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值稅法范文10篇

時間:2024-05-19 05: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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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值稅法

簡析增值稅下會計資產核算論文

摘要增值稅由生產型轉變為消費型,抵扣范圍擴大,則必然影響到會計核算中對于固定資產的計價、企業應納增值稅額的確定以及相關的一系列問題。對消費型增值稅下固定資產涉稅業務會計核算問題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消費型增值稅固定資產會計核算

稅法與會計密切相關:會計核算是確定稅基的重要途徑,通過會計核算可以提供企業的營業收入額以及經營過程中的流轉額,從而為稅法服務,更好地體現稅法精神;而同時,稅收又是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項支出,會計要進行全面核算,也必然要將稅收納入其核算范圍。當稅制變更尤其是稅基變動時,會計核算必然要與之相適應,調整便成為必然。

當增值稅由生產型轉變為消費型后,其抵扣范圍的擴大必然影響到會計核算中對于固定資產的計價、企業應納增值稅額的確定以及固定資產使用期內折舊費用的計提、損益的計算等一系列問題;加之我國目前對增值稅的核算在更大程度上是遵從稅法而不是會計制度的規定,這就使得轉型對會計核算的影響更為明顯。本文分別從進項稅額的確認、計量、記錄、報告等幾個方面對轉型后固定資產涉稅業務的會計處理問題進行探討。

1進項稅額的確認問題

我國目前的增值稅法規中對銷項稅額的確認標準與會計準則中對于當期收入的確認原則基本一致,即遵循的是權責發生制原則,但對于進項稅額的確認卻有違于該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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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會計核算研究

【摘要】2016年5月“營改增”的全面實施對增值稅會計核算乃至財務報表列報都產生了重大影響。財政部新增了許多二級科目和專欄,進一步細化了企業增值稅涉稅的會計核算,導致財務報表項目列報也發生了較大變化。針對實務中容易出現的“預交增值稅”“已交稅金”“簡易計稅”等科目使用誤區進行逐一剖析:“預交增值稅”與“已交稅金”核算內容不同,“簡易計稅”為一般納稅人使用,“銷項稅額抵減”主要用于核算差額計稅業務等。

【關鍵詞】營改增;增值稅;二級科目;會計核算

財政部為規范企業增值稅業務的會計處理,在2016年12月初制定下發了《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增值稅涉稅業務做出了明確解釋。本文結合該規定的具體內容和增值稅法的相關條款,闡述“營改增”后增值稅會計核算的變化,并通過案例分析了認識誤區。

一、“營改增”后增值稅會計核算變化的總體概括

“營改增”在全國全面實施后,涉及行業廣、業務復雜,在此背景下制定《規定》,通過增設增值稅會計核算二級科目和專欄的方式,規范了增值稅涉稅經濟業務,具體表現在:1.充分考慮了會計準則與稅法的差異。由于收入準則中規定的收入確認時間與稅法中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存在差異,《規定》中增設了“待轉銷項稅額”二級科目,專門核算收入或利得確認在前,而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在后的經濟業務。如企業發生的具有融資性質的分期收款銷售業務,如果企業在發出商品時收取了銷項稅額,但稅法規定增值稅納稅義務是在以后各期實際收款時才發生,在企業收取稅款時先貸記“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科目,待實際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時再轉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由于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自2016年5月1日后,一般納稅人取得的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存在需要分期抵扣增值稅的情況,為此《規定》增設了“待抵扣進項稅額”二級科目,專門核算當期認證通過或稽核比對結果相符,但需分期抵扣的增值稅。根據需分期抵扣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以后期間可抵扣時,再將其轉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2.明確體現了行業差異。“營改增”后,建筑服務業、金融服務業和旅游業均納入了增值稅納稅范疇。建筑業的建造合同具有建設周期長、合同金額大的特點,應稅勞務發生地往往與機構所在地不一致。為保證國家稅款的及時收繳,企業需要按稅法規定預繳增值稅,因此《規定》增設了“預交增值稅”二級科目,與“應交增值稅”二級科目下面的“已交稅金”專欄予以區分。按稅法相關規定,金融服務行業的金融商品轉讓以盈虧相抵后的余額作為銷售額,為核算此類業務,《規定》又單獨設置了“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二級科目。當實現轉讓收益時,應納稅額作為當期投資收益的沖減,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而發生轉讓損失時,則做相反會計分錄,作為下期應納稅額的抵減。另外,對于以差額征稅的旅游等行業,在采用總額法確認收入時,在“應交增值稅”二級科目下增設了“銷項稅額抵減”專欄,專門核算旅游企業支付給其他企業或個人的交通運輸費、住宿費、餐飲費等費用導致減少的銷項稅額。3.細致銜接了企業涉稅實務。以往在會計實務處理時,通常會簡單地將一般納稅人取得的扣稅憑證上的增值稅金額直接計入“進項稅額”專欄,忽略了實際工作中增值稅扣稅憑證是需要稅務機關辦理認證或稽核比對的事實,只有認證通過或稽核比對結果相符的增值稅才能作為進項稅額在當期予以抵扣,因此《規定》新增了“待認證進項稅額”二級科目,專門核算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尚未認證、當期不得抵扣的增值稅額,認證或比對通過后,再轉入“進項稅額”專欄進行抵扣。針對“營改增”后,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建筑服務等行業一般納稅人對某些應稅行為可以選擇簡易計稅辦法計稅的規定,增設了“簡易計稅”二級科目,直接按應納銷售額和核定稅率計算繳稅,不再實行抵扣制度;對于購買方作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對境外機構或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應繳納的增值稅,增設“代扣代交增值稅”二級科目,在向境外機構或個人實際支付應付款項時,直接貸記該科目。4.詳細規范了財務報表列報。“營改增”后營業稅廢除,利潤表中原有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變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該項目列報企業當期計提的消費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房產稅等原先記入損益類科目的各類稅費。根據《規定》將“應交稅費”總賬科目下的二級科目按借貸方余額進行歸類:“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增值稅留抵稅額”明細科目的借方余額合計記入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資產”項目,而“未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的貸方余額合計記入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負債”項目,待轉銷項稅額則需要依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遠近,納稅義務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發生的,對應金額記入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負債”項目,超過該期限的金額則記入“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

二、“營改增”后增值稅會計核算的認識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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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處理策略研究

1增值稅暫行條例與會計準則

(一)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二)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四)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五)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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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增值稅轉型后煤炭行業現狀及對策論文

摘要:煤炭行業是我國重要的資源型基礎產業,稅收制度對煤炭工業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作用。2009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煤炭增值稅由以前的13%恢復到17%,對煤炭產業產生巨大影響。文章通過介紹增值稅的內涵、類別及增值稅轉型的主要內容,針對增值稅轉型后我國煤炭行業出現的問題提出完善現行消費型增值稅的建議。

關鍵詞:增值稅;生產型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煤炭行業

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作為我國重要的資源類行業的煤炭行業主要受兩個增值稅政策的影響:一是新購入設備所含增值稅的抵扣;二是礦產品增值稅從13%恢復到17%。

一、增值稅的內涵和類型

增值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企業單位和個人,就其貨物銷售或提供勞務的增值額和貨物進口金額為征稅對象所課征的一種流轉稅。

依據實行增值稅的各個國家允許抵扣已納稅款的扣除項目范圍的大小,增值稅可分為三種類型:生產型增值稅、收入型增值稅和消費型增值稅。三種類型增值稅的根本區別在于對固定資產所含稅金的扣除政策不同。生產型增值稅對納稅人外購的貨物和應稅勞務已納的稅金允許抵扣,而對固定資產所含的稅金不予扣除;收入型增值稅對納稅人外購的貨物和應稅勞務已納的稅金允許抵扣,對固定資產所含的稅金允許按當期折舊費分期扣除;消費型增值稅對當期購入的包括固定資產在內的全部貨物和應稅勞務所含稅金都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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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煤炭業與增值稅轉型的關聯

摘要:煤炭行業是我國重要的資源型基礎產業,稅收制度對煤炭工業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作用。2009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煤炭增值稅由以前的13%恢復到17%,對煤炭產業產生巨大影響。文章通過介紹增值稅的內涵、類別及增值稅轉型的主要內容,針對增值稅轉型后我國煤炭行業出現的問題提出完善現行消費型增值稅的建議。

關鍵詞:增值稅;生產型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煤炭行業

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作為我國重要的資源類行業的煤炭行業主要受兩個增值稅政策的影響:一是新購入設備所含增值稅的抵扣;二是礦產品增值稅從13%恢復到17%。

一、增值稅的內涵和類型

增值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企業單位和個人,就其貨物銷售或提供勞務的增值額和貨物進口金額為征稅對象所課征的一種流轉稅。

依據實行增值稅的各個國家允許抵扣已納稅款的扣除項目范圍的大小,增值稅可分為三種類型:生產型增值稅、收入型增值稅和消費型增值稅。三種類型增值稅的根本區別在于對固定資產所含稅金的扣除政策不同。生產型增值稅對納稅人外購的貨物和應稅勞務已納的稅金允許抵扣,而對固定資產所含的稅金不予扣除;收入型增值稅對納稅人外購的貨物和應稅勞務已納的稅金允許抵扣,對固定資產所含的稅金允許按當期折舊費分期扣除;消費型增值稅對當期購入的包括固定資產在內的全部貨物和應稅勞務所含稅金都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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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增值稅轉型對國內煤炭業的影響

摘要:煤炭行業是我國重要的資源型基礎產業,稅收制度對煤炭工業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作用。2009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煤炭增值稅由以前的13%恢復到17%,對煤炭產業產生巨大影響。文章通過介紹增值稅的內涵、類別及增值稅轉型的主要內容,針對增值稅轉型后我國煤炭行業出現的問題提出完善現行消費型增值稅的建議。

關鍵詞:增值稅;生產型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煤炭行業

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作為我國重要的資源類行業的煤炭行業主要受兩個增值稅政策的影響:一是新購入設備所含增值稅的抵扣;二是礦產品增值稅從13%恢復到17%。

一、增值稅的內涵和類型

增值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企業單位和個人,就其貨物銷售或提供勞務的增值額和貨物進口金額為征稅對象所課征的一種流轉稅。

依據實行增值稅的各個國家允許抵扣已納稅款的扣除項目范圍的大小,增值稅可分為三種類型:生產型增值稅、收入型增值稅和消費型增值稅。三種類型增值稅的根本區別在于對固定資產所含稅金的扣除政策不同。生產型增值稅對納稅人外購的貨物和應稅勞務已納的稅金允許抵扣,而對固定資產所含的稅金不予扣除;收入型增值稅對納稅人外購的貨物和應稅勞務已納的稅金允許抵扣,對固定資產所含的稅金允許按當期折舊費分期扣除;消費型增值稅對當期購入的包括固定資產在內的全部貨物和應稅勞務所含稅金都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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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預算編制與納稅籌劃詮釋

【摘要】隨著市場經濟的高速發展,企業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對生產成本的控制已成為企業制勝的法寶之一。企業如果能在做預算編制時就把納稅影響成本的因素考慮進去,會使企業節約納稅成本,獲得最大的稅收利益,從而提高企業的整體價值。

企業的預算管理實質上就是提前為企業財務作出一個計劃。這個計劃主要與未來有關,其本身的目的就是力圖使企業利益在將來獲得最大的成效。這就需要管理者能夠正確的預測未來,運用智力和發揮創造力,高瞻遠矚地制定目標和戰略,嚴密地規劃和部署,把決策建立在反復權衡的基礎之上。

而稅收費用作為企業的一項支出,在企業制定目標、戰略以及做企業財務預算時應重點加以考慮。

納稅情況預算表設計如下:

例如:某集團預計建立一家新的子公司,根據稅法規定,企業可以把子公司選在國家提供優惠政策的地點,如: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而對設在西部地區國家鼓勵類產業的內資企業,在2001年至2010年,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在國家確定的老、少、邊、窮地區新辦的企業,可減征或免征所得稅5年。如果設立第三產業可按產業政策在一定期限內減征或免征企業所得稅。

注:生產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下,批發或零售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以下的為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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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固定資產稅務籌劃研究論文

固定資產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處于重要地位,具有價值大、耗資多、使用年限長、投資風險大等特點。加強固定資產納稅籌劃是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強化企業財務風險防范,優化資產盈利結構,實現企業經濟效益最大化等,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一、固定資產取得的納稅籌劃

1.外購固定資產時間及產地的選擇

企業在外購固定資產時,應充分利用固定資產投資抵免稅收優惠政策。根據稅法購買規定的國產設備,其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抵免應稅所得額。但抵免的應稅所得額只能是設備購置當年比上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如果企業當年新增額不足抵免,還可在以后年度新增企業所得稅中抵免,但最長不能超過5年。為此,在沒有明顯質量和價格差異情況下,企業應盡量選擇購買國產設備,從而享受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其次,由于資金具有時間價值,應盡早抵扣投資抵免額,加快資金的循環周轉。因此,企業就應恰當地選擇購買年份和數量。當新增應納稅所得額相對較大時,可以考慮多購買設備;當新增應納稅所得額相對較少時,則應少購買設備。另外,企業購置固定資產應盡量選擇在自身的稅收優惠期外購置,在正常的稅率下多抵減應稅所得額,從而降低企業自身的納稅成本。

2.自建固定資產籌資方式的選擇

企業在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時,往往由于自有資金不足而需要向外部籌資。外部籌資一般有兩種方式,即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負債籌資是指以借款而支付利息的方式籌集資金;權益籌資是指以發行股票支付股息的方式籌集資金。根據稅法規定,企業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在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情況下,應計入固定資產原始賬面價值,其作部分均作期間費用,年末計繳所得稅時準予扣除。由此可見,因借款而發生的利息支出無論是資本化還是費用化,最終均可在應稅所得額中扣除,從而減輕企業稅負。權益籌資方式則無此優勢,稅法規定,企業支付的股息、紅利均不能計入成本,只能在企業稅后利潤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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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開發企業稅收籌劃研究論文

摘要:房地產業開發周期長,業務復雜而且要占用大量的資金。而房地產的銷售作為投資者回收成本和獲取收益的關鍵環節,其銷售狀況直接關系到房地產投資回報率的高低。因此,運用稅收籌劃的原理,正確處理房地產銷售活動中的定價以及銷售方式的選取等問題,合理合法地降低企業稅收成本,對于房地產企業而言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房地產;稅收;籌劃

0前言

房地產開發企業涉及到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有:

(1)營業稅:

企業以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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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增值稅轉型后的煤炭行業

【關鍵詞】增值稅;生產型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煤炭行業

【摘要】2009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煤炭增值稅由以前的13%恢復到17%,對煤炭產業產生巨大影響。煤炭行業是我國重要的資源型基礎產業,稅收制度對煤炭工業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作用。文章通過介紹增值稅的內涵、類別及增值稅轉型的主要內容,針對增值稅轉型后我國煤炭行業出現的問題提出完善現行消費型增值稅的建議。

作為我國重要的資源類行業的煤炭行業主要受兩個增值稅政策的影響:一是新購入設備所含增值稅的抵扣;二是礦產品增值稅從13%恢復到17%。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

一、增值稅的內涵和類型

增值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企業單位和個人,就其貨物銷售或提供勞務的增值額和貨物進口金額為征稅對象所課征的一種流轉稅。

依據實行增值稅的各個國家允許抵扣已納稅款的扣除項目范圍的大小,增值稅可分為三種類型:生產型增值稅、收入型增值稅和消費型增值稅。三種類型增值稅的根本區別在于對固定資產所含稅金的扣除政策不同。生產型增值稅對納稅人外購的貨物和應稅勞務已納的稅金允許抵扣,而對固定資產所含的稅金不予扣除;收入型增值稅對納稅人外購的貨物和應稅勞務已納的稅金允許抵扣,對固定資產所含的稅金允許按當期折舊費分期扣除;消費型增值稅對當期購入的包括固定資產在內的全部貨物和應稅勞務所含稅金都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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