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管理范文10篇
時間:2024-05-14 23: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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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學前教育管理體制
(一)在“地方負責,分級管理”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省級統籌,以縣為主”
第一,明確并加強省級政府對省域內學前教育的統籌領導責任。我國地域遼闊、人口眾多,各省級行政區承擔著省域內社會公共事業發展的主要職責。但目前我國不僅省際經濟社會發展極不均衡,而且在許多省份,省域內經濟社會發展不均衡現象也十分突出,且呈逐步擴大的趨勢,江蘇、廣東、青海、新疆、內蒙古、黑龍江、陜西、寧夏等部分省區的省內差異甚至還要大于全國視角下的省際差異。省級政府是我國最高級別的地方行政區域單元,在我國政府層級中占據著極為重要的中堅地位和作用。它既在政治結構中要分擔中央政府的部分功能,同時在轄域內擔負公共服務“中觀”政策制定和組織提供公共服務的責任;尤其是分稅制后,縣、鄉財力被嚴重削弱,無法滿足學前教育事業發展需求。因此,省級政府無疑要擔當更多的統籌、保障省域內學前教育公共服務均衡、健康發展的重要責任。為推進學前教育發展,各省級政府應成立由分管副省長任組長,教育、財政、發展改革、編制、人事社保、國土資源、城鄉建設等相關部門領導為主要成員的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省學前教育事業的領導、組織、保障、督導和推動工作;省級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根據中央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宏觀規劃,制定全省(自治區、直轄市)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并指導實施;明確本省學前教育財政投入、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并保障落實,推動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的省域均衡;整體規劃并加強幼兒師范教育,制定全省在職教師和園長培訓規劃與考核辦法;建立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與教育質量督導機構,加強對省域內學前教育發展的全面督察和指導。第二,明確并進一步加大縣級政府對縣域內學前教育的管理指導責任。縣級政府是我國基本行政區域單元,處于行政管理和政策落實的前沿,在行政體制中處于承上啟下、溝通協調的重要樞紐地位。當前,我國學前教育供需矛盾突出,縣級政府作為基層行政樞紐,與中央和省級政府相比,更了解基層群眾對學前教育發展的需求。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改革與實施已經積累了一定經驗,正在實施中的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也是“以縣為單位”進行編制的,因此,把縣級政府作為學前教育管理基本單元,“以縣為主”推進學前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已成為大勢所趨。同時,借鑒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經驗教訓,關照當前我國區域經濟發展很不均衡和許多中西部地區縣級財政薄弱的客觀現實。在此需明確指出的是:“以縣為主”指的是管理上的以縣為主,而不是經費保障上的以縣為主,縣級政府主要在省市縣共同努力、保障發展學前教育事業基本投入的基礎上,切實落實直接管理學前教育的主體責任。縣(區)及縣級市政府,作為推進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的基本單位,要切實承擔起管理指導縣域內學前教育發展的主體責任,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學前教育發展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及各項規章制度,制定縣域內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并統籌管理本轄區的學前教育;規范幼兒園教師人事聘任、考核制度,依據縣級財力優先保證編制內幼兒園教師的工資、津貼與福利待遇,督促并支持各類性質幼兒園落實非在編教師的基本工資待遇、社會保障及福利等;保障縣域內幼兒園的合理布局、規范運轉。
(二)明確學前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重點,在于管理主體重心和財政保障重心的“雙上移”
當前,我國學前教育管理的責任實際主要落在鄉鎮一級。由于我國鄉鎮政府管理層級低、行政權力有限,行政管理職能和行政管理機構不完善,再加上分稅制改革、農村稅費改革后鄉鎮政府可支配財力更是大幅下降,難以充分承擔起學前教育管理的主要責任。因此,當前我國學前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重點應該在管理主體重心和財政保障重心上“雙上移”:行政管理的重心從鄉鎮提升到縣級政府,統籌管理的重心進一步提升到省級政府;財政投入保障的重心則以中央支持下的地方政府為主,且應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差異而有所區別,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越落后的地區,財政保障的主體重心應越高。同時,學前教育管理體制改革需要適應國情和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實際,綜合考慮城鄉、東中西部經濟社會與教育發展差異,結合本地區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進程及其管理實際,穩步、循序地推進。例如,在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較高、地方財力較強的城市和東部地區,可以將學前教育管理權限直接下放到縣;而在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較差的農村地區和中西部地區,則需大大加強省級統籌的力度,以通過政策傾斜、專項支持、轉移支付等手段促進區域內學前教育事業的均衡發展。
(三)明確學前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關鍵,在于抓住中央、省、縣三級政府之間的權責利關系及其調整
我國目前實行五級政府行政管理體制,從上到下依次是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市、區縣、鄉鎮(街道)。國家“十二五”規劃提出:“推進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穩步推進省直管縣財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強縣級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財力保障。”因此,在學前教育管理體制改革中,應緊緊抓住中央、省、縣三級政權之間的權責利關系調整這一重點,加強中央、省和縣的職責,同時注意發揮地市和鄉鎮的職能,以適應教育事業未來改革發展的需要。學前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關鍵是明確各級政府責任,明確中央和地方的權責劃分,做到統籌有力、權責明確,特別是要進一步加大省級政府對區域內學前教育的統籌權和縣級政府對區域內學前教育的管理權。同時,在中西部轄區較大或區縣較多的省份,地級市政府仍要充分發揮其承上啟下的功能,減輕省級政府的管理壓力,積極依據中央和省的相關法律政策和規劃等,制定本地市學前教育發展規劃,組織所轄縣市具體實施,并對其進行督導評估;在部分東部省份如浙江,則可以建立試點,逐步弱化地級市職能,減少管理層級,提高管理效率。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提升學前教育管理責任主體重心后,鄉鎮政府的職責不能弱化。鄉鎮政府在貫徹和執行縣級政府管理指導的基礎上,具體負責鄉鎮中心園的基礎建設、房屋設施維修和本鄉鎮各類學前教育機構的安全監管、場所設施提供、業務指導等工作,并不斷改善辦園條件和提高教師工資待遇,保障幼兒園的規范運行。
市學前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前教育管理,促進學前教育事業發展,保障學齡前兒童在體、智、德、美等方面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學前教育。
本條例所稱學前教育是指對學齡前兒童實施的保育和教育。
本條例所稱學前教育機構是指幼兒園、托兒所以及其他對學齡前兒童實施保育和教育的機構。
本條例所稱學前教育設施是指學前教育機構使用的房屋、場地和其他配套設施。
第三條學前教育是基礎教育的組成部分,遵循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學前教育管理意見
幼兒教育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幼兒教育對于促進兒童身心全面健康發展,普及義務教育,提高國民整體素質,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具有重要意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單位)關于幼兒教育改革與發展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3號)、《幼兒園管理條例》及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幼兒園辦園行為,提高學前教育管理水平,現就切實加強我市學前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完善幼兒教育管理體制和機制,切實履行政府職責認真執行《幼兒園管理條例》等政策法規,理順管理體制,堅持實行地方負責,分級管理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幼兒教育管理體制。
市政府負責全市幼兒教育的規劃、布局調整、公辦幼兒園的建設和各類幼兒園的管理;負責管理幼兒園園長、教師,指導教育教學工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承擔發展農村幼兒教育的責任,負責舉辦鄉(鎮、辦)中心幼兒園,積極籌措經費,改善辦園條件;發揮村民自治組織在發展幼兒教育中的作用,開展多種形式的早期教育。各級人民政府都有維護幼兒園的治安、安全和合法權益,動員和組織家長參與早期教育活動、指導家庭幼兒教育的責任。
教育部門是幼兒教育的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幼兒教育的方針、政策,擬訂有關行政法規、重要規章制度和幼兒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對幼兒園的業務指導,制定相關標準,實行分類定級管理,向有關部門提出對幼兒園收費標準的意見;建立幼兒教育督導和評估制度;培養和培訓各類幼兒園的園長、教師,建立園長、教師考核和資格審定制度;具體指導和推動家庭幼兒教育。
衛生部門負責監督和指導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負責在園幼兒身體素質的保健、生長發育等方面的指導。嚴格執行定期健康檢查、衛生消毒、預防接種、傳染病管理、飲食衛生管理、食品采購制度及衛生保健登記統計制度,落實各項衛生防病與食品衛生管理措施。
教育、物價和財政部門,按照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原則,制定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根據生均培養成本、本市經濟發展情況及居民承受能力等情況提出幼兒園分級分類的收費標準意見,并按權限上報審核批準后執行;要采取切實措施確保低收入家庭和流動人口的子女享有接受幼兒教育的機會。對社會福利機構、流浪兒童救助保護機構的適齡兒童,要給予照顧,有關費用予以減免。
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問題與挑戰
摘要: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在現階段的教育領域當中發揮著領導、協調、管理、促進等多方面的關鍵作用,同時也是推動我國學前教育事業穩定發展的重要因素。目前,國內學前教育管理制度具有政府職權定位模糊、各機構之間的權責劃分不清晰、管理部門與相關人員配置不完善等問題,并逐漸變為限制學前教育事業快速發展的阻力。因此,對國內學前教育管理制度的改革工作勢在必行。
關鍵詞:學前教育;管理制度;問題與對策
根據教育管理學的相關理論,學前教育管理制度可以分成宏觀與微觀兩方面。筆者主要針對宏觀的學前教育管理機制進行了研究,也就是學前教育行政管理制度。其本質上屬于公共管理的范圍,不僅是國內教育制度與教育管理制度的關鍵構成部分,更是行政機制中至關重要的一環。
一、現階段國內學前教育管理機制出現的問題分析
(一)政府與市場間的關系沒有理順,政府權責定位模糊。如果不能盡早將政府與市場兩者間的關系理順,則會加重政府學前教育管理與服務功能的缺位。當前,我國正處于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過渡階段,并且由于政府各項職能的相互分離,使得原有計劃經濟體制無法滿足學前教育發展的實際需求。再加上政府權責定位的模糊不清,對學前教育事業缺乏足夠的重視,不少地方政府推進學前教育發展的職能被大大削弱,存在著互相推卸責任的狀況。特別是“以社會力量創辦幼兒園為主要導向”的方針頒布后,令學前教育的發展呈現出愈發鮮明的社會化與市場化特點。眾所周知,我國尚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現今國內有關學前教育方面的政策體制仍舊欠缺,必須發揮政府部門更加有力的主導作用。這就需要我們盡快采取相應措施應對各地方政府權責劃分不清晰、對學前教育管理工作缺乏足夠重視等一系列亟待解決的問題。(二)政府部門內部職責劃分不明確,不合理。由于之前出臺的一些文件當中對各政府部門間的權責、職能配置等方面的規定不夠具體、詳細,從而造成政府部門間權責定位的模糊、劃分不科學等情況,當中最明顯的即為職權交叉性嚴重、批管分離、多頭控制等問題。舉個例子,曾有研究表明,城市街道幼兒園在行政上隸屬于街道辦,業務上則依靠區托辦的指導,人事方面歸婦聯管控。在幼兒園經費不足時,沒有一方可以想出合理的解決方法。在幼兒園審批工作上,“多頭管理、批管分離”的現象則更為突出。(三)學前教育管理組織與人員配置缺位,程序有待完善。現行規范條文當中對學前教育行政管理組織以及人員配置方面的規定不夠詳細具體,盡管早已提出各地區教育行政機構設置學前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與人員的規定,然而在組織人數、質量、權責等細則方面卻并未做出明確規定。只是在上世紀末出臺的《幼兒園工作規程(試行)》以及《幼兒園管理條例》等條文中對學前教育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置問題進行了一些規范,具有規定過于寬泛、操作性不強等嚴重缺陷。
二、現階段國內學前教育管理體制面臨的挑戰與對策
學前教育管理規范化論文
目前,**市虎門鎮共有49所幼兒園,其中鎮辦園2所,社區辦園18所,民辦園29所,3歲~6歲的在園幼兒數15280人,入園率達100%。其中,共有省一級幼兒園1所,市一級幼兒園8所,市綠色幼兒園5所。虎門鎮在重視規模發展的同時,強化幼兒園管理,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規范化的學前教育管理模式。
一、把“重視學前教育”落到實處
1.加強管理,規范辦園行為。
虎門鎮歷屆領導都十分重視學前教育。為了進一步強化學前基礎教育,加強鎮幼兒教育管理,虎門鎮在1998年出臺了《有關幼兒園的管理辦法》。在《辦法》中,首先,明確管理人員。虎門鎮教育辦安排了一名專職人員負責幼兒園工作,并要求社區安排一名專門負責抓教育的支委管理幼兒園,做到管理人員落實到位。其次,規范辦園。鎮政府要求各村辦和社會力量辦幼兒園要按照省有關規定配齊有關設備設施,力求幼兒園建設標準化、管理科學化、教育系統化。
第三,明確辦園體制,大力支持社會力量辦園。嚴格規定幼兒園不得轉讓或私人承包辦園,對各類幼兒園實行統一管理,讓各類幼兒園在公平競爭中都能得到健康、和諧發展。
2.鎮村辦園,辦出規模和水平。
我國學前教育管理體制的問題和挑戰
摘要:我國的教育管理體制是教育事業的核心關鍵,是基礎。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對學前的教育起著教育、指引、推進的積極作用。由于人們對教育越來越關注,我國的教育管理體系的工作重心內容就是日益完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但是目前我國的教育的管理體制還存在著很多嚴重的問題。因此本文就將針對當前我國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進行闡述,且提出在未來發展過程中的具體改進方法,以期改善我國學前教育現狀。
關鍵詞: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問題;挑戰
現在的人們越來越重視學前教育,同時學前教育也是我國教育管理體制的中心環節,家長們更重視孩子的成長,所以學前教育是很重要的。
一、學前教育管理體制應對的問題
1)學前教育的一些機構設立不明確。在我國,學校管理體制的設立并不是很明確,設立的機構標準并不準確,在一些機構中人的數量較多,還有設立機構的性質,一些機構的狀況都不是很詳細,所以我國設立的學校教育機構隨意性非常大,由于每個地區的經濟狀況是不同的,所以在設置機構和機構人員的方面上有很大的沖突,不合理的教育管理體制的設立會嚴重阻礙學前教育的發展[1]。2)由政府主導的學前教育體制的作用不明確。由于我國現在的經濟體制從以往的計劃性經濟已經轉變成為了市場型經濟,我國學前教育事業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在近些年來,我國政府曾計劃過辦理學校的思想已經不能夠完全滿足現今社會的發展需要了,所以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市場化。由于我國現在的教育管理體制制度非常不健全,并且現在的教育事業也呈現了不斷下降的現象,這時就需要我國的政府進行有力的指導,指導在這種經濟狀態下如何發展教育事業。我國在2010年曾頒布過《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中,準確的指出來由政府指導的學前教育。但是現在還無法明確該如何用政府來指引學前教育體制的改革。3)法律的監督機構不是很確全。現在,我國的監督機構并不是很全面,尤其是學前的教育質量方面的監督更是不全面。我國其中一部分省份已經明確制定了一些相對應的國家辦立幼兒園的分類,并且也具有很嚴格的監督機制。但是這些措施方案只是針對一些國家辦立的幼兒園而進行的措施,對于大部分的私立學校這些監督機構并沒有完全實施,對實施監督系統并不是很完善。在這過程中就可以看出,我國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缺少法律的監督和控制,這些方面主要表現在,學前管理教育的監督并不是很全面,監督的一些標準并不是根據各個學校的實際情況來制定的,監督的機制并不完善。然而根據現在學前教育管理體制發展的現狀來看,國家設立的幼小兒學員在不斷的完善監督和法律效力,而民間辦的幼兒園的數量在不斷擴大,并且辦立這些學校的監管范圍也是在不斷擴大,由于幼兒園辦立的越來越多,則法律監管的漏洞則越來越多。所以我國在對學前教育的管理體制中法律要加大管理措施,實施有效的監督手段。
二、我國學前教育的管理辦法
學前教育管理體制的問題與挑戰
在我國教育發展改革的進程中,存在著許多影響教育發展的關鍵性問題。尤其是政府機關職責的不明確,機構相關工作人員配置的不完善,監督機制的不健全,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學前教育的發展。針對這些問題,需要相關部門高度重視,采取措施,及時應對,完善相關的工作制度。明確問題產生的原因,解決問題時要從根本入手,實事求是。
一、對我國教育事業發展存在問題的分析
(一)我國教育事業發展的現狀
新中國成立之后,國家對教育事業的發展尤為重視。隨著國家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國也重新出臺了教育發展的相關方針政策,要求落實到每個省份、每個城市、每個地區。完善我國學前教育體系勢在必行,發展好教育事業,要從根本抓起。所以國家對幼兒教育高度重視,為幼兒教育提供了更好的發展空間,不斷提高學前教育的教學質量,創辦更多更好的學園供幼兒學習。我國學前教育的發展,在某一程度上受到許多政治因素、經濟因素的影響。國家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取決于更好的國家政策出臺,知名企業的不斷發展。由此可見,帶動國家經濟水平大幅度增長的有利條件,就是要協調全面發展。政治、經濟、教育統稱為國家要不斷改革的新目標。實現這一新目標,需要國家落實到每一處,從城市發展到城鎮,再由城鎮發展到農村。使發展的道路無阻礙,暢通通行。動物有自己的食物鏈,企業有自己的經濟鏈,國家也要把改革的方向連接起來,協調發展,這是一個循環漸進的過程。不能一味地搞政治、經濟建設。教育事業的發展也很重要,可以說教育事業的發展,在提高國家經濟發展水平方面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
(二)我國當前學前教育發展存在的問題
對世界任何事物都不能給予一個明確的肯定,學前教育事業的發展同樣存在著許多問題。存在著問題,就要及時解決。一般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幼兒入園難,學費貴;出現這些現象的原因,是教育事業改革沒有突出、沒有創新。還有就是許多地方建設了“黑校園”,取締了許多正規校園,教育事業呈現出下滑的趨勢,面臨著巨大危機。目前,農民工子女受教育意識薄弱,沒有得到高度重視。而且,國家對學前教育的改革沒有明確目標,出現了自亂陣腳的現象。
新時代學前教育立法存在問題及思考
摘要:黨的報告中提出要優先發展教育事業,辦好學前教育。學前教育作為基礎性教育,對我國個人以及整個國家都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來出現的幼兒園虐童事件反映出學前教育存在許多的問題。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就必須通過立法的手段來確保我國學前教育良好健康的發展。
關鍵詞:學前教育;立法
一、我國學前教育立法現狀
2017年10月召開的黨中強調優先發展教育事業、辦好學前教育。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國家對學前教育的投入和關注也不斷增加,學前教育發展水平得到了顯著的提高。在學前教育事業得到發展的同時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國家為了更好的處理解決相關的問題,曾多次頒布相關的法律以及相應的法律條款形式來確保我國學前教育的良好有序發展。首先,我國憲法十九條規定,國家舉辦各種學校,普及初等義務教育,發展中等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發展學前教育。憲法作為我國根本大法,發展學前教育被寫入憲法足以體現我國黨和政府對我國學前教育的重視,同時對學前教育事業的發展起到極大的推動作用。其次,我國《教育法》的第十八條規定,國家制定學前教育標準,加快普及學前教育,構建覆蓋城鄉,特別是農村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為適齡兒童接受學前教育提供條件和支持。這體現了學前教育在整個教育體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而《教育法》對學前教育的相關規定對于促進學前教育的發展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1989年9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頒布了《幼兒園管理條例》,而這個條例與現在的時代相隔已久,無法對現實的中國學前教育情況起到很好的作用,因此出臺一部最新的,更具有指導性的法律文件刻不容緩。最后,我國各級地方政府也出臺了相應的法規,對于更好地保護學前教育和推動學前教育的發展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因此,把全國性的有關學前教育的法律與各級地方政府出臺的關于學前教育的法規相結合對于解決我國相關的學前教育問題和保護我國學前教育的良好發展會有十分有效的作用。
二、我國學前教育立法中的問題及歸因
首先,學前教育教師法的不完善導致我國幼兒園教師準入門檻十分低,幼兒教師的素質普遍不高,幼兒教師的學歷出現了參差不齊的情況。我們知道,培養兒童的主體在于教師,如果教師的水平及素質很低,會直接造成兒童心智發展不良的結果,有些幼兒園甚至出現了小學化的現象,教師會提前給小孩教授一些關于小學的知識,讓孩子接受不符合其年齡心智的知識,這不符合兒童心理發展規律。與此同時,我們應該借鑒國外的先進學前教育立法理念和經驗,例如法國,英國,德國等國家的立法理念。他們的學前教育事業發展歷史非常悠久,立法資源豐富,對于我國學前教育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鑒意義。因此在完善學前教育教師法的進程中,我們應利用國外的發展經驗,從而促進我國學前教育立法的發展。近年來,幼兒園的虐童事件屢屢發生,這些事件的發生暴露了我國學前教育管理方面出現的嚴重問題,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管理法》尤為重要。在學前教育管理法中應明確幼兒教師的責任,同時還應說明幼兒監護人的責任,學校應該承擔的責任以及相關政府的對應監管責任。而我國學前教育管理法的缺失,導致幼兒園出現的惡性事件沒有辦法依據相關法律條例得到妥善合理的解決。通過學前教育管理法的制定,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該現象,當幼兒園惡性事件發生時,能夠找到相關的法律條文進行問責。
市區推動實施學前教育意見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發展學前教育的意見》(陜政發〔2010〕51號)以及《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學前教育的意見》(寶政發〔2011〕6號)精神,加快我區學前教育發展,提升學前教育普及水平,滿足適齡兒童入園需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加快發展學前教育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高度重視,加快學前教育普及步伐
1、重要意義。學前教育是終身學習的開端,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素質教育的基礎,對幼兒習慣養成、智力開發、終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鎮政府、區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發展學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加快發展學前教育作為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的突破口,作為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重要舉措,作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好。逐步完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不斷改善學前教育辦園條件,重點加快農村學前教育發展,著力提高幼兒教師業務素質,努力規范幼兒園教育教學管理,進一步加快學前教育普及步伐,全面提升學前教育保教質量。
2、目標任務。從2011年秋季開始,逐步實施學前一年免費教育,到2013年,普及學前兩年教育,學前兩年毛入園率達到90%以上,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5%以上。結合中小學網點布局調整,擴建區中心幼兒園,改擴建、新建14所鎮公辦中心幼兒園,扶持支持村級幼兒園發展,建成學前教育區、鎮兩級骨干體系和區、鎮、村三級服務網絡。到2020年,全面普及學前三年教育,積極推進0—3歲嬰幼兒啟蒙教育。
二、明確職責,完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
經濟區學前教育工作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教育規劃綱要,加強農村學前教育工作,切實解決影響農村學前教育發展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提高農村幼兒園的整體辦園水平,促進學前教育事業快速健康發展,從而不斷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優質教育的需求,同時滿足適齡幼兒的入園需求,根據《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1〕41號)文件精神和《省鄉鎮中心(農村)幼兒園基本辦園條件標準》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加快發展農村學前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對發展農村學前教育重要性的認識
學前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關系一個人終身發展的奠基階段,是推進教育公平、社會公平的起點。發展農村學前教育,關系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是保持社會穩定,提高人口素質,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途徑;是加快各級各類教育和諧全面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環節;是推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維護教育公平和社會公正的重要舉措;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重要保證。
一年來,我區學前教育穩步發展,教育管理逐步規范,幼兒園布局調整力度加大,辦園水平明顯提高。目前共有幼兒園9所,在園幼兒1365人,專任教師60人,學前三年(3-5周歲)幼兒毛入園率達到96%。但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如:學前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尚不完善,財政性投入偏低,農民負擔較重;辦園條件與城區的幼兒園差別較大,還需進一步優化與改善,保教質量有待提高;師資力量相對薄弱,教師工資偏低等。農村學前教育已經成為我區教育發展的薄弱環節。我們一定要高度重視,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出發,把加快發展農村學前教育放在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更加重要的位置,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努力縮小與周邊城區的教育差距。
二、明確農村學前教育發展的目標任務
2011-2013年,我區農村學前教育要實現如下基本工作目標: