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息申報材料范文10篇
時間:2024-04-29 1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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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貸款資金申報通知
各有關市、縣(市、區)林業局、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國家林業局《林業貸款中央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規定》(財農[20**]45號,以下簡稱《規定》)和國家林業局有關通知精神,為切實做好20**年度林業貸款中央財政貼息資金申報與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做好20**年度林業貼息貸款建議計劃的組織落實工作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林業貼息貸款項目管理工作,認真組織做好林業貼息貸款項目建議計劃的落實工作,切實把國家扶持林業發展政策落到實處,充分發揮林業貼息貸款在現代林業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對于無法落實確需調整的貼息貸款項目,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要求,由市或縣林業局會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后聯合行文,經省林業廳、省財政廳審核后報國家林業局、財政部審批。調整的貼息貸款項目要突出扶持重點,可優先扶持林業小額貼息貸款項目、收購受災木竹加工等林業災后重建項目和油茶產業項目(用于受災木竹加工的應附說明)。
二、切實做好林業小額貸款中央財政貼息資金審核申報工作
各市申報林業小額貸款中央財政貼息資金時,只需上報林業小額貸款總體實施情況報告和中央財政貼息資金申請明細表(見附表2),不再上報貸款證明等相關資料;采取統貸統還方式的林業小額貸款(須有林農或林業職工貸款清單),仍由統貸統還項目單位按照《規定》的要求與程序申報中央財政貼息資金。
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項目總結
一、前言
為加強和規范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集中使用效益,促進污染防治,改善環境質量,根據《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收繳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津政發[2004]7號)和《財政部環保總局關于印發中央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2010年)的通知》(財建[*]318號),結合國家和天津市環境保護政策、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工作重點及環境保護工作實際,制定本指南。
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應按照預算資金管理辦法,遵循誠實申報、公正受理、擇優支持、量入為出、??顚S玫脑瓌t。
二、支持對象
(一)基本條件
申報*-2010年度天津市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項目(以下簡稱項目),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企業貸款貼息管理制度
為促進我市農業產業化經營企業擴大生產規模,加大技術改進投入,提高農業產業化生產水平,大力發展現代高效農業,不斷提高農民收入,進一步規范對農業產業化經營企業(農業龍頭企業、三資農業企業等)扶持行為,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一、扶持原則
(一)合法合規原則。扶持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企業應遵紀守法,依法經營,照章納稅,無不良記錄。
(二)輻射帶動原則。企業與農民建有穩定可靠的利益聯結機制,直接帶動當地農民增收。企業能夠吸收當地農民勞動力,解決農民就業。
(三)扶優扶強原則。對全市現代農業建設具有明顯示范帶動作用的項目優先扶持;對科技含量高的科技型項目優先扶持;對龍頭企業和三資農業企業中的成長型企業項目優先扶持;對出口企業項目優先扶持。
(四)公平公正原則。凡符合農業產業政策和支持條件的市級農業龍頭企業和三資農業企業均可申報。
科技創新意見管理制度
一、鼓勵發展高端研發機構
(一)申請條件
由國務院部委認定或批準為國家級研發機構。
(二)扶持標準
1、凡對被認定為國家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質檢中心等研發機構,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300萬元。
2、獨立法人或企業內設的國家級研發機構得到上級資金資助,上級資助資金在200萬元以上的,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追加匹配資金200萬元;上級資助資金在200萬以下的,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1:1追加匹配資金;同一機構同時獲得國家財政資助和市級財政資助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匹配。
成果產業化實施意見
一、鼓勵發展高端研發機構
(一)申請條件
由國務院部委認定或批準為國家級研發機構。
(二)扶持標準
1、凡對被認定為國家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質檢中心等研發機構,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300萬元。
2、獨立法人或企業內設的國家級研發機構得到上級資金資助,上級資助資金在200萬元以上的,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追加匹配資金200萬元;上級資助資金在200萬以下的,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1:1追加匹配資金;同一機構同時獲得國家財政資助和市級財政資助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匹配。
創新基金服務作用定位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福州市創新基金工作的現狀及存在問題;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作用和定位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創新基金以技術創新項目為對象、以市場為導向、福州市作為科技部指定的直接從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創新基金項目服務的服務機構、擁有一批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申報國家創新基金技術服務的人才隊伍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發揮的作用、創新基金項目申報自1999年科技部、財政部共同創立起、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業務定位、規范項目申報材料,把握編撰技巧、善于捕捉項目推薦申報、履行服務機構職責,推進項目實施、提升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服務水平的對策等,具體請詳見。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以下簡稱創新基金)是1999年經國務院批準,科技部、財政部共同管理的一項專門用于扶持和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政府專項資金。創新基金以技術創新項目為對象、以市場為導向,重點支持技術的第一次商品化過程,重點支持種子期項目和初創期企業,通過無償資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扶持和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對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國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化進程等起到積極的作用。
1福州市創新基金工作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福州市作為科技部指定的直接從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創新基金項目服務的服務機構,只有福州市生產力促進中心與福州市高新技術產業創業服務中心兩家。前者主要為除孵化器內企業外的全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提供企業申報注冊、材料形式審查、項目申報、申報咨詢等科技服務,并接受項目推薦單位、項目組織單位委托,協助項目監理、驗收工作。而后者的服務對象主要為孵化器與各科技創業園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服務功能類同。兩家服務機構自賦予創新基金服務職能以來,在上級有關職能部門領導下,至2007年共受理并推薦了200多項科技創新項目,其中61項獲得國家創新基金的立項支持。
福州市科技型創新基金申報工作開始于2003年,由于科技部該專項基金剛設立不久,地方科技管理部門、科技服務機構及大部分的中小企業對該基金的申報要求及操作程序均不甚明了,對創新基金申報的規范運作存在畏難情緒,加之創新基金服務機構本身也缺乏材料的審核經驗,未能給予企業及時明確的指導,以至于2003~2005年3年間,福州市僅有28個項目獲得科技部立項。經過各級管理部門的共同努力,特別是2006年福州市設立地方科技創新資金后,進一步拉近了與科技部創新基金項目申報條件的距離,福州市每年爭取到的國家創新基金項目呈逐年遞增的趨勢。但就目前情況而言,在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方面,無論從申報項目的數量上看,還是從爭取基金的規模上看,我們都遠遠地落后于其他沿海兄弟城市,這無疑將導致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滯后,對我市經濟發展將產生消極影響。由于地區科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客觀上造成創新基金申報工作成效的差異。但除此之外,擁有一批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申報國家創新基金技術服務的人才隊伍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以2006年、2007年福州市、寧波市申報國家創新基金的情況(見下表)進行說明:
從上表可以看出,寧波市2007年爭取國家創新基金項目37項,比2006年增加14項,增長61%,2007年獲國家創新基金資助額2045萬元,比2006年增加995萬元,增長95%。而同期福州市僅爭取國家創新基金項目19項,比2006年增長36%,獲國家創新基金資助額1035萬元,比2006增長116%,雖然進步明顯,但與寧波市相比,無論從項目立項數量還是從獲得創新基金額度,寧波市都是福州市的近一倍,這與寧波市多年來重視發揮科技服務機構的作用分不開的。因此,加強福州市創新基金服務機構的建設,培養一批熟悉國家創新基金申報程序和管理工作的專業隊伍,建立一種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創新基金提供從申報材料組織到技術、管理、財務方面技術咨詢的全程專業技術服務的新型科技服務機制,對促進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壯大,提高申報國家創新基金的工作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企業投資補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的管理,提高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資金的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以投資補助和貼息方式使用中央預算內投資(包括長期建設國債投資)的項目管理,適用本辦法。
使用災后重建補助等應急性投資資金的項目,按照有關專項規定進行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投資補助,是指國家發展改革委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投資項目和地方政府投資項目給予的投資資金補助。
本辦法所稱貼息,是指國家發展改革委對符合條件、使用了中長期銀行貸款的投資項目給予的貸款利息補貼。
貼息項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的管理,提高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資金的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以投資補助和貼息方式使用中央預算內投資(包括長期建設國債投資)的項目管理,適用本辦法。
使用災后重建補助等應急性投資資金的項目,按照有關專項規定進行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投資補助,是指國家發展改革委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投資項目和地方政府投資項目給予的投資資金補助。
本辦法所稱貼息,是指國家發展改革委對符合條件、使用了中長期銀行貸款的投資項目給予的貸款利息補貼。
高新技術成果產業通知
各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我廳和省財政廳聯合印發的《*省高等學校財政貼息資金支持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項目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1]1370號),現將2006年度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學校范圍及申報限額
申報學校范圍為辦有校辦科技產業的省屬普通高等學校。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重大項目,每校限報1項;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一般項目,每個科技企業可報1項。
對獲得支持的一般項目,貼息資助額度為5-10萬元;重大項目資助周期不超過3年。
二、申報材料
財政扶持農業工作匯報
我市2011年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扶持項目認定工作,從現在開始,在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市農業局、市財政局協調相關業務部門,按照《市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扶持辦法》(新政發〔2011〕50號)組織實施,現將項目申報有關事宜匯報如下:
一、扶持內容及資金額度
(一)種植養殖基地扶持。在規劃區內,通過土地流轉方式或村集體統一組織實施的方式,集中連片新發展蔬菜或林果1000畝以上、桑蠶500畝以上的,對種植大戶或負責統一組織實施的村集體組織給予60元/畝扶持,用于貸款貼息或土地流轉補貼;對獲得農產品質量無公害認證2000畝以上、綠色認證1000畝以上、有機認證500畝以上的,分別給予1萬元、2萬元、3萬元補貼。
每新建一處存欄生豬3000頭以上的標準化養豬場、存欄奶牛100頭以上標準化奶牛場、存欄肉牛500頭以上的標準化肉牛養殖場,分別給予養殖戶10萬元補貼;每新建一處存欄10萬只以上標準化肉禽場,給予養殖戶20萬元補貼。
(二)生產道路扶持。每按規劃標準新建1公里硬化道路,補貼5萬元;每按規劃標準新建1公里一般性生產道路,補貼0.5萬元。
(三)水利設施扶持。每新打一眼深井并配套機電水泵,補貼2萬元;每新打一眼大口井(直徑3米以上)并配套機電水泵,補貼0.5萬元;每新鋪設一公里管道(直徑4吋以上),補貼0.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