的焦點在于披露關鍵審計事項能否提供增量信息。一種觀點認為披露關鍵審計事項能夠提高審計溝通價值[5-6],原因在于披露關鍵審計事項可以使投資者感知的決策相關性和有用性增強[7],改變投資者的決策[8]。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披露關鍵審計事項并無增量價值[9],原因在于非職業投資者對關鍵審計事項的信息解讀存在困難[10],在投資決策時對審計報告的關注有限;另外則可能是因為關鍵審計事項信息在財務報表或附注中已有披露,增加關鍵審計事項段無法引起增量市場反應[9]。對關鍵審計事項相關準則執行情況的評價,已有文獻主要通過統計分析關鍵審計事項的披露情況和實證分析關鍵審計事項對審計質量的影響及其披露的影響因素展開研究。從統計分析的結果來看,披露關鍵審計事項提高了審計工作的透明度,對信息使用者充分理解報告內容具有一定作用[11];但從目前來看,關鍵審計事項的披露仍存在數量偏少[12]、披露內容過度標準化[13]、披露質量參差不齊[14]、部分表達過于專業化[12]等問題。從實證結果來看,關鍵審計事項提高了審計報告的質量[15];而事務所行業專長、注冊會計師性別與執業經驗、公司本身等因素與關鍵審計事項的披露數量顯著相關[16];與此同時,披露關鍵審計事項會增加審計成本[17],提升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18-19];也有學者研究表明,披露關鍵審計事項可以起到風險預警作用,從而降低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20]。綜上,學術界對披露關鍵審計事項能否提供增量信息以及影響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尚存爭議,關鍵審計事項的披露問題仍然存在,有待改進。但是,隨著實務工作的持續推進,披露關鍵審計事項將會受到更多的關注。作為關鍵審計事項披露政策落地的催化劑,披露關鍵審計事項能否對金融風險預警與防范起到一定的作用進而提升注冊會計師的職業價值,這是本文研究的重點。
關鍵審計事項對投資者決策的影響
摘要:本文以2017-2019年A股上市公司數據為依據,實證分析了標準審計意見下關鍵審計事項的披露對投資者投資決策的影響。研究發現:標準審計意見下關鍵審計事項披露個數與關鍵審計事項詳細程度能夠為投資者的投資決策帶來有效信息,反映在異常累計報酬率上,表現為能夠降低該指標產生負向市場反應。在此基礎上,筆者從注冊會計師、投資者與企業角度提出了相應對策。
關鍵詞:關鍵審計事項;審計意見;投資者決策
一、引言
審計報告為審計過程與結果的載體,是注冊會計師與預期使用者進行溝通交流的主要橋梁。但傳統審計報告內容比較簡單,僅僅顯示通過或不通過,漸漸出現標準化、格式化的趨勢,沒有在審計報告中向使用者提供審計師在審計過程所做出的一系列程序、識別的風險以及掌握的企業信息,進而使得審計報告所包含的信息含量低,失去了其本應有的鑒證意義。所以,基于此種狀況頒布的《國際審計準則第701號—關鍵審計事項》,對審計報告的模式進行了修改,關鍵審計事項的披露就是其中主要的修改內容。順應這一趨勢,我國財政部于2016年也相應修訂了審計報告準則,要求增加關鍵審計事項。縱觀整個資本市場,許多上市公司在各類財務舞弊案件中被出具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因格式表述單一,幾乎不具備風險披露能力,使得投資者無法準確了解企業面臨的風險,蒙受了巨大損失。通過研究標準審計意見下關鍵審計事項本身所具有的信息含量對投資者的決策有用性,目前尚未做出具體研究結論,而且現有關鍵審計事項對投資者究竟產生了怎樣的影響,是正面影響,或負面影響,還是無影響?目前鮮有學者進行研究。因此,本文在審計意見類型對投資者影響的基礎上,以關鍵審計事項自身的特征為切入點,以2017-2019年A股上市公司的數據為樣本,研究一下標準審計意見下關鍵審計事項的復雜程度、信息含量對投資者決策的影響,以此來驗證關鍵審計事項是否在審計意見的基礎上增加了信息含量。研究發現:投資者的投資決策與標準審計意見下關鍵審計事項的披露個數與詳細程度有負相關性。本文的主要貢獻在于:以審計意見類型為著眼點,研究投資者的投資決策對于標準審計意見下關鍵審計事項的披露個數與詳細程度會做出何種反應。本文使得與關鍵審計事項研究有關的文獻更加豐富,拓展了影響因素研究。
二、文獻梳理
自新審計報告要求披露關鍵審計事項以來,對投資者究竟會產生怎樣的影響一直是研究的重點,然而到底會產生什么影響,現在還沒有一個一致的結論,本文在此對其進行綜述,并從爭議中尋找研究契機。有學者認為,投資者可以從關鍵審計事項中獲取有用的信息,因為信息量不斷增加和認知能力有限,足以影響到關鍵審計事項的收集和獲取,在眾多復雜信息中選擇一兩條進行披露,足以影響信息使用者的決策,幫助信息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報告的內容,從而影響其投資決策,告訴投資者如何看待財務報表,更加關注有用的事項,合理配置投資者有限的注意力,增強投資者信心。Christensen(2014)使用實驗法發現,有關鍵審計事項的用戶比沒有關鍵審計事項的用戶更容易做出決策,他們也更容易改變自己的決策(Sirois,2014)。張繼勛和韓冬梅(2014)發現,非專業投資者更容易受到關鍵審計事項的影響。冉明東、徐耀珍(2017)對2016年A+H股試點公司的新審計報告進行了全樣本分析,并對試點情況進行了評價,認為試點結果符合預期,增加關鍵審計事項審計報告有利于增加信息含量,提高信息透明度,關系到投資者的投資決策,而不同類型的關鍵審計事項在決策上存在顯著差異(王旭東、程安林,2018)。王艷艷等(2018)研究發現,新的審計報告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有用的信息,提高了累計超額收益率。另一部分學者認為,在新的審計報告中增加關鍵審計事項,投資者從中獲取的信息很少,對其沒有實質性影響。因為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已經超載,投資者對信息解讀沒有耐心和熱情,而且重點審計項目專業性很強,而更多的投資者缺乏專業知識,無法進行解釋,而且審計師往往將關鍵審計事項與特定行業特點結合起來,在行業中使用規范化的語言。由于投資者對專業術語缺乏清晰的理解,信息含量降低(Mock,2013)。Boolaky(2016)分析發現,關鍵審計事項對于銀行的信貸決策沒有產生影響。Lennox(2017)以英國2013年的審計報告為樣本,檢驗了關鍵審計事項對資本市場的影響,結果表明,投資者對此并未產生有效的反應,說明并未提供有用信息。可能由于大部分風險信息是通過年報前的公告披露的,風險已經被投資者知曉,因此無法產生增量信息。
上市煤炭企業內部控制論文
一、山西省上市煤炭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問卷調查
(一)被調查對象基本情況。本次調查的對象是審計以上十家上市公司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共發放調查問卷70份,收到有效問卷53份,其中79%是經理級以上人員,21%熟悉內部控制審計業務。從工作經驗上,63%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21%具有3-5年工作經驗,其余的具有1-3年工作經驗。這表明大多數被調查對象是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骨干。
(二)對內部控制審計的調查情況。
1.對出具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的調查。通過匯總,發現53名注冊會計師中76%表示出具過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且出具的均為無保留意見,其余的24%表示沒有出具過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2.對審計方式的調查。整合審計方式是將財務報表審計與內部控制審計相結合,這是實施內部控制審計建議采用的方法。在調查中,58%的被調查注冊會計師認為可以采用整合審計,并分別出具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和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但是實務工作中會遇到一些困難和問題。42%的被調查者認為應單獨實施內部控制審計,且單獨出具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3.對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的利用調查。調查后通過統計發現,28%的被調查者認為董事會或相關機構能夠按照規定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自我評價,且可以有效利用;30%的注冊會計師認為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不能全盤否定,但是有部分工作不切合實際情況,可以選擇性利用;剩余的被調查者認為企業該項工作流于形式,整體看來無效,沒有利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