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哲學論文范文10篇
時間:2024-04-30 12: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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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哲學研究論文
一門學科的形成,一般來說有三個標志:獨特的研究對象、獨特的研究方法和學科體系。其中,研究對象又決定著研究方法和學科體系。因此,學科的研究對象是該學科得以存在的首要條件。行政哲學的研究對象問題,也是行政哲學研究中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它關系到行政哲學能否存在以及怎樣發展。目前,人們大都認為應該有行政哲學這門學科,但對其研究對象卻沒有一致的認識。這種認識的不一致,在行政哲學初創時期,是有一定的積極意義的。它能促使人們從不同方面對這門學科進行研究,最終達到比較全面深入地理解行政哲學的研究對象,使人們對行政哲學研究對象的認識上升到一個更高的新的層次。但是,由于缺乏一致的、共同的認識,導致行政哲學研究主題(本文將研究主題、研究對象、研究內容作為同等意義、可相互替代使用的概念與范疇)的模糊性和不確定性,從而造成行政哲學學科建設的非規范性和隨意性。因此,科學界定行政哲學的研究主題,是行政哲學發展首先應該解決的關鍵問題,也是推進行政哲學研究的基本前提。
肇始于20世紀80年代的國內行政哲學研究很少系統地探討行政哲學的研究對象。從近年召開的哲學或行政學研討會上的發言和已經發表的少量涉及行政哲學的有關論著看,國內對這一問題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行政活動”是行政哲學的研究對象,行政哲學是“關于行政活動的普遍本質和一般規律的科學”。事實上,對“行政活動的普遍本質和一般規律”有成效有意義的研究只能屬于行政科學研究范圍,是理論行政學的研究對象。“行政活動的普遍本質和一般規律”在行政哲學研究中,是終極意義的研究對象,行政哲學不可能也不能夠取代行政科學去直接研究行政活動。第二種觀點認為,行政哲學是以行政科學、行政理論為研究對象,是行政科學的一個分支學科,即元行政學。這種基本思路是可取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符合邏輯的,但由于把行政哲學當成了行政科學的一個分支學科(元行政學),因而存在兩個難以自圓其說的問題:其一是如果把行政哲學當成行政科學的一個分支學科,即名曰行政哲學又是行政科學的一個分支學科,顯然就會產生一個學科性質問題。人們必然要產生行政哲學究竟屬于哲學學科還是屬于行政學科的疑問。雖然行政學家和哲學家是可以而且應該聯盟的,但行政學屬于社會科學,它與超越科學的哲學在知識性質上有本質的區別,因而行政哲學不可能既是哲學的又是具體科學的。否則,只會產生一種非哲學非科學的怪異知識和學科。目前出現的那種把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概念、術語往現實行政生活貼標簽的“研究”,和直接借用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原理、規律構建的種種行政哲學體系的“研究”,無不是受此種觀點的影響。其二是把行政哲學當成行政科學的元理論,即元行政學,也不符合國際通行的學科研究規范。行政科學的元理論準確地說應該是“行政學學”或“行政學學理”。行政哲學屬于“行政學學”的范疇,但行政哲學不同于“行政學學”,只是其一部分。行政學學或元行政學從不同的角度和領域對行政科學進行研究,行政哲學則是從哲學角度研究行政科學的行政學,它可以屬于元行政學的一部分,但不能等同于整個元行政學。因此,行政科學、行政學學(元行政學)和行政哲學是三個不同的概念。第三種觀點認為,行政哲學的研究對象是行政科學,是對行政科學的哲學考察。即,行政哲學以行政科學為研究對象的哲學。就學科性質而言,行政哲學屬于部門哲學,是哲學的分支學科。
對行政哲學的研究內容,國內一些學者在涉及到行政哲學的論著中也作了一些簡略的描述。如王滬寧認為,行政哲學主要研究和分析一定行政活動和行政關系的性質、行政活動的目的和宗旨、行政活動中的價值觀念、道德規范倫理原則等基本理論范疇[1]。薄貴利則將對人性的基本判定、政府的價值取向和現代政府的責任問題作為行政哲學研究的基本問題[2]。顏佳華在《行政哲學論》一書中構建了一個行政哲學的研究框架:行政活動論(邏輯起點)、行政主客體論、行政認識論、行政實踐論、行政方法論、行政價值論[3];后來,他又在《行政哲學:一個亟等進一步開拓的領域》一文中,將行政哲學的研究內容界定為:行政哲學導論、行政學對象論、行政學結構論、行政學功能論、行政學評價論、行政學發展論等[4]。
仔細分析國內行政哲學研究對象和研究內容的界定我們不難發現,在我們稱之為“行政哲學”的名稱背后,實際上存在著兩種行政哲學:一種是以行政活動為研究對象的行政哲學,一種則是以行政科學為研究對象的行政哲學。為了研究的方便,我們分別用“行政活動的哲學”(簡稱為“行政哲學”)與“行政(科)學的哲學”(簡稱為“行政學哲學”)這兩個稱謂來標示行政哲學研究的上述兩種主題、兩個方向。這兩種行政哲學,一個涉及“實際的行政活動”領域,一個涉及“理論的行政科學”領域。
行政活動的哲學主要研究行政的本質及其分界、行政的基本假定、行政的目的和宗旨等問題。由此可見,行政活動的哲學是對“行政活動中的問題”或簡稱“行政問題”做出根本性的尋根究底的反思,以便為行政活動提供一些根本性的實踐原則或“行政觀”。這些根本性的實踐原則不等同于各種具體行政行為的“規范”、“準則”,而是后者的“原理”、“基礎”或“根據”具體行政行為的“規范”、“準則”除了要依據于這些原理之外,還要考慮具體實踐過程中諸多的內部和外部條件,包括那些隱而不顯的“緘默因素”。
行政學哲學則主要研究行政科學發展的模式、行政科學理論評價、行政科學研究方法及其評價、行政科學研究的價值判斷等問題。由此可見,行政學哲學是對“行政學活動中的問題”或簡稱“行政學問題”進行根本性的尋根究底的反思,以便為行政學研究提供一些根本性的指導原則或“行政學觀”。同樣,這些根本性的指導原則也不等同于各門具體的行政科學的研究規范、方式、方法,而是為后者的研究提供認識論和價值論的“原理”、“基礎”或“根據”。
行政哲學研究對象分析論文
一門學科的形成,一般來說有三個標志:獨特的研究對象、獨特的研究方法和學科體系。其中,研究對象又決定著研究方法和學科體系。因此,學科的研究對象是該學科得以存在的首要條件。行政哲學的研究對象問題,也是行政哲學研究中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它關系到行政哲學能否存在以及怎樣發展。目前,人們大都認為應該有行政哲學這門學科,但對其研究對象卻沒有一致的認識。這種認識的不一致,在行政哲學初創時期,是有一定的積極意義的。它能促使人們從不同方面對這門學科進行研究,最終達到比較全面深入地理解行政哲學的研究對象,使人們對行政哲學研究對象的認識上升到一個更高的新的層次。但是,由于缺乏一致的、共同的認識,導致行政哲學研究主題(本文將研究主題、研究對象、研究內容作為同等意義、可相互替代使用的概念與范疇)的模糊性和不確定性,從而造成行政哲學學科建設的非規范性和隨意性。因此,科學界定行政哲學的研究主題,是行政哲學發展首先應該解決的關鍵問題,也是推進行政哲學研究的基本前提。
肇始于20世紀80年代的國內行政哲學研究很少系統地探討行政哲學的研究對象。從近年召開的哲學或行政學研討會上的發言和已經發表的少量涉及行政哲學的有關論著看,國內對這一問題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行政活動”是行政哲學的研究對象,行政哲學是“關于行政活動的普遍本質和一般規律的科學”。事實上,對“行政活動的普遍本質和一般規律”有成效有意義的研究只能屬于行政科學研究范圍,是理論行政學的研究對象。“行政活動的普遍本質和一般規律”在行政哲學研究中,是終極意義的研究對象,行政哲學不可能也不能夠取代行政科學去直接研究行政活動。第二種觀點認為,行政哲學是以行政科學、行政理論為研究對象,是行政科學的一個分支學科,即元行政學。這種基本思路是可取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符合邏輯的,但由于把行政哲學當成了行政科學的一個分支學科(元行政學),因而存在兩個難以自圓其說的問題:其一是如果把行政哲學當成行政科學的一個分支學科,即名曰行政哲學又是行政科學的一個分支學科,顯然就會產生一個學科性質問題。人們必然要產生行政哲學究竟屬于哲學學科還是屬于行政學科的疑問。雖然行政學家和哲學家是可以而且應該聯盟的,但行政學屬于社會科學,它與超越科學的哲學在知識性質上有本質的區別,因而行政哲學不可能既是哲學的又是具體科學的。否則,只會產生一種非哲學非科學的怪異知識和學科。目前出現的那種把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概念、術語往現實行政生活貼標簽的“研究”,和直接借用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原理、規律構建的種種行政哲學體系的“研究”,無不是受此種觀點的影響。其二是把行政哲學當成行政科學的元理論,即元行政學,也不符合國際通行的學科研究規范。行政科學的元理論準確地說應該是“行政學學”或“行政學學理”。行政哲學屬于“行政學學”的范疇,但行政哲學不同于“行政學學”,只是其一部分。行政學學或元行政學從不同的角度和領域對行政科學進行研究,行政哲學則是從哲學角度研究行政科學的行政學,它可以屬于元行政學的一部分,但不能等同于整個元行政學。因此,行政科學、行政學學(元行政學)和行政哲學是三個不同的概念。第三種觀點認為,行政哲學的研究對象是行政科學,是對行政科學的哲學考察。即,行政哲學以行政科學為研究對象的哲學。就學科性質而言,行政哲學屬于部門哲學,是哲學的分支學科。
對行政哲學的研究內容,國內一些學者在涉及到行政哲學的論著中也作了一些簡略的描述。如王滬寧認為,行政哲學主要研究和分析一定行政活動和行政關系的性質、行政活動的目的和宗旨、行政活動中的價值觀念、道德規范倫理原則等基本理論范疇[1]。薄貴利則將對人性的基本判定、政府的價值取向和現代政府的責任問題作為行政哲學研究的基本問題[2]。顏佳華在《行政哲學論》一書中構建了一個行政哲學的研究框架:行政活動論(邏輯起點)、行政主客體論、行政認識論、行政實踐論、行政方法論、行政價值論[3];后來,他又在《行政哲學:一個亟等進一步開拓的領域》一文中,將行政哲學的研究內容界定為:行政哲學導論、行政學對象論、行政學結構論、行政學功能論、行政學評價論、行政學發展論等[4]。
仔細分析國內行政哲學研究對象和研究內容的界定我們不難發現,在我們稱之為“行政哲學”的名稱背后,實際上存在著兩種行政哲學:一種是以行政活動為研究對象的行政哲學,一種則是以行政科學為研究對象的行政哲學。為了研究的方便,我們分別用“行政活動的哲學”(簡稱為“行政哲學”)與“行政(科)學的哲學”(簡稱為“行政學哲學”)這兩個稱謂來標示行政哲學研究的上述兩種主題、兩個方向。這兩種行政哲學,一個涉及“實際的行政活動”領域,一個涉及“理論的行政科學”領域。
行政活動的哲學主要研究行政的本質及其分界、行政的基本假定、行政的目的和宗旨等問題。由此可見,行政活動的哲學是對“行政活動中的問題”或簡稱“行政問題”做出根本性的尋根究底的反思,以便為行政活動提供一些根本性的實踐原則或“行政觀”。這些根本性的實踐原則不等同于各種具體行政行為的“規范”、“準則”,而是后者的“原理”、“基礎”或“根據”具體行政行為的“規范”、“準則”除了要依據于這些原理之外,還要考慮具體實踐過程中諸多的內部和外部條件,包括那些隱而不顯的“緘默因素”。
行政學哲學則主要研究行政科學發展的模式、行政科學理論評價、行政科學研究方法及其評價、行政科學研究的價值判斷等問題。由此可見,行政學哲學是對“行政學活動中的問題”或簡稱“行政學問題”進行根本性的尋根究底的反思,以便為行政學研究提供一些根本性的指導原則或“行政學觀”。同樣,這些根本性的指導原則也不等同于各門具體的行政科學的研究規范、方式、方法,而是為后者的研究提供認識論和價值論的“原理”、“基礎”或“根據”。
行政公務員行政法哲學分析論文
【摘要】
行政公務員是憲法賦予政府所擁有行政權的直接行使者,在整個權力或權利運作過程中,他們是雙重或多重身份實體,并以其身份權為核心和邏輯起點被賦予其他各項相應的權利。這些權利是公務員以行政主體的名義行使行政權、執行公務的法律依據和保證,而只有相應的救濟才能保證權利的實現。因此,權利與救濟是一對動態的范式,是權利內在屬性和機理的外現和要求。
Civilservantisthedirectexecutorofadministrativepowerownedbygovernmentaccordingtotheconstitutionallaw.Intheoperationsystemofallthepowersorrights,theyaredoubleortri-or-multi-qualificationentityandaregrantedothersrightsthatviewthequalificationrightasthecoreandlogicalstartingpoint.Theserightsarethelegalgroundsandsafeguard,andonlybyperformingappropriatereliefcanrightsberealized.So,rightandreliefisapairofstaticparadigm,thereflectionandrequirementofright’sinternalnatureandlaw.
【關鍵詞】公務員;權力;權利;救濟;身份權
civilservantpowerrightreliefqualificationright
自從有國家以來,便有了從事專門管理公共事務、行使行政權的人員。因而古今中外的歷史上都有文官制度的記載,然而其意義和作用均與近代以來產生的公務員不盡相同,在我國就更晚。公務員在行政法上是一個特殊的主體。其不僅直接享有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而且還間接擁有行使行政權的權利。即他集“權利”和“權力”于一身(一體兩權),既與國家立法、行政、司法機關發生關系,又與公民及其他主體發生關系。這一特殊性是其他行政法律關系主體所不能擁有的。因此,賦予其什么權利、怎樣的救濟,對其他的主體就會產生不同的作用和結果。可以說,其是一個“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特殊主體。法國著名法學家孟德斯鳩曾言,“一個擁有權力的人必然會濫用權力,這是亙古不變的一條經驗。”[自從有國家以來,便有了從事專門管理公共事務、行使行政權的人員。因而古今中外的歷史上都有文官制度的記載,然而其意義和作用均與近代以來產生的公務員不盡相同,在我國就更晚。公務員在行政法上是一個特殊的主體。其不僅直接享有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而且還間接擁有行使行政權的權利。即他集“權利”和“權力”于一身(一體兩權),既與國家立法、行政、司法機關發生關系,又與公民及其他主體發生關系。這一特殊性是其他行政法律關系主體所不能擁有的。因此,賦予其什么權利、怎樣的救濟,對其他的主體就會產生不同的作用和結果。可以說,其是一個“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特殊主體。法國著名法學家孟德斯鳩曾言,“一個擁有權力的人必然會濫用權力,這是亙古不變的一條經驗。”]那么,一個權利的主體會怎么樣?
事業機構工作人員招聘公共科目試卷分析
一、考試范圍
本次公共基礎知識考試范圍為: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思想概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事業單位概況、職業道德、法學、公文與論文寫作、科技常識和環境保護、文史知識、**省情知識等方面的內容。
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公共基礎知識》考試要求攜帶的作答工具為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公共基礎知識》均要求在答題卡上作答,應聘人員必須在指定位置上填寫自己的姓名和準考證號碼等信息;不得在試卷及答題卡留有與答題內容無關的任何信息,違者按作弊處理。
三、考試參考用書
社科期刊評價特點
在學術期刊的歷史發展上,我國有著不同于歐美發達國家的學術發展歷史,科研規范程度、學術研究體系及體制等,整體學術體制的成熟度仍有待提升。但近幾年,我國學術研究成果數量飛速增長,截至2015年6月,中國國際科技論文數量已連續6年排在世界第二位,專利水平不斷提升,表明我國科學研究工作已得到較高提升。因此,對于學術期刊具有導向作用的學術期刊評價也會與西方有較大的差異,不顧中國學術發展的現狀而直接引入、移植西方期刊評價將造成水土不服。學術期刊評價對學術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將影響學術發展的方方面面。首先,優秀期刊往往承載著廣大讀者對科學研究前沿的期待,評選的頂級期刊上刊發的文章將被認為是該學科的最新研究方向,被廣泛傳閱。其次,期刊評價也是人才評價的組成部分之一,在高校、科研院所等人才較為集聚的科研機構,通過成果評價人才培養效果是他們的主要目的。最后,期刊評價的目的并非僅僅是為了評價,而是為促進期刊的良性競爭和可持續發展,進一步激勵期刊界的辦刊積極性,促進質量提升。
一、哲學社會科學期刊評價的現狀
“科學引文索引”于20世紀60年代產生于西方,當時,西方學術研究已經發展了一套較為完整穩定的體系和科學研究范式,學者們普遍遵守這一規則。學術研究是通過論文之間的引證和被引證關系,反映出學科發展的脈絡和知識積累情況,發現科研成果之間的關系。我國學術期刊的評價因整體學術研發發展較晚而落后于其他發達國家,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我國的期刊評價研究得以起步,1992年,北京大學圖書館出版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是我國期刊評價的開始。在學術研究迅速發展的今天,人文社會科學承擔了更加重要的責任,這對我國社會轉型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國哲學社會科學期刊是中國文化的傳承者,也是人文社會科學發展的主要載體,對其進行正確的評價對于哲學社會科學期刊發展具有著重大意義。與自然科學相比,社會科學的學科規范程度較低,在期刊評價時存在更大的爭議。人文社會科學期刊在評價時有其特殊性:首先,我國人文社會科學學術期刊大部分均為綜合性期刊,即期刊并不針對某一兩個細分領域,而自然科學學術期刊大多會按一級學科進行分類,具有一定的專業性。其次,國內自然科學研究具有規范程度高標準統一的特點,在評價時,會有高度統一的學科基礎,更易于用定量指標進行測算,因此自然科學的期刊評價認可度較高,而哲學社會科學的期刊評價并未發展成熟。和自然科學不同,人文社會科學期刊的評價并不適合完全的定量評價,而是應以定性評價為主,定量評價為輔。
二、哲學社會科學期刊評價體系介紹
國內較為知名的哲學社會科學期刊評價主要包括中國社會科學院圖書館編制的《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要覽》(以下簡稱社科院核心)、北京大學圖書館編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以下簡稱北大核心)、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心編制的《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以下簡稱CSSCI)和武漢大學中國科學評價研究中心編制的《中國學術期刊評價研究報告》(以下簡稱《RCCSE期刊評價報告》)在我國發揮著重要的人文社會科學期刊評價作用,其中北大核心和《RCCSE期刊評價報告》為綜合性的,但包括了對人文社科類期刊的評價。
1.《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
行政法學知識傳統論文
我選擇買下這本書,并不等于認同書中作者的所有觀點,相反,坦率的說,書中的許多觀點我都不贊同。但是我欣賞作者,我的本家,宋功德博士的這次孤獨的遠征,冒險的苦旅。讓我會在不經意間想起“古道西風瘦馬”的蕭瑟,想起從未去過的塞外邊城,大漠孤煙,想起西楚霸王項羽的“學萬人敵”,想起那蕩人心魄的“雖千萬人吾往矣”。這本書可以說屬于“宏大敘事”的范疇,46萬字的大作,230篇參考書刊,無論如何也應該說是一場艱苦異常的努力。在陳興良教授的《刑法哲學》、李錫鶴老師的《民法哲學》之后,宋功德博士寫出了國內第一部題為《行政法哲學》的專著,從這一點上我為他的執著和不懈努力而感到敬佩。
正是這兩天對這本書的粗淺閱讀勾起了我已幾乎泯滅的曾經對行政法基礎理論研究的濃厚興趣。從《控權-平衡論》,到《論行政指導》,到《現代行政法學的激勵與制約機制》,到這本《行政法哲學》,可以清晰的看出作者宋功德博士的思想也有一個不知不覺自發演進的過程。但是行政法有沒有基礎理論?當代行政法學面臨的最重要課題是什么?我們是努力建構一個自給自足的作為規范的行政法學,還是應該探索充滿冒險和挑戰的實證行政法學?行政法能否走向哲學?現在要不要走向哲學?這些問題的回答是困難的,也是富有挑戰性的。如果說行政法有理論的話,那么我們是不是應該首先討論一下理論立論的前提和依據,而不是各種理論本身?
1.對行政法未來走勢的粗淺設想
羅豪才教授為《行政法哲學》一書寫的序言中,包含了十分豐富的思想火花。首先就提到行政法學是一門令人頭疼的學科,而日本學者和田英夫在《現代行政法》開篇也提到行政法學是“一門令人頭疼的法律學”,羅先生將此歸結為行政法律規范的龐雜性和具體制度的易變性,同時特別指出行政法屬于國內公法,受到國情的影響,各國行政法的價值定位、核心理念、基本范疇、運作機制都不相同。是這樣,中國行政法治實踐的發展和行政法學理論體系的建構,走著和西方大多數國家完全不同的道路,西方國家的行政法從“最好政府,最少管理”的自由放任,到羅斯福新政奉行凱恩斯主義,崇尚國家這“看得見的手”,到今天的行政國家(administrativestate)福利行政給付行政,公民對政府的認知從防范到合作,行政權運作的質和量上都有所提高和擴張。而中國古代的行政法就是典型的“官制法”,行政權自古以來空前強大,青天大老爺一拍驚堂木,哪里還有一介百姓的“表達自由”,他的行政行為何時說明過理由呢?沒有。直到建國以后,從毛時代的“超凡魅力型”政治統治,到今天的機構改革,中國行政法面臨的問題和西方有著很大差別,我認為中國行政法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并非管理論、控權論乃至平衡論所可以解說的。中國行政法要做的事情是什么,是處理好規制、去規制和重新規制(regulation、deregulation、reregulation)的關系,為政府規制模式的轉變提供法治化的制度安排。中國傳統的政府規制模式,行政權的配置,承擔了過于沉重的歷史責任,應該正確認識到管制與市場的關系,政府并不是超凡入圣永遠政治正確的圣人,政府也有可能犯錯誤。因而凡市場能夠規制好的事情,我們的行政權和行政法也應該有一定的邊界,在此面前收束過于宏大的心性和制度安排。我們現在減少行政審批,取消許多行政收費項目,就是這個道理。
同時我也不同意行政法就是“控制權力的法”這種說法,中國的政府規制和行政法學的走向,并不是對行政權加以消極的防范和制約,是的,政府確實有“好心辦壞事”的可能,但是政府更多時候是在好心辦好事啊,當然這樣說有一點是空對空的抽象價值判斷。但是如果基于實證的考慮,從規制經濟學的角度出發,政府規制可以分為經濟性管制和社會性控制兩種,經濟性管制更多的在傳統行政領域,更多時候屬于強制行政行為和消極行政,更多的是對宏觀經濟的直接調控和干預,在這些領域我們過去的行政權伸張的過于廣泛,甚至妨害了市場秩序和經濟活力,因而提倡放松管制。但是對于社會性控制,如社會保障、醫藥衛生等福利行政的領域,更多時候屬于非強制行政行為和積極行政、給付行政的范疇,這方面更多時候強調政府的“掌舵而不是劃漿”的導向作用,強調行政行為的剛柔相濟。中國今天行政法的現狀就是,經濟性管制過多,政府管了許多不該管管不了的事情;同時應予以社會性控制的,政府對于許多該管的事情卻沒有認真的管起來。所以中國行政法發展的內在生命力不在于“論”,不在于管理論,還是控權論,甚或平衡論,乃至公共利益本位論、服務論、政府法治論等論,而是在于針對不同的具體問題給出具體的應對方案具體的可操作性的制度安排。這關鍵在于行政法模式的創造性根本轉換,從而推進政府規制模式的制度創新。
2.對目前行政法學理論研究的幾點思考
非法學本科生的法學論文寫作研究
本科畢業論文是系統全面檢驗高校本科生通過四年專業學習(某些進行試點改革和允許提前畢業的高校為三年)所獲得之各種學習成果、思維能力、綜合素質及獨立從事科研調查水準高低的主要依據。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隨著我國高等教育人才培養模式由單一專才型向寬口徑復合通才型轉變,兼之“依法治國”、“法律至上”等觀念日漸深入人心,不但各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撰寫了數量龐大的法學畢業論文,許多非法學專業①的本科生也紛紛結合本專業實際,從個人興趣、教師引導以及就業需要②等方面出發選擇撰寫同本專業相關的法學畢業論文。譬如諸多國際貿易專業本科生選擇撰寫國際經濟法方面的畢業論文,電子商務專業本科生選擇信息安全法類的畢業論文,哲學專業本科生選擇法哲學、法倫理學類的畢業論文……凡此種種,舉不勝舉。平心而論,這可謂一種令人欣喜的現象,它既反映了目前我國本科教育的寬口徑培養模式已在很大程度上被彰顯,又折射出年輕一代法治理念質的飛躍。
不過有一點需著重指出的是,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畢竟與法學本科生有著較大差別。他們往往在四年本科學習中僅上過寥寥幾門和本專業相關的法律實務課程(如新聞學專業開設的《新聞傳媒法》等),個別興趣濃厚的學生充其量也不過課余翻閱了部分法學書籍,負責指導他們畢業論文撰寫的教師很多也僅為本專業而非法學課程教師。雖然在選題視野開拓度層面他們或許會寬于法學本科生,但在理論研究深度上,便著實難同法學本科生相提并論。③如此一來,我們就必須根據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之具體癥結,一一對癥下藥,從而保證其能真正完成一份高水準的本科畢業論文。
一、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暴露的主要問題
1.論文選題不深入,主題不突出所謂好的選題乃成功之一半,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由于屬“跳出法學看法學”,在研究視野開拓度上便有不少要寬于法學本科生。根據筆者在湖南長沙、衡陽、湘潭三地部分高校所做的抽樣調查,同樣打算寫作合同法方面畢業論文,一些電子商務專業本科生可能會結合自己專業特點選擇B2B或B2C等網絡無形交易下的新型合同法律問題來寫作,而法學本科生則因受電子信息技術知識匱乏束縛,往往更多傾向于探討傳統合同法問題。不過,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雖然在視野開拓度上較之法學本科生具備一定優勢,但他們法學理論功底則有所不及,從而導致選題不深入,時常出現選了一個較新穎方面問題開始寫作,最終結果竟是簡單就事論事甚至虎頭蛇尾草草收場的情況。譬如某些電子商務專業本科生選擇了虛擬貨幣的法律問題進行寫作,但往往淺嘗輒止,要么便簡單就事論事通篇缺乏法言法語和法律思維像一份記者的新聞報道,要么就從最宏觀政府話語層面大而化之地發些空洞無用的議論。
此外,與選題不深入接踵而來的便是主題不突出的問題。
正如湯維建先生所言,論文選題決定了論文主題,它給論文主題劃定了范圍,[1]既然我們許多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存在著選題不深入的毛病,那主題自然也會不突出,常常令人不知所云。如某些行政管理專業本科生選擇了非政府組織的法律問題進行寫作,由于選題不夠深入,在主題上也變得模模糊糊,洋洋灑灑通篇論述了很多非政府組織的起源、類型和特點,但究竟要探討的是什么具體法律問題,到結尾都沒有完全交待清楚。
行政戰略——政府治理與發展的基礎工具
2007年11月3日由中國行政管理學會、浙江海洋學院共同主辦的全國“行政戰略”研討會暨第五屆行政哲學大會在浙江舟山隆重召開。中國行政管理學會會長郭濟出席會議并作主旨發言。來自全國各高校、部分科研機構的40余名專家學者參加會議,研討會共收到論文40余篇,論文主題涵蓋了“行政戰略的理論界定和框架體系、”“行政戰略實施及路徑選擇”、“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與行政戰略的關聯性”、“行政戰略與中國行政改革推進”等研究領域。會議期間,專家學者們以主題報告和集中討論的方式針對這些主題進行了廣泛深入研討和交流。
根據會議論文及大會討論情況,特綜述如下:
一、行政戰略的理論界定及框架體系
關于行政戰略內涵的理解。行政戰略的內涵是研究行政戰略首先要回答的基礎性問題。在我國行政學界長期以來一直沒有行政戰略這一提法,也就沒有通行的行政戰略的界定。本次研討會上,與會專家學者們從不同角度對行政戰略進行探討。
有學者從行政哲學的角度,認為行政戰略是行政主體為實現特定的行政目標而采取的有目的性、有意識的、有針對性的謀略。行政戰略是有關實現行政目標的各種戰略選擇的總稱。
也有學者從科學發展的角度提出,行政戰略是行政主體根據對制約行政過程和行政發展的主客觀因素的分析,從全局出發制定的一個較長時期內行政過程和行政發展所要達到的目標以及實現這一目標的根本途徑和方法,包括行政戰略目標、戰略步驟和戰略方針。
論文選題和觀點的毛病
觀點是文章的靈魂。對論文,首先是檢查它的觀點是否正確。觀點正確與否,表現在選題、主題的提煉以及標題的準確與否上。因此,在修改論文中首先要審視選題、標題和觀點方面的問題。
一、選題中常見的問題
選題得當與否直接影響論文的質量,關系論文的成敗。在選題過程中,常見的問題有下列幾種:一是選題過大。有的人有這樣一種想法:既然是寫論文,就應該好好論它一番。所以選題很大,如“試論改革開放”、“論黨的建設”、“資本主義經濟危機”等等。有的初稿洋洋灑灑幾萬字,仍然沒有論述清楚。選題太大是不合適的,小一點,具體一點,把問題講得清楚一點為好。二是選題過難,即選擇的題目難度較大,除了時間、精力的限制,在資料方面也有局限。有人想在短時間里探討“社會主義的經濟規律”、“我國的行政管理制度”,這是難于解決的。社會主義經濟規律、我國的行政管理制度都應該探討,但需要許多人的共同努力,作長期的比較深入的調查研究,才能完成。三是選題陳舊。選題陳舊,缺乏創新精神,照搬別人的材料和結論,缺乏新意。應該在前人的基礎上,敢于提前人沒有提出過或尚未能完全解決的問題。論文的選題最好多選一點與現實生活、當代經濟與科學技術發展關系比較密切的課題,注意研究現實生活中提出的新問題,用馬克思主義的觀點給予新的解釋。
二、標題中常見的問題
標題是論文的眼睛,居于全文之首,讀者首先看到和關注的是標題,因此標題有“首因效應”,是窺見論文之要點的“窗口”。一些人對標題起“指引內容、吸引讀者”的作用認識不足,標題制作功夫不夠,常出現以下毛病:
1.標題模糊、不確切。一些論文標題模糊籠統,過于抽象,讀者看了標題不知道論文要論述什么,抓不住中心和要領。如:有一篇題為《黨的喉舌》的論文,是論述報紙還是論述廣播?都不是,作者寫的是農村宣傳網。像這種含義很不明確的標題必須加以修改,使其含義明確。
審批與等級--學術自由的敵人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xx先生在深入研究上述問題后,寫下了此文。這篇文章以大量的數據引用,對當前流行的審批學術和等級學術制度進行了分析。
被扭曲的學術自由
學術自由有許多敵人。在中世紀,西方國家的宗教彌天蓋地,雖有許多大學,但學術僅為神學的婢女,自由更無以安身。二十世紀東西方甚至不約而同地書寫了學術屈從于政治、向權勢獻媚最不光彩的幾頁:包括海德格爾、施米特在內的一大批學者倒向納粹政權,李森科的科學專制主義一時甚囂塵上,馮友蘭、周一良“書生意氣”為反文化運動加冕……
今天,在中國,學術自由的敵人主要不是高壓、專制,而是與官僚政治結合在一起的審批學術、等級學術。
讓我們先來看一則國內某著名大學的簡介:
目前擁有國家級重點學科6個,省級重點學科22個;國家級重點實驗室2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4個,衛生部重點實驗室1個,省級重點實驗室14個;國家工程技術推廣中心1個,省級工程技術推廣中心8個;國家基礎學科科學研究與教學人才培養基地3個,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1個,國家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3個。擁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8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專業74個,博士后流動站9個,碩士點155個,并擁有法律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碩士、臨床醫學碩士和博士、口腔醫學碩士等5個專業學位授權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