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登記管理范文10篇

時間:2024-05-15 05: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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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登記管理

稅務登記管理報告

所謂執法風險,是指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潛在的、因為執法主體的作為和不作為可能使管理職能失效以及這種作為和不作為可能對執法主體和執法人員本身造成傷害的各種危險因素的集合。作為執法部門之一的國家稅務機關,在其從事的各個執法環節,都可能產生一定的執法風險。本文試圖就稅務登記,主要是開業登記管理中的執法風險及其防范,談談粗淺的看法。

當前稅務登記管理中存在的執法風險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巡查監督不力,存在漏管漏征。《征管法》規定,“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雖然法律規定非常明確,但由于社會的法制意識,特別稅法意識的薄弱,相當多的人不以為然,辦理稅務登記的主動性不高,甚至逃避稅務管理。因此,作為執法部門的稅務機關,應該依法進行巡查監督,發現未進行稅務登記的,要依法及時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漏管漏征戶。從筆者掌握的情況看,感到稅務干部平時巡查監督的力度不夠,漏管漏征戶還大量存在。最近,筆者隨機調查了城區某一條只有100多米長的路段,就發現有5戶未辦稅務登記的個體廢舊物資經營戶,而且經營規模比較大。盡管這種調查帶有一定的偶然性,但說明漏管漏征戶確實存在,為稅收執法留下了隱患。

二、勘查核實不到位,登記內容失實。進行稅務登記的目的,主要是規范納稅人的經營行為。這就要求登記內容必須真實地反映納稅人的實際情況。然而,納稅人出于種種目的,在申報登記時,不按實填寫有關內容,甚至嚴重失實。從最近的稅務登記換證情況來看,這種失實,突出反映在兩個方面:一是虛假登記。一些人為了使自己的房屋在拆遷時,獲得較多的補償費(營業用房與居住用房拆遷補償費不一樣);或是為了享受繳納養老保險金的優惠(政府文件規定,下崗職工如再就業,本人可少繳部分養老保險金)等原因,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后,再到稅務部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而實際上并不從事任何經營活動。《稅務登記證》僅是作為辦理房屋拆遷補償費或享受繳納養老保險金優惠時的證明而已。二是登記內容不實。一些個體工商業戶,出于逃避管理或鉆稅收政策空子等目的,在申請登記時,有意無意地填寫虛假內容,隨意增減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的金額,隨意變化經營范圍和經營品種,甚至填寫假的經營場所、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等等。根據辦理稅務登記的有關規定,稅務人員必須對納稅人申報登記的情況進行實地勘查核實。然而,據筆者了解,由于思想上不重視,或工作繁忙抽不出時間,或勘查時敷衍了事等等,實地勘查核實不到位,致使虛假的登記內容未能被及時發現,對稅收政策執行、稅款征收等造成影響,留下了執法隱患,進而為稅務干部帶來一定的執法風險。

三、執法行為簡單過當,處罰存在偏頗。《征管法》第六十條規定,“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表述的是“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而不是“必須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其含義應該是,在一定的情況下,也可以不處罰款。然而,在具體工作中,不少稅務機關、稅務干部,常常是不分青紅皂白,對這種情況一律簡單地“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事實上,未能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情況比較復雜,除了真正屬于主觀上不愿或不想辦理稅務登記的外,還有一些非納稅人主觀因素造成的特殊原因。也許正是出于這種考慮,《征管法》才表述成“可以”處罰款,以體現實事求是和人性化的立法精神。稅務機關、稅務干部在具體執法過程中,如果采取簡單過當的做法,既違背了實事求是和人性化的立法精神,也形成了一定的執法隱患。

四、考核指標偏高,導致法律責任不清。目前,各級稅務部門對加強稅務登記管理都非常重視,并提出了一系列考核指標。然而,通過實踐,筆者感到有些指標要求偏高,脫離工作實際,導致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的法律責任不清,甚至產生負面效應。這主要表現在三個“100%”上:一是要求登記率100%。事實上,稅務登記是依申請辦理,即先由納稅人登記申報再為之辦理,這就存在一個是否申請的問題。不可否認,目前社會上依法經營、依法納稅的意識還不是很強,不少納稅人存在相互觀望和僥幸逃避的心理,尤其是一些個體工商業戶,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的主動性很差,有的甚至拒不辦理。筆者認為,這些不主動、甚至拒不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的法律責任應由納稅人承擔。但是,現行的考核辦法卻規定,各管轄區內稅務登記率必須達到100%,否則,就要對責任人進行扣分。無形中將不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的法律責任,轉移到稅務機關(干部)身上。一些稅務干部迫于考核壓力,多次上門要求那些不主動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前來辦理,甚至自己掏錢墊支工本費,替他們辦好稅務登記后,再送上門。這樣做,就留下了執法隱患。二是要求準期登記率100%。在實際工作中,要求百分之百地申請登記都很困難,甚至是不可能的,要求納稅人百分之百的準期辦理登記更不現實。且不說納稅人辦證主動性差,事實上,因為有關管理部門的工作效率問題,一些納稅人拿到工商營業執照的日期,就已滯后實際發證日期一個多月了。有的稅務干部就授意有關納稅人,將《營業執照》上的發證日期進行更改,再以更改后的復印件辦理登記、存檔,以此反映100%的準期登記率。這種做法對稅務干部帶來的執法風險顯而易見。三是要求處罰率100%。在辦理稅務登記中,納稅人發生的違法行為,應該依法予以處罰。值得探討的是,考核指標把超期登記處罰也列入100%的范疇,即要求對凡超期辦證者一律予以處罰。超期辦理登記問題原因比較復雜,不宜“一律”處罰。如果用100%來要求,勢必對基層稅務機關(干部)帶來壓力,乃至產生執法隱患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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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經濟稅務登記管理思考

稅務登記管理是稅收征管基礎工作的基礎,是稅務機關實現稅收征管目標的前提條件。隨著新的稅收征管模式的初步建立,稅收征管工作開始由粗放式管理逐步轉移到程序化、信息化、法制化管理軌道上來。在這個過程中,稅收征管工作的一些薄弱環節也逐漸浮現出來,其中個體私營經濟的稅務登記管理存在的問題較為突出。要解決這一問題,就要從個體私營經濟稅務登記管理的現狀入手,深入探討加強個體私營經濟稅務登記管理的工作對策。

一、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稅務登記管理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戶籍管理。一般包括開業登記管理、變更登記管理、停復業登記管理、注銷登記管理、非正常戶管理和外出經營報驗管理等。個體私營經濟的稅務登記管理也同樣包括這些內容。從目前個體私營經濟稅務登記管理的現狀來看,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開業登記管理不規范。主要表現在:一是未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的業戶,主管稅務機關為其辦理了開業稅務登記;二是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正常經營的業戶逾期不申報辦理稅務登記,主管稅務機關處罰措施跟不上,按臨商戶征點稅款完事;三是關系戶、釘子戶長期經營不辦證、不繳稅,主管稅務機關不主動解決、得過且過;四是偏僻的街道、胡同,偏遠的農村村屯總存在著一些無人管理的業戶;五是稅收管理員包養黑戶,謀取私利。

(二)變更登記管理是稅務登記管理的一個盲區。個體私營業戶原登記的事項發生變化時,如改變經營地點、生產經營范圍、規模、變更營業執照等,相當一部分業戶不能主動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登記。主管稅務機關發現后,處罰力度不夠。

(三)利用假停業的手段偷逃稅已成為公開的秘密,假停業的大量存在是停復業登記管理弊端較多的一個直接反映。一是由于停業檢查的時效性強,具有過期無法補查的特點,致使一些個體私營業戶存在僥幸心理,查到假停業就交稅,查不到假停業就少繳一個月稅;二是停復業登記管理的制度存在缺陷。現行征管工作規程規定,定期定額征收戶可于每月的10日前辦理停業手續,這就讓一些業戶有機可乘。要是10日來辦停業手續,已營業了10天,一個月過去了三分之一。一般停業檢查一月一次,大多在15號左右進行,15號左右停業兩、三天,一個月的稅就省了;三是一些關系戶在辦停業手續時,大多都與稅務機關的相關人員打過招呼。管理的不管,檢查的不查;四是稅收管理員在個體私營業戶處謀取私利后,幫助個體私營業戶辦理假停業手續,幫助打通檢查關節,蒙騙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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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稅務登記管理通知

各區縣稅務局,市財稅三、七分局:

根據市委作出的“提高審批效能,簡化審批手續,推動政府管理創新”的指示,以及市政府行政審批改革的工作要求,本市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將自今年7月1日起作部分調整和完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場地核查程序

對新辦單位,改事前場地核查為事后核查。具體為:收齊納稅人提供的資料(包括承諾所提供資料屬實),經基層分局審核無誤,報稅務登記受理處集中核準、制證后,即可發放稅務登記證件。分局應在發證后7個工作日內對場地進行核實確認(包括對申請一般納稅人的場地的確認),并填寫《開業登記合并事項實地調查表》。對經核查不符合條件的,收回已發放的稅務登記證,并將此戶作跨區遷移注銷或注銷處理。

對跨區遷移單位,仍實行先核場地再發證的程序。即遷入地稅務機關對納稅人資料審核后,對場地進行核實,經核無誤的,報受理處發證。

二、優化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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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管理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據統計,目前全國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數與工商登記數存在較大差異。調查分析表明,造成這一差異雖然有個體業戶數量眾多、流動性大、停業歇業頻繁等客觀原因,但一些地區稅務機關不按規定為個體工商戶辦理稅務登記、管理工作不到位也是造成這一差異的重要原因。為了鞏固20**年稅務登記換證的成果,進一步強化個體稅源管理,提高個體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現就進一步加強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管理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切實重視個體稅務登記管理

個體稅收收入占稅收總量的比例很小,但納稅人數量占全國納稅人總量的比例很大。個體稅收征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廣大個體工商戶的切身利益,也影響到總體稅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管理作為個體稅源管理的重要基礎,對個體稅收征管水平的高低起著決定性作用。各級稅務機關要從依法治稅和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高度,充分認識規范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管理的重要性,依法、及時為個體工商戶辦理稅務登記,不得以各種理由拒絕辦理。在具體工作中,各地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管戶數量和工作量大小,適當充實和合理配置人力,同時,加強對個體稅收征管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努力使個體稅收管理人員的數量和素質適應個體稅收規范管理的需要。

二、依法辦理登記,糾正不規范管理行為

目前,稅務登記管理不規范的個體工商戶主要集中在集貿市場和有出租柜臺的大型商場。主管稅務機關對在集貿市場和大型商場內租賃經營且領有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通常只核定定額,委托代征單位代征稅款,并不為每個個體工商戶辦理稅務登記。這種現象在全國范圍內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個別地區較為嚴重。依法為領有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及時辦理稅務登記并提供相應的管理與服務,是稅收征管法賦予稅務機關的法定職責,也是納稅人應該享有的權利。稅務機關不得拒絕為符合條件的個體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存在上述問題的稅務機關應當深入剖析內部原因,及時改進和完善管理措施和管理手段,依法為個體工商戶辦理稅務登記,堅決糾正只征稅而不辦理稅務登記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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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發稅務登記證件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了進一步加強稅源監控,夯實征管基礎,堵塞稅收漏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和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總局決定,20**年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換發稅務登記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換發稅務登記證件的范圍

(一)已經辦理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都應當更換新的稅務登記證件。

(二)按照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應當辦理而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應當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二、換發稅務登記證件的種類及適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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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據統計,目前全國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數與工商登記數存在較大差異。調查分析表明,造成這一差異雖然有個體業戶數量眾多、流動性大、停業歇業頻繁等客觀原因,但一些地區稅務機關不按規定為個體工商戶辦理稅務登記、管理工作不到位也是造成這一差異的重要原因。為了鞏固*年稅務登記換證的成果,進一步強化個體稅源管理,提高個體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現就進一步加強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管理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切實重視個體稅務登記管理

個體稅收收入占稅收總量的比例很小,但納稅人數量占全國納稅人總量的比例很大。個體稅收征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廣大個體工商戶的切身利益,也影響到總體稅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管理作為個體稅源管理的重要基礎,對個體稅收征管水平的高低起著決定性作用。各級稅務機關要從依法治稅和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高度,充分認識規范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管理的重要性,依法、及時為個體工商戶辦理稅務登記,不得以各種理由拒絕辦理。在具體工作中,各地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管戶數量和工作量大小,適當充實和合理配置人力,同時,加強對個體稅收征管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努力使個體稅收管理人員的數量和素質適應個體稅收規范管理的需要。

二、依法辦理登記,糾正不規范管理行為

目前,稅務登記管理不規范的個體工商戶主要集中在集貿市場和有出租柜臺的大型商場。主管稅務機關對在集貿市場和大型商場內租賃經營且領有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通常只核定定額,委托代征單位代征稅款,并不為每個個體工商戶辦理稅務登記。這種現象在全國范圍內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個別地區較為嚴重。依法為領有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及時辦理稅務登記并提供相應的管理與服務,是稅收征管法賦予稅務機關的法定職責,也是納稅人應該享有的權利。稅務機關不得拒絕為符合條件的個體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存在上述問題的稅務機關應當深入剖析內部原因,及時改進和完善管理措施和管理手段,依法為個體工商戶辦理稅務登記,堅決糾正只征稅而不辦理稅務登記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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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實施聯合辦理稅務登記工作意見

為了進一步強化稅務登記管理,優化納稅服務,降低納稅成本,促進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及有關要求,結合全省實際,陜西省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經過研究決定實施聯合辦理稅務登記證件工作。

一、聯合辦理稅務登記的范圍及主體

聯合辦理稅務登記的范圍:包括國、地稅機關共同管轄的納稅人新辦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注銷稅務登記、停歇業和復業登記、稅務登記證件管理、稅務登記違章處理以及其他稅務登記管理工作。

聯合辦理稅務登記的實施主體:一般為同級國、地稅局。省地稅局直屬征收分局應和西安市相關區(縣)國稅局(分局)聯合辦理稅務登記,省地稅局直屬征收分局各市征收處和相關市的區(縣)國家稅務局(分局)聯合辦理稅務登記。省國稅局直屬征收分局應和西安等相關市的區(縣)地稅局聯合辦理稅務登記。對因國、地稅機構設置不統一,管戶劃分標準不一致的情況,其共同的上級國、地稅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劃分、確定聯合辦理稅務登記實施主體。

二、聯合辦理稅務登記的原則

一是精簡高效的原則。在規范執法的前提下,應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切實為納稅人提供順暢、便捷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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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登記中問題探討

一、未領取營業執照的納稅人是否可以辦理稅務登記證?

根據《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對未領取營業執照的納稅人,《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也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附本。

但是《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稅務登記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第037號)規定:對應領取而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臨時經營的,不得辦理臨時稅務登記,但必須照章征稅,也不得向其出售發票;確需開具發票的,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先繳稅再由稅務機關為其代開發票。現在的問題是:稅務部門如何認定納稅人是應領取而未領取營業執照,又如何確認納稅人是臨時經營。這個問題似乎應該由工商部門來解決,稅務部門只能認定是否發生了納稅義務。如果依據這條規定辦理日常業務,與《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存在顯而易見的沖突。

二、無國稅部門征管稅種,國稅是否可不予辦理稅務登記或注銷稅務登記?

從事營業稅經營項目的個人獨資企業、個人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在沒有國稅征管稅種的情況下,如果不辦證,與征管法相悖;如果辦證,國稅又無實質性的征管內容,并無實際意義。

沒有國稅征管稅種的納稅人申請注銷登記,國稅是否可以受理,國稅是否可以主動要求納稅人注銷登記?如果受理注銷,納稅人并未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如果不注銷,只能平添“空掛戶”和“走逃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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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換發稅務登記證件 切實完善稅收征管基礎

全面換發稅務登記證件切實完善稅收征管基礎

6月1日至11月10日,根據省地稅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換發稅務登記證件的通知》(皖地稅[1999]149號)的統一部署,淮南市各級地稅部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狠抓落實,精心實施,把握進度,注重質量,認真扎實地對全市所有應辦理地方稅務登記的納稅人進行了全面換證,取得了顯著的成績。截至11月10日,全市已換發稅務登記證件16021戶,其中國有企業515戶、集體企業1124戶、股份合作企業104戶、聯營企業7戶、有限責任公司422戶、股份有限公司187戶、私營企業148戶、其他企業35戶、港澳臺商投資企業32戶、外商投資企業17戶、個體工商戶13426戶、其他4戶。另外,全市共換發注冊稅務登記證391戶、清理出漏管戶448戶、清理出稅額9.98萬元。在全面換證的同時,我局重點加強了征管資料規范管理工作,切實完善了稅收征管基礎。

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這次稅務登記換證工作,是國家稅務總局為了加強稅源管理,適應國家對經濟類型重新劃分的需要而采取的統一行動,也是我省今年地稅工作實現十個新突破之一,更是我市加強稅源管理,突出稅源監控,堵塞征管漏洞,挖掘稅源增長潛力,確保完成全年稅收任務的重要舉措,因此我市各級地稅部門高度重視這次換證工作,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合理安排各項工作,精心組織落實,確保高效、優質、全面、如期完成換證工作。

----精心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在接到省局文件后,我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進行具體的研究部署。在轉發省局文件的同時,根據省局的文件精神,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認真討論,精心研究,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方案,下發了《層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換發稅務登記證件的通知〉的通知》,對整個換發稅務登記證件工作作了詳細的規劃,明確了換證的時間、方法、步驟、政策的原則和工作的要求。

----切實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機構。為了加強換證的領導工作,市局成立換發稅務登記證件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局黨書記、局長王東學同志任組長,副局長張新華同志任副組長,成員由市局業務科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征管科。各分局、縣局也都按照市局的要求成立了強有力的領導和辦事機構,并指定專人負責數據統計和文字材料上報工作。機構的健全在組織上和人力上保證了換證工作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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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稅務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系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關系國家形象。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專門成立國務院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決定從8月到12月開展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為配合國務院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維護國家、企業和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全面加強有關稅務管理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嚴格加強稅務登記管理,加強對納稅人戶籍的動態監控,從生產到流通各個環節強化稅源管理,確保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

(一)嚴格做好從事相關產品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開業、變更、停業、復業、注銷、外出經營報驗等登記管理工作。

(二)嚴把信息采集關,確保稅務登記信息的準確,掌握最新的第一手稅源資料。要與其他相關部門,特別是工商、銀行等部門建立信息交換制度,清理漏征漏管戶,做到“有戶必登記,登記必管理,管理必精細”。

(三)建立問題報送和反饋制度,采取不同的形式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加大對稅務登記管理工作的督導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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