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勞務管理范文10篇
時間:2024-05-15 22: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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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施工勞務支出合同管理總結
摘要:本文闡述了公路工程承包人的項目經理部對施工所需作業合作方的各類支出合同的管理尤其是勞務作業合同管理,結合施工企業管理實際,從勞務隊伍選擇、勞務隊伍評審、合同談判、合同起草、合同簽訂、合同履行、結算等方面進行了思考和總結,對施工企業各部門的合同管理職責進行了分析。
關鍵詞:公路工程;項目部;勞務支出;合同管理
1概述
公路施工合同管理,是項目參與各方明確權利和義務、責任與風險的書面約定,受法律保護,具有法律效力。承包人在中標后、進場前,承包人與業主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明確項目業主和承包人雙方在項目承建全過程的質量、安全、進度、造價、環保等方面的責、權、利,如今這類合同的管理已經非常規范,有國家的合同范本,有完善成熟的管理流程,這類合同的簽訂,是承包人組建項目部進場施工的依據,屬于項目的收入合同。承包人組建的項目經理部,具體負責中標項目的施工管理。在此過程中,必將發生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等施工費用,各項費用的發生均應簽訂各類支出合同,與其主體形成合同關系。在這些項目支出合同中,材料采購與機械設備租賃活動其主體多為法人,國家監管體系健全,與其合作的內容和方式簡單,基本都是買賣行為,管理難度小。但勞務合作單位多由社會自然人轉換而來,勞務人員流動性大,文化程度大多不高,卻直接進行工程施工操作,涉及施工質量、安全生產、技術技能、社會治安、人身保險、吃穿住行、工資保障等等多方面,勞務費用雖然不是項目施工成本中占比最高的,但卻往往關系著一個項目的成敗,其施工安全、質量、進度、成本等方面的管理難度很大。這就需要項目經理部及其上級單位建立健全完善科學的合同管理體系,對合同雙方及合同履行進行科學規范的管理。下面,主要對勞務支出合同的管理進行總結和分析。
2項目經理部設立合同管理部門,明確合同管理責任
1)承包人應專門設置獨立運行的合同管理部門,設置合同管理專崗。同級工程管理部門、設備材料管理部門、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財務資產管理部門均應按照各自職責分別履行相應的合同管理責任。2)項目部是項目合同管理的責任主體,項目經理是第一責任人。項目部的合同管理職責為:認真落實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相關要求;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程序組織本項目勞務合作方的選擇和評審以及確定事宜;負責合同的審查、談判、起草、會簽、簽訂;負責組織召開各類變更合同的會議,并形成會議紀要;負責完成項目合同的分析、交底,進行過程控制和糾偏,實現合同動態管理;對項目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索賠等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勞務合作方的基本信息、履約信譽、施工業績等資料的收集、審查、考核,建立勞務合作方準入臺帳和合格臺賬;負責勞務結算,按月(旬)建立項目支出合同結算臺賬,并全程監控;負責項目支出合同的分類、歸檔,建立項目支出合同臺賬;處理項目合同糾紛;建立項目支出合同用印臺賬。3)承包人和項目經理部必須制訂適合管理需要的合同管理辦法,制訂合同范本,并且均應成立勞務評審小組、勞務談判小組、勞務結算小組。
建筑施工企業勞務隊伍管理論文
一、勞務隊伍選用
1.勞務隊伍準入
建筑施工企業通過對勞務隊伍審查和考察,確定勞務隊伍是否符合本企業的施工生產要求,最終確認合格后,方可納入建筑施工企業的合格名錄內,被納入合格名錄內的勞務隊伍可供項目部根據實際工程情況和勞務隊伍情況進行選擇使用。建筑施工企業實行的隊伍準入制度,可以有效地規范項目部對勞務隊伍的隨意選擇,可以避免許多無法預料的風險,也可以為整個公司提供可以選擇的勞務隊伍數據庫。
2.勞務隊伍選用
項目部進場后,在項目管理策劃階段就要組織編寫分包方案。方案內容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工期要求、根據施工項目或專業類別劃分分包區段、各區段的主要施工內容、各區段計劃采用的分包模式,以及計劃投入多少支勞務隊伍。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可以以邀請招標的方式進行勞務隊伍的選用。公司通過制定相應的邀請招標的文件來規范招標程序。首先,項目部可根據施工圖紙及企業內部勞務分包限價進行標底的編制,標底通過公司相關部門及相關領導審批通過后可作為招標的攔標價。標底確定后,項目部進行招標文件編制,并向合格名錄內符合施工要求的3家或3家以上的勞務隊伍發送招標文件。其次,勞務隊伍進行投標后,公司相關部門人員及項目部相關部門人員組成評標小組,小組人數原則上為不少于5人的單數,依據投標報價、工期、質量標準、總工日數、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及企業信譽等綜合指標進行評定,并按得分情況進行排序。最后,項目部根據評標小組的評標結果向公司上報中標情況確認表,待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可向勞務隊伍發送中標通知書,勞務隊伍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一周內與公司簽訂分包合同。邀標選用隊伍是建筑施工企業最常用的一種有效的方式,但是若是長期選用合格名錄內的隊伍參加投標,很有可能會出現投標人之間相互串通、內定投標人的問題,進而損害招標人的利益。所以,適時引入一部分信譽好、能力強的合格名錄以外的勞務隊伍參加投標是非常必要的,這樣將便于形成良性競爭的環境。對新進隊伍進行考核合格后,可納入合格名錄,并由公司批準其作為中標隊伍。這樣有利于促成優勝劣汰、及時更新,才能使企業選擇到越來越好的勞務隊伍。2014年8月,京津城際延伸線房建工程進行了一次公開競標,開標當天有5家隊伍進行了投標,其中有兩家是合格名錄以外的隊伍,評標時發現合格名錄外的兩家隊伍報價都要比合格名錄內的
3家隊伍的報價低
建筑施工勞務分包機制問題探討
摘要:隨著建筑業成為熱門行業,帶來巨大經濟效益的同時,也包含著許多和施工勞務有關的問題。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學的管理方式對施工勞務進行規范化管理。組織施工勞務的主要措施是施工勞務分包,施工勞務組織和施工勞務交易這是兩個在實施施工勞務分包體制時需要重點關注的事項。文章對建筑施工勞務分包機制問題進行了相應的研究,旨在為廣大建筑同行提供參考。
關鍵詞:建筑;施工勞務;分包機制;問題
21世紀的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經濟發展大國,經濟的迅速發展為建筑行業帶來了無限的商機。建筑行業的結構形式也開始有了變化。“分離”在建筑行業中是最為突出的表現,“分離”指的是企業的管理層和基層的施工人員群體分開。同時,因為農村發展的較為緩慢,越來越多的人不愿意種地,開始向城市聚集謀求發展,此時正好建筑行業發展過快,急需施工人員。但是因為這種形式出現的較為迅速,有效管理形式沒有隨著這股熱潮而開展,出現了諸多的問題,所以建筑施工勞務分包機制成為了需要亟待解決的問題。
1現實情況
隨著1978年改革開放的進行,經濟發展大時代就這樣開始了,許多行業的管理體制都進行了改革,其中就包括建筑業。以前建筑行業的施工人員都是固定班底,可是因為建筑施工的項目越來越來多,這種固定班底就變成了流動形式,采用市場招聘的臨時工進行施工。建筑企業原有的勞務層人員越來越短缺,甚至已經變成了空缺,只剩下了企業管理者和技術研發人員。同時農村大量勞動力的解放,也使眾多的“農村青壯年”開始進城打工。建筑市場對于勞務分包和專業技能的分包管理不完善,企業和下一級之間分包,往往下一級分包再找下一級分包,如此循環,最后施工人員就變成三無人員,無專業知識、無專業技術、無安全意識。這種混亂的交易模式使得建筑分包行業變得沒有規則、沒有界限。企業的建筑施工也變得更加不安全,工程的進度和質量受到了威脅。施工人員因為沒有專業知識,對建筑的規則也不了解,他們生命安全在施工中更加沒有辦法受到保障。建立完善的施工勞務分包機制,將專業分包和業余分包之間的界限劃分清楚,同時也要看到分包機制的商機,只有建立好管理機制才能更好的使用分包機制。
2分包機制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
勞務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
工程項目勞務分包管理研究
勞務分包也叫勞務作業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承包企業將其承接工程中的勞務作業發包給勞務企業來完成。對于總包工程來說,勞務分包工作是其重要組成部分,是否管理好勞務分包工作,不但影響總包工程的進度、質量,還會影響單位的信譽。因此,應對勞務分包工作的每個環節實施有效的管理,才能保證質量和進度符合工程項目的要求。
1勞務招標模式分類
(1)具有勞務分包資質的企業實行人工費、小型機具費、主材損耗、地材損耗、低值易耗品、零星材料等包干的承包模式;這種承包模式的主材、地材、混凝土及模板、周轉材料、大型機械設備和臨時設施由項目經理部提供,負責控制工程質量、施工進度、材料采購、生產安全等。適合經理部管理力量較強,擁有較多自有大型設備等資源的重要結構工程。(2)擴大范疇的勞務分包模式,指具有勞務分包資質的企業實行人工費、混凝土損耗、鋼材損耗、低值易耗品、模板、周轉材料、零星材料、機具設備及臨時設施費等包干的承包模式;這種模式下,項目經理部只提供鋼材、混凝土,并負責控制工程質量、施工進度、材料采購、生產安全等。適合項目經理部管理力量不足、自有大型設備不足的一般結構工程。
2勞務分包隊伍的選擇
在勞務分包隊伍選擇上,施工企業的態度比較隨意,沒有嚴格執行規范的招標制度和程序。具有各式各樣背景關系的勞務分包隊伍都被引進入場,如上級領導的關系、企業的社會關系、政府的關系等等。這般的隊伍不是完全不會成功,但管理中會遇到較大的阻力,容易出現不服從安排,使得項目管理較被動。尤其是業主引薦的勞務施工隊伍,施工企業很難有效的控制住他們。這些隊伍很難協調,工程進度慢不說,工程質量也很難得到保證。雖然現在招標制度逐漸被采用,但在隊伍的選擇上還是沒有規范化,假若只選一個勞務分包隊伍,在發生糾紛的時候,既會影響總體工期,企業的形象也會被影響。為了避開由分包隊伍引起的組織管理風險,施工企業必須對分包隊伍的引進進行嚴格把關。分包隊伍的選擇程序如下:(1)分包隊伍的調查。對與公司有過合作的分包方進行了解調查,從中選取一些信譽較好、具備多種專業資質和相應實力的隊伍作為公司的施工補充力量。調查時應審查其有效的營業執照、安全施工許可證、資質等級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以及能證明其經濟實力、履約能力、技術質量和信譽的相關材料。(2)分包隊伍的評價。公司相關部門對分包隊伍資料的審查,必要時可以現場調查或訪問用戶,對分包隊伍的合同履約能力、質量保證能力以及承包該工程所要求的資質進行評價。例如可以對分包隊伍近兩年內其他工地進行考察,咨詢總包方或業主,參考其評價意見。(3)分包隊伍的選擇。公司將備選分包隊伍的有關材料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查,經批準后可確定為合格分包隊伍。(4)分包隊伍的監督。工程項目部工程、測量、質檢、合同、安全、機料等有關部門對分包隊伍進行跟蹤,對分包隊伍合同執行情況、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等情況進行不間斷的過程檢查考核并在工程竣工時組織綜合檢查考核。
3勞務分包合同的簽訂
建筑清包人法律地位探究論文
[內容摘要]隨著建筑業的管理層與勞務層的“兩層分離”及勞務層由固定用工轉換為零散用工或臨時用工的方式,一部分臨時工人逐步轉化為清包人(勞務承包人),而由于經濟體制與立法上原因,清包的內涵、清包人的法律地位并未明確,以致在司法實踐中,同一性質的糾紛在同一法院都存在作出不同判決內容的現象。本文擬根據清包存在的形式對清包的內涵作出界定,同時提出清包人法律地位應根據其是否具有獨立行使管理權能和其在工程中發揮的作用、獲利能力等因素來作出判斷——劃歸工程分包人范疇抑或勞動者范疇。
[關鍵詞]建筑、清包、內涵、地位
隨著我國建筑業的長足發展,其產業結構也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最為明顯的就是建筑施工企業管理層和勞務層的“兩層分離”,勞務層由原先的固定用工轉換為零散用工或臨時用工的方式,與此相應的是大量的農民工涌進了城市的建筑施工行業,充任零散用工往往是他們唯一的務工方式,在此基礎上,其中一部分人分化成為清包人即勞務承包人。長期以來,由于經濟體制和立法上的原因對勞務承包人在建設工程合同中的地位存在忽視,司法實踐中,在處理勞務承包人拖欠報酬糾紛、工傷糾紛時,由于對清包人的內涵、法律地位認識不一,以致于對同種性質的糾紛有時在同一法院也會作出不同的判決結果。鑒此,有必要對清包人的內涵及法律地位進行梳理、界定與探討。
對清包的內涵,一般認為屬于勞務分包性質,是工程分包合同的一種,筆者認為該觀點并非準確。首先,工程分包與勞務分包的內涵并不相同,之間既非相互重合關系、也非包容與被包容關系。工程分包的涵義通常是指工程總承包人將所承包的工程的一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按照總承包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總承包人向第三人支付報酬。分包合同的內容包括分包工程的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與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合作等條款[1]。
而勞務分包主要針對的是勞務的提供與管理。兩者除主體資格認定上應嚴格依照《建筑法》《合同法》《建筑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外,尚存在著以下區別,一是工程分包人對整個分包工程實行獨立管理,而勞務分包人不具有獨立管理工程的職能。“獨立管理”是指分包人對整段工程行使行政、技術、材料、質量檢測、安全、保險等各方面的全面管理,而不是將僅管理勞務擴大理解為“獨立管理”。許多勞務合同名為“工程分包”,實際上是合同項目經理部在管理、技術、質量、材料等,分包人僅僅從事土石方,混凝土澆鑄等工種的勞作,而工程操作、施工程序等技術問題完全在項目部派的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監督下進行,怎能談得上“獨立管理”?這只能是提供勞務和管理勞務。二是工程分包人成建制地承擔一部分工程的施工,而勞務分包人僅從事工程中某些工種的勞作。“成建制地承擔一部分工程的施工”,是指一個合同段不超過30%的獨立工程的分包,分包單位內部既有技工、普工,更有各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三是在工程質量上,合法的工程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一樣依法對業主承擔終生責任;而勞務分包人對其勞務作業,僅對發包人承擔“合格”的質量責任,并以監理工程師驗收認可為標志。勞務提供人不對工程質量承擔終生責任,這是勞務合同不同于工程分包合同的一個本質區別。工程分包人有對主材的采購和自行使用權,而勞務分包人只能在項目部領用主材。工程分包人按照設計要求,自行采購和使用施工用的主材。目前,有關項目部同勞務人員符合簽訂的所謂“雙包合同”(包工包料)是容易引起誤解的。這種“雙包”實際上是計算勞務費的一種變通操作方法(以計件工資為基礎的計價方法),所有工程定額,基本上都是按“方”計價,這個“方”涵蓋了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等要素。隨著成建制的勞務企業的產生與發展,該類企業的勞務分包模式也逐漸被接受和納入工程分包概念的內容范圍之內,且演變成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兩類工程分包合同。但成建制的勞務企業所采用的模式僅僅是眾多勞務承包模式中的一種,而其他勞務承包方式由以上不難分析得出在性質上很難具有工程分包的特征。其次,清包裨上盡管仍是勞務承包,但其具體形式民內涵與已歸入到工程分包合同的勞務分包相距甚遠。從清包存在形勢的現狀分析,清包大致可分企業自帶勞務承包、成建制的勞務分包、零散的勞務承包三種形式,所謂自帶勞務承包是指企業內部正式職工經過企業培訓考核合格成為工長,勞務人員原則上由工長招募,人員的住宿、飲食、交通等由企業統一管理,工資由企業監督工長發放或由工長編制工資發放表由企業直接發放,所謂成建制的勞務分包是指以企業的形態從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承包企業處分項、分部或單位工程地承包勞務作業,所謂零散的勞務承包是指建筑企業臨時雇傭(往往是為了一個工程項目而臨時雇傭)、不成建制的施工勞務,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臨時用工。
從以上不難發現,勞務作業分包含義只能涵括成建制的勞務分包,對其他兩種清包情形則互不相涉。此外,零散用工方式還有所不同,存在以下情形:(1)總承包人或分包人或轉包人將承建的工程的全部勞務或某部分如瓦工或木工勞務承包給某工匠,由該工匠召集、負責組織民工提供勞務;(2)分包人或轉包人將所分包或轉包的工程某部分瓦工或木工勞務承包給數個工匠,并服從分包人或轉包人的管理完成指定工作量;(3)分包人或轉包人將所承包的工程的某一項工作交某個工匠或數個工匠承包,工匠需要在指定時間完成,且服從管理、保質保量。故清包與勞務分包、工程分包是不能等同的,若一概認定清包為工程分包范疇,顯然有所偏頗。
建設局勞務調查通告
為加強建筑市場管理,規范勞務發包承包行為,杜絕勞務作業分包隊伍無資質承接工程,預防和制止拖欠勞動者工資,維護廣大外來務工者的根本利益,集中解決影響社會穩定和諧的突出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根據《市區建設局關于加強建筑勞務分包管理的通知》(建〔〕26號)的文件精神,我局于10月11日至10月15日開展年第三季度在建工程建筑勞務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范圍和內容
本次檢查范圍為區建設局監管的所有在建工程。
檢查的主要內容是:
1、建設單位履行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情況;
2、施工企業是否按規定將建筑勞務分包合同報區建設局備案;
施工工程勞務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________
房管和市政工程建設規章制度
第一條為了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動,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動,實施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動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施工分包,是指建筑業企業將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的專業工程或者勞務作業發包給其他建筑業企業完成的活動。
第五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分為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
建筑施工生產組織方式研究
摘要:根據對山東省相關地市建設主管部門及代表企業的調研訪談,從生產組織層級、項目管控方式和勞務用工組織三個方面概括目前山東省建筑施工生產組織方式現狀,并從管理方式、生產組織鏈條和勞務人員素質等角度深入剖析存在的主要問題,為山東省建筑施工生產組織方式改革優化提供依據和對策。
關鍵詞:施工生產組織;現狀;對策
1引言
20世紀80年代推行企業承包制和項目法施工模式,實行管理層與勞務層兩層分離。由于配套政策不完善、企業改革不徹底、政府監管不到位,兩層分離“一分了之”[1],使得勞務企業形同虛設,大量包工頭應運而生,企業的管理和技術優勢得不到有效發揮,對項目的控制權和主動權大大減弱,造成目前質量安全責任不到位、市場秩序混亂、農民工工資拖欠等一系列問題。這種發端于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經營模式與現代建筑施工生產組織方式不相適應,已嚴重阻礙了建筑管理水平提升和建筑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為進一步了解目前建筑施工生產組織方式現狀,課題組于2015年4月至6月年對山東省代表地市建筑主管部門和綜合實力較強的建筑業企業進行了調研訪談,深入了解目前企業及項目層面施工生產組織方式現狀,剖析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措施建議。
2山東省建筑施工生產組織方式現狀
建筑施工生產組織方式改革是建筑業管理體制的深層次變革,是以項目為中心的施工生產組織體系的自我完善。山東省現行的建筑施工生產組織方式可從生產組織層級、項目管控方式和勞務用工組織三方面進行總結歸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